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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可交易排污权核定相关材料,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核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9年6月27日-7月3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邮编:
附件:福建省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可交易排污权核定结果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26日
附件:
福建省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可交易排污权核定结果
单位: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属性及有效期 |
COD |
NH3-N |
SO2 |
NOX |
1 |
福建省宏港纺织 科技有限公司 |
二类可交易排污权 |
|
|||
0 |
0 |
46.03 |
50.264 |
|||
二类可交易排污权 |
|
|||||
0 |
0 |
16.79 |
18.101 |
|||
二类可交易排污权 |
|
|||||
0 |
0 |
33.489 |
33.489 |
|||
2 |
闽清嘉丽陶瓷有限公司 |
二类可交易排污权 |
0 |
0 |
13.8 |
91.508 |
3 |
福州市仓山区福生再生纸厂 |
二类可交易排污权 |
25.92 |
2.592 |
4.2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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