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4批)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 1 | SD3FZ20260719D001 | 仓山区建新镇杨周东路金山桔园嘉园旁便民菜市场,沿街商铺、摊位污水横流、垃圾遍地,污染环境。投诉人希望问题解决,建设规范菜市场。 | 仓山区 | 水、垃圾 | 2026年7月21日,仓山区建新镇、城综局开展现场核查。 1.杨周东路金山桔园嘉园旁菜市场,实际是摊贩自发聚集在杨周东路人行道上形成的集市,存在部分商铺及流动摊贩违规占用人行道经营、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污水等问题。 2.集市所在嘉禾社区目前暂不具备建设规范菜市场的条件。 |
属实 | 立行立改并纳入常态化监管。 | 1.2026年7月21日,仓山区建新镇、城综局对嘉园小区周边沿街商铺、摊贩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并严肃教育违规占道的经营者,引导摊贩到正规集市摆摊。仓山区建新镇政府已安排环卫人员对杨周东路至金港支路路段进行清扫、保洁。 2.仓山区建新镇政府将摸排梳理合适的闲置地块,适时启动建设规范菜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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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SD3FZ20260719D002 | 福清市城头镇梁厝山下村恒丰鼎公司随意堆放废旧冰箱、空调,且未按国家标准进行拆解操作,导致氟利昂露天排放、地上油渍遍布,污染环境。 | 福清市 | 大气、固废、其他 | 2026年7月19日、20号,福清生态环境局开展核查。 1.恒丰鼎公司在福清区域内未注册拆解场所、堆放场所及工业厂房。 2.经走访调查城头镇梁厝村和山下村,共发现三家废品收购企业,主要从事塑料和金属废品收购活动。在城头镇梁厝村和山下村范围内未发现恒丰鼎公司在该地区设有拆解场所、堆放场所及工业厂房,也未发现其他废品收购站假借恒丰鼎公司名义从事废品收购和拆解活动。 |
不属实 | 无 | 福清生态环境局要求福清市城头镇梁厝村和山下村范围内的废品回收企业规范存放及处置固体废物,持续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 ||
| 3 | SD3FZ20260719D003 | 马尾区琅岐镇香海世界、山语城、三盛小区附近万宇农牧养殖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仅500米,养猪场不定时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投诉人从2023年开始入住山语城小区,曾多次向12345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诉求核查日常废气处理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 马尾区 | 大气 | 2026年7月20日,马尾生态环境局、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和琅岐镇开展现场核查。 1.万宇农牧养殖场距离中庚香海世界、琅岐山语城、三盛国际湾区等居民住宅小区约600米,其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废气排放符合标准,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仍存在一些异味。 2.针对12345反映的问题,马尾生态环境局均派员现场核查,并通过电话沟通、12345平台回复等多种渠道,并向诉求人反馈调查处置进展。 |
部分属实 | 加强除臭,从源头削减异味;督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1.马尾生态环境局常态化开展巡查监测,依托“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督促企业及时清粪减源。督促企业于2026年7月底前安装好投菌设备,在小猪区和育肥区猪舍粪污收集沟投放除臭菌,进一步削减源头异味。 2.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加强行业监管和粪污资源化技术指导,管控养殖规模。 3.琅岐镇督促企业做好治污设施日常运维,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
与第二轮省督件重复 | |
| 4 | SD3FZ20260719D004 | 荆溪镇绿洲家园十几栋别墅化粪池污水未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向闽江边湿地,小区雨季经常出现生活污水反流问题,目前甘洪路上污水管都已铺好,附近村庄污水接驳工作都在进行,但绿洲家园商品房小区污水接驳工作停滞,希望政府、相关部门推进小区污水接驳工作。 | 闽侯县 | 水 | 2026年7月21日,闽侯县荆溪镇、住建局、水务公司开展现场核查。 1.绿洲家园小区内别墅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汇入集中化粪池,由第三方服务公司定期抽排转运至污水处理厂。经排查别墅区域闽江岸线排口,未发现污水外溢现象。甘洪路市政污水主干管虽已建成,但小区业主对小区污水接驳意见不统一,且工程建设资金尚未落实。目前,接驳工程暂时无法实施,尚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小区建设年限较久,部分管网淤堵,强降雨期间,低洼地带易形成积涝,非生活污水反流。 |
部分属实 | 强化沿江岸线排口巡查,小区管网常态化清疏管护,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严防污水外溢。主动开展群众沟通解释工作,推进管网接驳施工。 | 1.闽侯县荆溪镇指导小区业委会尽快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小区内部管网改造及污水接驳事项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2.闽侯县荆溪镇已督促小区物业做好沿江岸线排口巡查,严防污水外溢;对小区内部管网定期进行清淤疏通,确保排水顺畅;配备有抽排设备,缓解极端天气对小区的影响。荆溪镇加强巡查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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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SD3FZ20260719D005 | 福清市镜洋镇光荣村正源鞋业生产过程废气、噪声污染,同时工厂侵占两条排洪沟,导致附近村庄、农田的积水无法排出,经常出现倒灌问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福清市 | 大气、噪声、其他 | 2026年7月20日-21日,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镜洋镇政府开展现场核查。 1.正源公司1号车间一条生产线在生产,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公司已采取密闭窗户、加装塑料帘等措施降低影响。经监测废气、噪声均符合标准。 2.两条水沟所在地块经批复完成合法出让,纳入正源公司用地红线,不存在侵占情况。北侧水沟过水断面面积偏小,日常可以正常过水,但遇到洪水时排水能力不足;南侧水沟排水畅通。 |
部分属实 | 1.督促正源公司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正源公司定期对厂区范围内箱涵、排洪沟渠进行清掏清淤。 |
1.福清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正源公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福清市水利局与镜洋镇政府督促正源公司汛前定期清理水沟中的杂草及淤泥,加强汛期水位监测。 |
与第三轮中督、第二轮省督重复投诉 | |
| 6 | SD3FZ20260719D006 | 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与凤岗路路边经常违章停车影响交通,随意按喇叭,噪声扰民;光合汇广场楼顶四家餐饮店油烟直排,晚上油烟设备很吵。 | 仓山区 | 油烟、噪声、其他 | 2026年7月20日、21日,仓山区金山街道、仓山生态环境局、仓山交警大队开展现场核查。 1.金祥路、凤冈路存在车辆占道违停、乱鸣喇叭现象。 2.光合汇商贸楼楼顶并无四家餐饮店,仅有一家餐饮商户,目前处于装修阶段。楼顶布设有一条公共烟道及烟道末端配套的油烟净化器和隔音房。商贸楼公共排烟管道油烟经检测符合排放标准。 3.经检测,烟道末端配套的油烟净化器风机夜间噪声符合国家标准,但存在设备老化现象,对邻近居民存在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1.加强交通整治,维护道路秩序; 2.监督餐饮店做好油烟净化装置的维护使用,减少油烟、噪声扰民。 |
1.仓山区金山街道、仓山交警大队将强化金祥路、凤冈路巡查管控,加大机动车违法停放查处力度,严查机动车违法停放,劝导临时停靠车辆驶离,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同步整治机动车鸣喇叭扰民问题。 2.仓山区金山街道、仓山生态环境局督促光合汇广场管理方立整立改。目前,广场管理方已聘请专业团队计划近期对设备进行清洗保养以降低设备噪声,并督促正在装修的餐饮商户合理配套处理设施,减少油烟及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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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SD3FZ20260719D007 | 马尾区马尾镇魁岐河靠近华润紫云府段,水体发黑发臭,周末晚上黑臭现象尤其严重。已向12345热线反映多次,问题未得到解决。 | 马尾区 | 水 | 2026年7月21日,马尾区马尾镇、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工程中心、建发公司与马尾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 1.经监测,魁岐河(华润紫云府段)水质为Ⅲ类,未发现黑臭。该河为排洪渠,台风或强降雨时需预排应对上游来水,预排期间底泥暴露产生异味,造成周边影响。 2.7月10日因台风“巴威”预排,11—12日周末高温少雨致异味明显。 3.因防汛需要,异味问题重复出现致群众多次投诉,马尾镇、马尾区生态环境局、马尾区农业农村局(河长办)已现场调查并多次向居民解释。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开展工程治理,有效减少水体异味。 | 1.马尾生态环境局,马尾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工程中心及属地镇街强化巡查监管,统筹生态调度,紧盯管网运维,落实日常巡河。 2.马尾区启动魁岐河及磨溪排口整治工程,包括入河排污口整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等内容,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预计8月底招标,工期12个月;同时结合潮汐动态补水,加密保洁。 3.马尾区精准调度河道预排,告知群众偶发异味成因、整改措施与时间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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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SD3FZ20260719D009 | 投诉人住宅位于闽侯县上街镇世茂璀璨江山5号楼5楼,家中时常闻到不明来源的油烟味,怀疑为一楼餐饮店和5号楼其他业主家中排放,影响日常生活。 | 闽侯县 | 油烟 | 2026年7月20日,闽侯县上街镇、市监局、住建局和闽侯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 该小区5号一层沿街共5家餐饮商铺,均已安装了油烟分离装置,油烟经分离后,通过广告牌后的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各商户的油烟分离器均正常运转,但外排油烟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他业主家排放油烟均通过自家抽油烟机排入民用排烟通道,未发现直排户外情况。 | 部分属实 | 完成世贸璀璨江山小区沿街直排、地排餐饮商户专用油烟管道改造。 | 闽侯县上街镇要求新洲村委牵头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油烟管道改造方案,待县住建局审批通过后,1个月内完成油烟管道改造工作。 | ||
| 9 | SD3FZ20260719D010 | 永泰县城峰镇高速口旁边纺织厂后面面积约400-500亩的农田被村干部、政府征收,倾倒各种垃圾,农田附近有水厂,影响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 永泰县 | 垃圾 | 2026年7月20日,永泰县城峰镇、住建局、资规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和永泰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地块位于永泰县城峰镇石圳村康厝桥附近,土地性质以林地为主。城峰镇于2025年9月启动该地块征收工作,目前已征收约110亩,征收手续已办理完毕。2026年3月18日,县林业局批准同意清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临时材料堆场临时占用林地,面积为268.2亩,征收地块在该范围内。 2.该地块内原有少量建筑垃圾,负责场地平整的永泰永建公司已于2026年6月21日清理完毕。2026年6月26日,城峰镇日常巡查发现场地外侧便道有村民违规倾倒装修垃圾,已第一时间组织清理,并布设监控、设立警示提示牌,落实常态化管控。 3.石圳村已纳入城区综合供水范围。该临时堆料场内未见饮用水管。永泰生态环境局在该堆料场上下游水渠采样监测,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要求,上下游水质指标未见明显差距。经调阅下游水源地水厂近期在线监测数据,水质符合要求,达标率100%。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违规倾倒行为 | 1.城峰镇已在该地块出入口、易发生偷倒乱倒垃圾的路段设置警示牌及布设监控。 2.城峰镇建立全天候常态化巡查机制,对巡查中发现的零星堆放或新增违规倾倒点,依法依规处置。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对附近村庄村民开展宣传教育。 3.永建公司将加快该临时堆料场建设,按标准规范设置封闭式围挡,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出入登记,严禁任何未经核准的车辆和人员擅自进入或倾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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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SD3FZ20260719D011 | 仓山区建新镇城市之光对面锐捷网络公司,主要生产交换机、路由器,24小时全年无休自动化生产,产生噪声扰民,夜间噪声尤其明显,要求噪声整改不扰民。 | 仓山区 | 噪声 | 7月21日,仓山生态环境局、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现场核查。 1.锐捷网络公司为24小时生产企业,楼顶冷却塔、空压机在工作时产生噪声,企业对噪声源采用隔声棉+隔声板的方式进行降噪处理。 2.经监测,该企业靠近锐捷公司的西侧、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管理,落实达标排放。 | 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维护降噪措施,在噪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仓山生态环境局、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后续加强巡查监管。 | ||
| 11 | SD3FZ20260719X001 | 1、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工业区、橘园洲工业园仓山园2号楼福州奥特帕斯工业有限公司长期排放有毒刺激性废气、重金属粉尘、低频噪音等问题,城市之光多处居民阳台、窗台甚至晾晒衣物出现锈迹沉积物,并存在虚假申报2025年环境信息、销毁排污证据等违法行为,属地环保部门不作为。请求核实奥特帕斯排污证发放合规性、规划用地与现状用地性质一致性等问题,将公司搬迁至远郊合规电镀集控园区。 2、仓山区建新镇城市之光小区地下地铁公司运行噪声扰民,投诉人家住10楼,地铁经过能感受到明显震动及噪声,早上5点-7点、晚上10点-凌晨2点震动尤其明显,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
仓山区 | 大气、噪声、固废、重金属、其他 | 2026年7月17日至7月21日,福州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开展现场核查。 1.福州奥特帕斯工业有限公司各车间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监测数值均达标,厂界噪声符合标准;但车间部分窗户破损、车间开门作业,特殊天气下厂外偶尔能闻到异味。该公司地下水、土壤评估结果达到要求,危废合规处置;生态部门多年多次核查并监测,推动企业改造,同时积极与居民沟通反馈。 2.该公司自行监测数据与信息公开平台一致,排污证发放手续合规;该公司于2026年7月3日曾有清洗屋顶行为,为生产计划的一部分,并非销毁排污证据。规范用地方面,奥特帕斯公司地块2004年即为工业用地。万科城市之光地块2018—2019年依法完成控规调整并获批。 3.万科城市之光小区下方地铁洪塘停车场早于小区建设,福州地铁集团前期已委托入户检测,所测房间的二次结构辐射噪声、振动检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2026年2月以来,地铁集团配合万科开发商研究优化方案,开展9、10号楼盖下区域轨道无缝化降噪提升试点,进一步降低地铁运营影响。 |
部分属实 | 1.加强对福州奥特帕斯工业有限公司日常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2.福州地铁集团持续强化轨道日常维护和保养,降低地铁运营带来的噪声影响。 |
1.加强企业监管。仓山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落实车间密闭管控,邀请业主代表共同参与排查,推动企业实施提标改造。 2.多方化解信访矛盾。各相关单位定期向业主通报整改进展,做好情绪疏导。 3.地铁集团已采取增设隔音墙体、限制列车车速、优化行车安排等措施减噪,常态化采取钢轨打磨及涂油养护作业,降低轮轨摩擦产生的振动及噪声,并将根据轨道无缝化降噪提升试点成果,开展进一步降噪研究;积极对接万科开发商做好与业主的沟通,就相关振动、噪声事项开展面谈,做好解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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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SD3FZ20260719X002 | 1、晋安区岳峰镇溪口隧道夏莲路南侧,飞鹿网球东侧古厝门前绿地长期违规停放机动车,破坏绿地植被; 2、夏莲路北侧前岐路金鸡山夜市排档噪音嘈杂,车辆违规停放,垃圾和油烟污染周边住户。 |
晋安区 | 油烟、噪声、其他 | 2026年7月20日,晋安区茶园街道、区园林中心、区城综局、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晋安交警大队、晋安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开展现场核查。 1.溪口隧道夏莲路南侧、飞鹿网球东侧古厝门前的口袋公园绿化带,存在机动车长期违规停放、绿地植被损毁破坏的情况。 2.金鸡山夜市实为红星里夜市,现有经营摊位12家,现场未发现重油烟经营摊位,区域噪声主要来源于就餐群众喧哗;现场存在路面保洁不到位、杂物乱堆乱放、车辆违规停放等问题。 |
部分属实 | 1.全面清理绿地违规停放车辆,修复受损绿化植被,建立日常巡查机制。 2.规范夜市摊位经营秩序,严控经营噪声、油烟、垃圾污染,整治周边车辆乱停放问题,完善常态化巡查管理制度。 |
1.晋安区园林中心已督促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溪口隧道口袋公园受损绿化带开展专项修复整治。晋安交警大队联合区城综局全面排查场地周边违停车辆,逐一联系车主督促限期挪离。 2.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加密夜市及周边巡查频次,要求商户严禁使用高音设备揽客,引导就餐群众文明用餐、杜绝喧哗扰民;晋安交警大队强化该路段巡查执法,常态化开展违停抓拍、整治劝离,规范停车秩序;区城综局落实常态化巡查管理,持续做好夜市及周边道路保洁、市容乱象整治工作,督促夜市运营方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禁重油烟经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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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SD3FZ20260719X003 | 1、福州绕城高速六标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占用马尾区琅岐镇凤窝村林地三十亩,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严重受损,2017年马尾森林公安立案查处要求一个月内恢复耕地,现建设项目已完工仍未恢复。 2、2019年凤窝村原林地租用人将该林地转让给福建森昆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碎石加工,设备作业占用大面积林地,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严重受损。 |
马尾区 | 生态 | 2026年7月20日,马尾区琅岐镇、马尾生态环境局、区资规局、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现场核查。 1.2017年,福州绕城高速A6标段项目部非法占用林地约3亩(不涉及耕地),该项目部负责人于2017年4月被原马尾区农林水局处罚,已缴纳罚款。现场未发现水土流失痕迹。 2.2019年,福建森锟科技有限公司承租该30亩地块进行碎石加工。经马尾区资规局指导整改并于2025年4月对现场月3亩林地进行了复绿。但复绿效果不明显,部分苗木死亡。目前该企业已倒闭关停近两年,水电均切断停用,场区长期无人值守,场地杂草丛生。场区内留存部分加工设备及石料尚未清运,地块未占用林地、耕地,现场未发现水土流失、违规生产及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 |
部分属实 | 补种苗木并加强管养,提高苗木成活率。妥善处置场区内留存部分加工设备及石料。 | 1.马尾区琅岐镇推进3亩地块上的复绿工作,于7月31日前完成死亡苗木的补种工作,确保三年抚育期后存活率在80%以上。 2.该地块临近宁德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简称F3线),拟作为F3线建设工程临时用地配套项目,相关审批手续正在筹备,鉴于生产设备和石料可再利用,拟暂时保留场内加工设备和石料,并落实扬尘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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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SD3FZ20260719X004 | 1、永泰县葛岭镇九老村半巷至巫洋村长仑地块上的福州溢辉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将渣土和废石直接倾倒路边溪边,污染下游水源,破坏生态环境。 2、该公司填埋原有高山排水渠,私设排水管,雨天树枝容易堵住排水管,会造成无法排水,存在暴风雨天气冲垮路边围墙的安全隐患。 |
永泰县 | 水、固废、生态、其他 | 2026年7月21日,葛岭镇政府、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开展现场核查。 1.福州溢辉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永泰县葛岭镇九老村长仑樟〔2025〕拍04号宗地,该宗地用途为三类物流仓储用地,该公司在开展地块平整作业过程中,将施工渣土(山体剥离土)填放于地块下方青梅园内及道路沿线(未办理正规审批手续),经初步估算,路边及周边堆土量约1.79万立方米。经核实,该区域临近大樟溪支流,远离下游水源保护地;降雨时部分泥沙入河仅对水体造成短时浑浊。 2.该地块原为自然冲沟,现设临时排水管(直径1000mm、800mm各一处),现场未见淤堵,但暴雨期间存在部分堵塞风险;围墙未见异常,自设临时排水管以来未发生排水不畅问题。 |
部分属实 | 企业加快推进填土区域恢复原地类整改,落实对裸露土部分采取密目网苫盖防护措施,消除雨天冲刷入河隐患。整改完成后纳入常态化监管。 | 1.7月20日,永泰县住建局对溢辉公司随意填放建筑垃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通知企业接受调查,下一步将依法责令恢复原地类、做好水土保持并处罚款。 2.葛岭镇7月21日再次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恢复原地类(园地)整改,同步对裸露部分采取密目网苫盖措施,防止裸土被雨水冲刷入河。 3.葛岭镇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巡查,重点关注台风暴雨期间填土稳定及河道水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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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SD3FZ20260719X006 | 福清市龙山街道东张水库泄洪及石井村排山洪主河道被长期遭违法侵占与人为破坏,存在安全隐患。原设计为6米的主排洪沟,改为埋设2根直径2米的水泥管,现有部分水泥管只剩1根,且竖立2座直径3米电线杆基座,导致有效行洪宽度不足0.5米。河道内杂草丛生、淤泥堵塞,两侧护坡坍塌多时无人修缮,基本丧失行洪功能。国家电网下属供电公司未经审批施工。诉求立即抢险,彻底清障,追责问效。 | 福清市 | 生态、其他 | 2026年7月20日,福清市龙山街道、市水利局开展现场核查。 1.反映的排山洪主河道实为龙山街道玉峰溪上游河段排水沟,自从临近排水沟旁的融宽环路竣工以来,沿线宽度稳定在1至3米,部分断面埋设直径约2米水泥管方便出行,未影响日常行洪。 2.该排水沟沟内旱季几乎无水、雨季有流水,春季杂草丛生,偶有生活垃圾丢弃,沿线未发现护坡坍塌现象,洪水期可能过水不畅,但未丧失行洪功能。 3.国家电网下属福清供电公司在该段建设2座电线杆基座,还向对侧拓宽排水沟,该项目未取得福清市水利局审批,审批手续不全,基座违规占用河道排水沟,加大洪水期过水不畅的隐患。 |
部分属实 | 对玉峰溪上游河段排水沟进行清淤、清理杂草垃圾,恢复排水沟原貌;由供电公司对排水沟内的电线杆基座进行整改,并恢复排水沟原貌。 | 1.针对排水沟杂草及垃圾问题,福清市水利局现场指导,龙山街道于7月21日至22日完成清淤清理,龙山街道将加强常态化巡查监管。 2.福清市水利局已责令福清市供电公司于9月20日前补办审批手续,逾期未完成的将于9月30日前对2座电线杆基座进行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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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SD3FZ20260719X007 | 连江县东湖镇洋门村连江县泰丰养猪场养殖污水偷漏排,监控数据怀疑作假。 | 连江县 | 水 | 2026年7月20日,连江县东湖镇、县农业农村局、连江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 1.泰丰养猪场目前生猪存栏4300头,配套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废水经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设备预处理后,通过“水解酸化池-厌氧反应池-生化处理系统”工艺处理后,通过专用管网输送至配套农田喷淋回用,实现闭环无外排。执法人员对场区排污管网、周边边沟及临近溪流开展排查,未发现私设暗管、偷排漏排、污水直排等污染痕迹。 2.该养猪场COD、氨氮、总磷、pH在线监测设备已接入省级平台,由第三方按规范运维,台账齐全。现场调阅在线监测实时数据显示达标排放,采集总排口水样经检测分析结果达标,未发现数据造假。 |
不属实 | 压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规范落实粪污收集处理措施,确保水质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 连江县东湖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连江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连江县泰丰养猪场的监管和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 ||
| 17 | SD3FZ20260719X008 | 连江县琯头镇塘头村连江县东洋牧业养猪场养殖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偷排漏排,特别是经常在夜间偷排,臭气熏天。 | 连江县 | 水、大气 | 2026年7月20日,连江县琯头镇政府、连江生态环境局、连江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现场核查。 1.连江东洋牧业有限公司因效益不好,于2026年7月6日全面空栏停产,现场无养殖及污水产生,后期视市场情况择期复产。 2.目前正冲洗养殖区域,废水经固液分离处置,固体粪肥由县集中处理中心统一收集;分离后污水暂存于收集池,目前池内仅剩少量分离后污水。排查排污管网、周边沟渠及临近溪流,未发现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等污染痕迹,周边无明显异味。 |
不属实 | 督促企业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水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 1.连江生态环境局会同琯头镇要求该公司停产期间落实环境管控,及时规范清理处置猪舍残留粪污,积存的冲洗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厂,严防积存污水、粪污溢流外排造成次生污染。要求企业恢复生产前,须全面检修粪污处理、污水处理等环保治理设施。复产以后,严格落实粪污全收集全处理,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2.连江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复产后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管,依法处理违规问题。 3.连江县琯头镇政府开展常态化巡查,发挥群众监督,及时处置诉求并定期“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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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SD3FZ20260719X009 | 福清市东瀚镇海亮福清锦源农牧养殖臭气扰民,偷排乱排养殖废水,影响周边水质。 | 福清市 | 水、大气 | 2026年7月20日,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农业农村局、东瀚镇政府开展现场调查。 1.锦源养殖场内生猪存栏约2200头,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回用冲栏及灌溉消纳地。现场发现消纳地田埂淤积带泡沫的棕褐色水体,经监测水质超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2.福清生态环境局先后两次开展臭气监测并走访群众,监测结果显示海亮村敏感点臭气符合标准,但该公司厂界臭气超标。 |
属实 | 督促企业达标排放废水废气,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 1.福清生态环境局对锦源公司废水、臭气超标排放的违法问题拟立案予以查处,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2.福清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科学养殖,同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废水、臭气实现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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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SD3FZ20260719X010 | 福清市龙田镇东峰村福清隆中畜牧养殖臭气扰民,偷排乱扔猪粪,影响周边水源。多次投诉无果。 | 福清市 | 水、固废、大气 | 2026年7月20日,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龙田镇政府到福清市隆中畜牧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调查核实。 1.该公司现存栏生猪14000头,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处理废水回用冲栏及灌溉530余亩配套消纳地,消纳地无积水,粪渣转运至专业单位处理,厂区周边无粪污偷排现象。经检测,企业厂界臭气超标。该场下游无水源地。 2.核查未发现该公司养殖粪污偷排行为,其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水质经采样检测,满足农田灌溉水质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管控体系,规范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行为,确保生产废水、废气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 1.福清生态环境局对隆中公司厂界臭气超标排放问题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2.福清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同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臭气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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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SD3FZ20260719X011 | 闽清县东桥镇芝溪村闽清聚隆猪场养殖臭气扰民,偷排乱排养殖废水污染水源。 | 闽清县 | 水、大气 | 2026年7月20日,闽清生态环境局前往福建闽清聚隆农业专业合作社调查核实。 1.该养殖场现生猪存栏3677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无外排痕迹,储液池末端、雨水沟、消纳地末端水样均达标。该场下游无水源地。 2.该养殖场距离最近的村居约680米,在居民区未明显闻到养殖异味,经第三方公司检测,该养殖场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氨等臭味气体符合排放标准。养殖气味在气压低等特殊天气状况下,可能会对周边较近的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督促福建闽清聚隆农业专业合作社加强日常规范管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到位。 | 1.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强化行业指导,督促企业规范生产,完善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健全管理台账,常态化开展厂区保洁、除臭消杀,从源头管控养殖污染。 2.闽清生态环境局强化执法监管,将该养殖场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结合日常巡查和“双随机”专项检查,严查废水偷排漏排、治污设施闲置等违法行为,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3.闽清县东桥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周边区域巡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上报,联动部门闭环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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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SD3FZ20260719X012 | 闽侯县大湖乡后洋村闽侯盛源农牧无配套环保净化设备,养殖臭气扰民;日夜排放养殖废水和猪粪,影响周边农田和水源。 | 闽侯县 | 水、固废、大气 | 2026年7月20日、21日,闽侯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大湖乡政府组织人员到闽侯县盛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调查核实。 1.该公司目前生猪存栏量9125头,猪舍已配套喷淋除臭系统,堆粪场通过添加复合菌剂进一步发酵分解减少恶臭产生,无害化处理尾气采用复合发酵除臭菌剂处理后排放,闽侯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达标,但在特定气候条件下产生的臭气仍可能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2.该公司已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养殖废水处理后用于周边果园、林地消纳灌溉。7月20日闽侯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污水设施出口废水及上下游的地表水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猪粪进入有机肥车间用于生产有机肥并销售。对该公司厂区外进行巡查,未发现偷排废水和乱倒猪粪的迹象。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按规范要求采取除臭减味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 1。闽侯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要求盛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大湖乡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按规范要求采取除臭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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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SD3FZ20260719X013 | 闽侯县大湖乡后洋村闽侯光华农牧养殖臭气扰民,养殖废水、粪便随意排放,污染农田和水源。 | 闽侯县 | 水、固废、大气 | 2026年7月20日、21日,闽侯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大湖乡政府组织人员到福建光华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调查核实。 1.该公司目前生猪存栏量13500头,已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通过添加复合菌剂从源头减少臭气产生,对病死猪采用高温无害化处理,闽侯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达标,但在特定气候条件下产生的臭气仍可能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2.该公司养殖废水经处理后,部分用于猪舍转栏冲洗,剩余污水经细管微喷滴灌消纳,闽侯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污水设施出口废水监测结果达标;猪粪制成有机肥后委托第三方处理,现场检查未发现诉求件反映的养殖废水、粪便随意排放污染农田和水源问题。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按规范要求采取除臭减味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形成长效机制。 | 1.闽侯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光华公司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大湖乡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按规范要求采取除臭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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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SD3FZ20260719X014 | 仓山区南三环路福建星之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基本农田上违规建设,并侵占河道。第三轮中督检查时被要求拆除,原仓山区书记郑某记作为保护伞,用临时用地名义继续经营。现用地期限过期2年仍继续生产。破碎建筑垃圾工序存在噪音和粉尘污染,影响周边空气和河道环境。诉求拆除厂房,恢复原状。 | 仓山区 | 水、大气、其他 | 2026年7月20日、21日,仓山区盖山镇政府、仓山生态环境局、区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开展现场核查。 1.星之元公司所在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未侵占现状河道。 2.2018年,仓山区政府原则上同意由该公司在该地块建设垃圾消纳场所,不涉及需要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事项。 3.该公司厂界噪声监测符合标准,虽配套密闭车间与喷淋设施,但仍存在细微粉尘外溢、河道岸边留存少量粉尘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1.仓山区盖山镇政府、仓山生态环境局现场督促该企业压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厂区巡查管控。要求企业规范喷淋设施运维,严格执行车辆净车出场要求,加密厂区道路清扫保洁频次,落实各项抑尘降尘措施,减少粉尘外溢。仓山生态环境局后续将加强巡查和监管。 2.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区城综局强化涉事地块巡查监管,密切关注地块建设动态,严防新增违法建设,一旦发现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将立即依法依规查处。 |
与第三轮中督、第二轮省督重复投诉 | |
| 24 | SD3FZ20260719X015 | 闽侯县尚干镇福州邦保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经常夜间烧各种垃圾,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之前多次反映无果,诉求突击检查该公司的废水和废气。 | 闽侯县 | 水、大气 | 2026年7月18日-20日,闽侯县尚干镇政府、闽侯生态环境局到开展现场核查。 1.邦保洁公司使用生物质锅炉,配套脱硝、除尘等措施,天然气锅炉为备用。7月20日夜间,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废气、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焚烧垃圾的现象。 2.2025年以来涉及该公司诉求件6件,均已答复。根据检查、监测结果,未发现诉求反映的相关问题。 3.7月19日,对该公司废水及锅炉废气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企业监管,形成长效机制。 | 1.闽侯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同时督促企业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2.闽侯县尚干镇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及视频监控的调阅,杜绝焚烧垃圾情形出现。 |
与第三轮中督重复投诉 | |
| 25 | SD3FZ20260719X016 | 闽侯县祥谦镇宏北路88号福州喜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违规从事建筑垃圾回收和破碎加工生产。洗砂和破碎石子生产线安装在没有产权证车间里。请求立即停止违法生产,依法依规查处整改。 | 闽侯县 | 其他 | 2026年7月20日,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县城综局、闽侯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 1.喜顺公司建设项目于2025年12月17日通过环评审批,2026年5月建成,并申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生产调试,已委托第三方机构于2026年6月29日、30日开展验收监测,尚未完成环保验收。 2.喜顺公司租赁福建鸿顺德建材公司厂房场地(1#、3#、4#、6#及综合楼),经比对相关不动产权证宗地图,洗砂和破碎石子生产线安装在1#厂房内。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落实后续长效监管。 | 1.闽侯生态环境局督促喜顺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后续将加强巡查和监管。 2.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县城综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
* 与第三轮中督重复投诉 | |
| 26 | SD3FZ20260719X017 | 1、仓山区仓山镇程厝路西侧尽头到龙津河临时钢栈桥、龙津河步道交接处地块无硬化,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积水,常有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种菜垃圾堆积杂草丛中。 2、程厝路北侧和榕南礼居1期南侧,靠近龙津河空地未按规划用途建设绿地使用,地块被围挡出租、堆放杂物,流动摊贩油烟、噪音扰民。 3、中骏璟悦二期北侧,程厝路南侧、龙津河伽蓝庙东侧,中骏世界城西侧空地被围挡种菜、堆杂物等,夏天有臭味和蚊虫。 |
仓山区 | 垃圾、油烟、噪声、其他 | 2026年7月20日,仓山区仓山镇政府开展现场核查。 1.程厝路西侧临时钢栈桥地块临时搭建的简易钢栈桥长期无人养护,多处锈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场存在道路未硬化、扬尘、积水及垃圾堆积现象。 2.程厝路北侧、榕南礼居1期南侧空地原规划用于建设城市串珠公园,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已设置围挡,但未发现出租及流动摊贩经营情况,未见明显杂物堆放及油烟、噪声扰民现象。 3.反映的“中骏璟悦二期北侧,程厝路南侧、龙津河伽蓝庙东侧,中骏世界城西侧空地”为龙津小学教育用地,附近村民私自翻越围挡,进行种菜、堆放杂物,夏季确易滋生蚊虫、产生异味。 |
部分属实 | 消除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排除安全隐患,恢复地块整洁有序,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 1.针对程厝路西侧临时钢栈桥地块,仓山区仓山镇政府督促市水务集团清理垃圾、设围挡封闭管理,覆盖绿网除尘,消除安全隐患,立项施工后再对外开放。 2.针对程厝路北侧、榕南礼居1期南侧空地,仓山镇督促市水务集团加强管理,加快推进串珠公园建设。 3.针对龙津小学教育用地内围挡种菜问题,全面清理菜园、覆盖绿网、修复加高围挡,严防村民再进入种菜。 4.仓山镇将持续跟踪,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维护良好环境,并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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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SD3FZ20260719X018 | 马尾区罗星街道登龙路水岸君山有座山C214楼正南向中心花园游乐场内的2号垃圾分类屋,正对投诉人103、105、302单元的卧室、客厅及阳台,直线距离约10米。垃圾屋白天时间全时段开门,散发恶臭、蚊虫肆虐;污水直排游乐场前方地面;卷帘门开关噪声扰民;小区垃圾屋审批手续缺失,涉嫌未批先建,超额配置涉嫌违规使用财政资金。 | 马尾区 | 水、大气、噪声 | 2026年7月20日,马尾区罗星街道、城综局、环卫中心开展现场核查。 1. 2号垃圾收集点位于投诉人住宅斜下方位置,二者之间有绿化草坪与乔木形成隔断,间距约10米。 2.垃圾屋日常保洁清运规范,现场无污水直排,无明显异味,仅偶尔出现部分居民投放厨余垃圾时发生少许厨余污水滴洒落地现象,但管理员均及时清理,保持路面整洁。 3.卷帘门仅早晚规定时段短时开关,开关音量在正常作业范围内。 4.该垃圾屋手续办理、经费使用均依法依规,不存在未批先建及违规使用财政资金情况。 |
部分属实 | 垃圾屋(亭)规范运行,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 马尾区罗星街道、城综局、环卫中心配合,巩固现有管理措施: 1.延续垃圾套袋、日产日清、定点清洗流程,严禁屋内冲洗排污,及时清理居民洒落的厨余污水,增加消杀频次消除异味。 2.规范作业噪声管控,卷帘门做到轻开轻关、定期检修维护,保持仅早晚规定时段各开关两次,非投放时间不开启,降低噪声影响。 3.长效巡查监管整改,督促水岸君山物业及分类管理员每周不定期抽查辖区垃圾屋亭,如有发现污水、异味、违规作业问题立即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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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SD3FZ20260719X019 | 闽侯县南屿镇玉田村玉屿自然村从2011年征迁开始,共征迁河道325亩,田地438亩,整村交地时政府明确承诺整村统一安置,经过15年只搬迁80%村民,还有20%约30多户未搬迁安置,周边厂房及路面高度超过未搬迁村民房子地面2米左右,河道被填,一遇下雨房屋就被淹,投诉人要求政府兑现拆迁安置的承诺。 | 闽侯县 | 生态 | 2026年7月19日,闽侯县南屿镇政府开展现场核查。 1.玉屿自然村总面积约1100亩,涉及221户736人。规划区内已征收土地约780亩,剩余120余亩土地,涉及46户150人,尚未启动征迁。 2.玉屿自然村未征迁区域毗邻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5号路道路项目,该项目按规范建设,与周边落差约0.5—1.5米。该区域河道由玉田村玉屿自然村连通南井溪二号支流排往外江,排水顺畅,无被填埋迹象,但在台风等极端天气下有可能产生内涝情况。 |
部分属实 | 主动做好征迁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认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河道日常巡查,避免汛期造成影响。 | 1.加强与未征迁区域村民沟通,做好征迁政策解释工作。 2.闽侯县南屿镇定期对河道进行清理,汛期时密切关注水位变化和排水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排涝作业,确保河道行洪通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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