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49720.08万吨,工业源废水排放量7684.59万吨。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383.53
吨,工业源氨氮排放量23.94吨,工业源总氮排放量367.87吨,工业源总磷排放量8.35吨。
2024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8043.19亿立方米。其中,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12151.21吨,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27795.69吨,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12877.28吨,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6118.09吨。
2024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460.79万吨,综合利用量1469.14万吨,处置量3.19万吨,贮存量1.8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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