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交的排污权核定相关材料,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核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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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排污权核定结果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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