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排污权核定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01-05 16:12

     

根据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交的排污权核定相关材料,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其排污权进行了核定,核定结果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核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4年1月6日-1月12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83368829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

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fzhbjghc@163.com

附件: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排污权核定结果(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5日


 

附件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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