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的工作方案》(闽环保总队〔2021〕16号)、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的函》的要求,现将2026年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查,超出期限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24日
监督电话:0591-87115823
附件:2026年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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