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侬天下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可交易排污权核定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09-08 16:31

 根据福建侬天下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可交易排污权核定相关材料,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排污权进行了核定核定结果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核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3年9月9日-9月15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83368829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

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fzhbjghc@163.com

附件:福建侬天下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可交易排污权核定结果

     (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8日

 

附件


福建侬天下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可交易排污权核定结果

(征求意见稿)


                                              单位:吨/年

项目

污染物

数量

排污权已使用时段

排污权有效期限

年生产1500吨面筋及1600吨淀粉项目

化学需氧量

0.77

2021年02月03日至2023年08月14日

2028年08月14日

氨氮

0.077

 

 

备注:年生产1500吨面筋及1600吨淀粉项目所需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0.924吨/年、氨氮0.0924吨/年),企业于2020年12月10日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有偿取得。

来源: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