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开展福州市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2025年枯水期地下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采购,现就监测项目公开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采购,以期得到适合的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
福州市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2025年枯水期地下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
1. 监测内容
(1)监测点位:16个(现有井)
(2)监测因子: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铍、锑、钡、镍、钴、钼、铊、1,2-二氯乙烷、氯乙烯、己内酰胺、丙烯酰胺、石油类、钛、钒、锡、1,1-二氯乙烷、总磷、可吸附有机卤素等共46项。
(3)监测频次:采样一次
2. 时限要求
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场采样,采样结束后30日内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3. 监测标准
应满足《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地下水质量标准》等国家规定的相关采样及监测标准、规范的要求。
4. 成果要求
中标单位应提供监测分析报告、质控报告、现场采样照片、采样点位经纬度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5. 付款方式
我方在收到中标单位提供的正式监测报告等相关成果及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后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监测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具有单独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监测指标采样、分析能力,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相应监测指标的检验检测资质。
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罚。人员配置满足工作进度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四、采购控制价及采购方式
通过采购预询价,确定本次采购的控制价为7.1万元,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控制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单位。投标价格出现相同报价为中标价时,随机抽取一家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五、报价须知
1. 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2.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工作难度,安排投入足够的工作人员。
3. 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采样费用、样品分析费用、报告编制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使用费、税费、采样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险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4. 中标单位提供给采购人的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且须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单位不得将此项目的任何成果用于其他项目。中标单位须对该项目成果保密,不得外泄。
5. 中标单位应客观真实地开展现场采样、样品分析等工作,应在开展现场采样之前向我院报备拟定采样时间、具体采样地点等,保留采样原始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并自觉接受我院的现场检查和监督。如发现监测单位可能在现场采样、样品分析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监测数据明显错误的,我院有权要求重新开展相关工作,直至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6. 中标单位采样时应提供地下水样品1份作为平行样送至我院。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 提供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复印件;
3.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4. 项目报价单(含具体检测指标项目、点位、频次、单价和总价等)。报价单上应承诺报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包括采样费用、检测分析费用、报告编制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使用费、人员费用等与本监测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5. 提供本次采购监测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
6. 提交单位相关承诺函及保证书
1)报价单位提供近三年内未受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承诺函;
2) 提交弄虚作假赔偿保证书,报价单位保证报价文件真实有效,保证中标后提交的成果材料真实有效。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我院有权解除合同,由中标单位退还已收到的项目款,并以合同总额作为赔偿金额,同时将违纪行为报送相关部门。
7. 提供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均要盖应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需要有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才符合评标条件,如有不足,则需要重新挂网公开询价。采购小组在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中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公司。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12月18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我院。地址:福州市金鸡山路32号环保大楼6楼总工办。
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13625063760
项目咨询:罗工,联系方式:13599044032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5年12月12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