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5批)
时间:2026-07-27 15:30
                                                 
福州市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5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SD3FZ20260720D001 晋安区鼓山镇保利招商和樾风华小区北面原规划为绿地,施工方未按规划将其建设为停车场;小区西面仅隔一条小路的一块地,原规划为房屋,施工方未按规划将其建设为充电桩、驾校、垃圾回收站等。一年以来,投诉者曾向晋安区自然资源局、园林中心、城管局、鼓山镇人民政府等多部门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 晋安区 其他

2026年7月21日、22日,晋安区鼓山镇、区资规局、区城综局、区园林中心开展现场核查。

1.和樾风华小区北侧地块规划性质为园林绿地,已列入《福州四城区2025年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清单》,拟建设停车场,但未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就开工建设,现场检查时已停工,硬化地面已破除。

2.和樾风华小区西面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鼓山镇为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提升福马路沿线城市品质,对上述地块进行公开招租,中标单位福建盛力建设有限公司,结合周边条件进行地块开发,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并引进驾校和两处废品收购站。

3.区资规局、区园林中心、区城综局和鼓山镇从2026年4月至7月,共接到区12345智慧中心及信访批办单反映该诉求19件,均按时办理反馈。

 
部分属实 拆除小区北面硬化场地,责令小区西侧垃圾回收站承租方限期搬离,并加强驾校及充电桩使用区域现场管理。

1.针对小区北面,鼓山镇政府责令福州市城乡建总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在未审批之前由鼓山镇会同区城综局做好日常巡查监管。

2.鼓山镇为提升城市品质,要求小区西南面废品收购站承租方于2026年7月27日前搬离。因驾校白天用于学员训练,晚上作为停车场对外开放;充电桩是为周边新能源汽车车主提供充电便利,故驾校和充电桩暂予保留,后续如遇政府建设、征收等事项,中标人无条件配合,并在一个月内撤场。

 
   
2 SD3FZ20260720D002 长乐区营前街道黄石农贸市场旁,生活污水未接入市政管网,直排内河,影响黄石村、东屿村、下洋村居民生活,问题已存在几十年,曾向12345热线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 长乐区

2026年7月21日,福州新区(长乐区)组织区住建局、营前街道开展现场核查。

1.黄石农贸市场2013年投用,早年污水直排河道,2023年已完成市政管网接驳纳管,直排问题已整改完毕。周边部分村民自建生活污水管道未统一接驳市政管网,导致存在2个污水口直排内河。

2.经调取近两年12345平台工单,未查询到该点位污水直排重复投诉记录。

 
部分属实 2个直排污水口接入市政管网。 7月24日,福州新区(长乐区)已完成2个直排污水口规整截污导流进入市政污水管。    
3 SD3FZ20260720D003 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77号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离紫金轩小区仅一墙之隔,排放废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臭气在晚上尤为明显。 马尾区 大气

2026年7月21日,马尾区马尾镇、马尾生态环境局前往现场核实。

1.该企业已配套催化燃烧废气治理措施,今年多次监督性监测及企业自行检测,显示废气均符合排放标准,7月18日马尾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开展废气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但因与居民区较近,在邻避效应和不利气象叠加影响下,邻近个别楼栋的部分楼层有轻微异味。

2.该企业24小时不间断生产,企业已配备24小时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排放数据实时上传福建省污染源监管平台,全程可追溯,经查阅近15日在线监测数据,废气各项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夜间数据未见明显波动或异常升高,未发现臭气在晚上尤为明显的情况。

 
部分属实 督促大通公司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1.7月19日,马尾区政府领导带队到该公司督导,要求企业加快环保提升。该企业正实施第四轮技改,进一步更新设备、强化设施维护,从源头减污。

2.马尾生态环境局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双随机”抽查和监督性监测,督促其进一步落实污染物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马尾生态环境局通过废气在线监测数据持续加强对企业非现场执法力度,发现异常数据及时调查处理。

 
  与第三轮中督、第二轮省督重复投诉
4 SD3FZ20260720D008

1.仓山区建新镇城市之光小区地下地铁公司将4个消防天井建在小区内部,每天早上5点左右、晚上11点-12点,4号线地铁半洲站运行,进出站噪声、振动影响小区低楼层住户正常生活,消防通道和建筑物传播加大噪声影响,投诉者曾向地铁公司反映过,问题未得到解决,要求采取加盖活动顶棚等降噪措施;

2.奥特帕斯工业有限公司废气扰民,城市之光小区12号楼就在奥特帕斯隔壁,褐色沉淀物落在住户窗边,影响身体健康;咨询奥特帕斯重污染生产线搬迁时间,要求政府尽快书面明确;

3.锐捷网络有限公司紧邻城市之光小区约20多米,场地内吊装设备、顶楼风机等24小时连续生产噪声,影响城市之光小区高层住户正常生活。

 
仓山区 大气、噪声

2026年7月21日下午福州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福州市交通运输局、仓山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前往实地核查。

1.万科城市之光小区下方地铁洪塘停车场早于小区建设,福州地铁集团前期已委托省环保设计院开展入户检测,所测房间的二次结构辐射噪声、振动检测结果低于标准限值,2026年2月以来,福州地铁集团配合万科开发商研究优化方案,开展9、10号楼盖下区域轨道无缝化降噪提升试点,进一步降低地铁运营影响。消防天井设置于洪塘停车场内消防车道上方,为保证消防安全,需保持敞开状态,不得封闭遮盖。

2.福州奥特帕斯工业有限公司各车间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监测数值均达标;但车间部分窗户破损、车间开门作业,特殊天气下厂外偶尔能闻到异味。仓山区政府牵头多部门与业主代表沟通该公司搬迁事宜,目前公司已提交部分工序外迁用地申请,相关搬迁推进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锐捷公司距万科城市之光小区约50米,实行24小时生产,主要的噪声污染源是楼顶冷却塔、空压机在工作时产生噪声,企业对噪声源采用隔声棉+隔声板的方式进行降噪处理。诉求中反映的吊装仅在7月8日临时作业。根据监测结果,公司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国家标准,但其全天候生产仍对周边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福州地铁集团持续强化轨道日常维护和保养,降低地铁运营带来的噪声振动影响;2.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落实达标排放。

1.地铁集团已采取增设隔音墙体、限制列车车速、优化行车安排、降低凌晨时段广播播报音量、优化播报频次等措施减噪,常态化采取钢轨打磨及涂油养护作业,降低轮轨摩擦产生的振动及噪声,并将根据轨道无缝化降噪提升试点成果,开展进一步降噪研究;积极对接万科开发商做好与业主的沟通,就相关振动、噪声事项开展面谈,做好解释工作。

2.仓山生态环境局督促奥特帕斯公司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落实车间密闭管控,邀请业主代表共同参与排查,推动企业实施提标改造。各相关单位定期向业主通报整改进展,做好情绪疏导。

3.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锐捷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维护降噪措施,在噪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仓山生态环境局、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后续加强巡查监管。

 
   
5 SD3FZ20260720D009 闽侯县荆溪镇关东村130多平方米农田被大湖乡南田村胡某佃占用近8年,并修建坟墓,5年以来,曾多次向属地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以及当地政府等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 闽侯县 其他

2026年7月22日,闽侯县荆溪镇、资规局、民政局开展现场核查。

1.荆溪镇关东村130多平方米农田系关东村村民李周官所有。2017年,胡春佃向关东村第三小组缴纳山地金后,在未经审批情况下,于李周官责任田相邻地块上建造一座坟墓(约30平方米),坟墓背护墙嵌入李周官田地。2025年11月21日,闽侯县法院判决胡春佃拆除侵占李周官田地田埂的部分墓墙,目前已执行到位并结案。

2.胡春佃所建坟墓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属违规建设行为。

 
部分属实 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违建坟墓的拆除工作,加强巡查。 闽侯县荆溪镇政府将于2026年12月31日前依法依规对胡春佃违建坟墓予以拆除,同时加强巡查监管,严防同类问题发生。    
6 SD3FZ20260720D012 闽清县省璜镇下坂村村委会强占范某钗约1.7亩自留山地,建骨灰楼,2年以来,曾向12345热线、民政局、省璜镇政府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 闽清县 其他

2026年7月21日,闽清县省璜镇政府开展现场核查。

1.下坂村公益性骨灰楼项目已取得林地使用审批,属村集体所有,与范某钗自留山证的“牛路圲”地块分属不同区域,并非同一地块。

2.2022年以来,该群众就同一事项通过多渠道多次投诉。省璜镇已组织林业、国土等部门实地核查,依据权证、审批材料等依规作出书面答复,其诉求与事实不符。

 
不属实 加强与投诉人沟通劝导,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2026年7月21日,闽清县省璜镇政府组织人员与投诉人“面对面”沟通劝导,细致讲解林地确权相关政策法规、地块图斑、权证登记的认定依据。    
7 SD3FZ20260720D013 马尾区琅岐镇万宇农牧养殖有限公司不定时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马尾区 大气

2026年7月21日,马尾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和琅岐镇到福州万宇农牧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

1.该公司有机肥车间大门已封闭遮挡,高温发酵罐及配套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猪舍内外、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固液分离车间、有机肥车间及厂界各类除臭设施均正常运行。

2.马尾生态环境局于今年2月、4月和6月三次开展恶臭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虽排放达标,但受邻避效应及不利气象条件叠加影响,异味依然可感。

 
部分属实

1.加强除臭治理,从源头削减异味;

2.保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马尾生态环境局常态化开展巡查监测,依托“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督促企业及时清粪减源。督促企业于2026年7月底前安装好投菌设备,在小猪区和育肥区猪舍粪污收集沟投放除臭菌,进一步削减源头异味。

2.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加强行业监管和粪污资源化技术指导,管控养殖规模。

3.琅岐镇督促企业做好治污设施日常运维,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与第二轮省督重复投诉
8 SD3FZ20260720D015 晋安区新店镇鹅峰村省直状元岭小区旁东面自建房周边居住的村民、厂区附近,烧垃圾散发浓烈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今年入住以来,曾向12345热线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 晋安区 大气

2026年7月21日,晋安区新店镇政府开展现场核查。

1.省直状元岭小区旁村民自建房、厂区附近未发现焚烧垃圾的现象。工作人员走访了周边居民,均未反映有烧垃圾行为;但部分村民反映省直状元岭小区2区东侧的菜地存在个别菜农焚烧枯枝落叶作为农家肥的情况。

2.2026年1月3、6日曾收到关于省直状元岭小区2区东面村道周边村民焚烧树叶的诉求,新店镇均已及时赶赴现场扑灭,并对相关村民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在12345平台上按期反馈。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和引导,对菜农焚烧枯枝叶的行为予以劝导。 晋安区新店镇政府已要求鹅峰村加强对省直状元岭小区2区东侧菜地菜农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强巡查,及时制止菜农焚烧枯枝叶的行为。    
9 SD3FZ20260720D016 晋安区象园街道连辉社区国货东路377号香满园海鲜烧烤大排档,每天从早上11点营业到凌晨4点,油烟臭气扰民,晚上尤为严重。 晋安区 油烟

2026年7月21日下午,晋安区象园街道、晋安生态环境局对香满园餐饮店开展现场核查。

1.该店经营时间覆盖日间11点至凌晨4点。该店厨房分为内厨和烧烤间,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后经风管汇入该店的专用烟道排放,专用烟道沿该店西北面延伸至顶层排放,距离周边居民较近。

2.该店已配套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监测已达标,但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管,督促店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1.晋安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店将现有烟管延伸至合理位置,并在净化后总排烟管处增设一台除味装置,同时后续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落实到位。

2.晋安区象园街道、晋安生态环境局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店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装置,建立清洗台账。

 
   
10 SD3FZ20260720D022 闽侯县祥谦镇泮洋村常年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各种垃圾全部排入内河并流入淘江,内河脏臭严重影响周边村民身体健康,要求彻底解决内河污染问题。 闽侯县 水、垃圾

2026年7月21日,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开展核查。

1.泮洋村村民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沉淀后,经门前屋后农田自然消纳,部分污水沿水沟流入内河汇入淘江;村内生活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后清运,但存在部分群众随手将生活垃圾丢入河道的情况,河道垃圾会散发异味。

2.镇村两级已常态化开展河道及两岸垃圾清理工作,祥谦镇通过青口管委会启动祥谦镇泮洋、双龙沿河截污整治工程项目。同时,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升村民环保意识。

 
部分属实

1.常态化开展内河浮漂垃圾清运、蚊媒消杀等工作;

2.加快推动河道截污整治工程项目;

3.加强宣传教育规范村民生活污水、垃圾处置行为。

 

1.镇村两级完善环卫一体化及村聘保洁工作规程,持续加强内河垃圾清理清运工作,避免垃圾沉积产生异味。同时对污染河段开展蚊媒消杀,改善河道环境。

2.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加快实施祥谦镇泮洋、双龙沿河截污整治工程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预计2027年年底竣工。

3.泮洋村加强河道现场巡查,同时通过村内广播、微信群、入户宣讲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等宣传,引导村民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

 
   
11 SD3FZ20260720D023 闽侯县南屿镇江口村配套的污水管网已建成,目前仅有三分之一村民家的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其余村民污水均未接入污水管网直排附近内河,要求镇政府继续督促落实污水接管工作。 闽侯县

2026年7月22日,闽侯县南屿镇开展现场核查。

1.闽侯县南屿镇江口村正在开展污水设施建设工程,目前全村已纳管1360户,接管率90.6%,140余户位处管网末端或地势低洼处,担心后期可能存在排水不畅问题,暂不愿意接管。

2.未接入污水管网户,均建有三格化粪池,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经门前屋后农田消纳,少部分生活污水通过门前沟道排入内河。

 
部分属实 完成南屿镇江口村农村污水环境提升治理工程,对江口村剩余未纳管户加强宣传,劝导其支持配合农村污水接管工作。

1.闽侯县南屿镇政府负责加快推进江口村农村污水环境提升治理工程,对140余未接入污水管网户做到应纳尽纳,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工。

2.闽侯县南屿镇政府负责对江口村村民加强宣传,劝导其支持配合在建的南屿镇江口村农村污水环境提升治理工程一并完成全村污水接管工作。

 
   
12 SD3FZ20260720D024 晋安区宦溪镇创新村雅安居公司在山上强占土地,违建3万多平方米建筑,破坏林地、耕地。公司从事塑料废物回收及地沟油提炼业务,厂区散发恶臭,污水可能污染鼓岭风景区旁水源保护地,投诉人要求恢复林地、耕地原状。 晋安区 水、大气、生态

2026年7月21至22日,晋安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规划、市监、商务、城综、宦溪镇开展现场联合调查。

1.福州雅安居建材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地块建筑占地面积约25085平方米,其中占用创新村公平323号地块涉及占用林地建筑合计4020平方米。原晋安区农林水局已于2017年6月就该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进行处罚,宦溪镇政府已拆除涉林地建筑3400平方米。所属地块现状为厂房及附属设施,厂区内现有多家入驻经营主体,主要涉及塑料废物回收、废弃能源存储等业态。

2.雅安居公司仅开展腻子粉、真石漆等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销售业务,并无从事塑料废物回收及地沟油提炼业务。厂区内租赁有8家无证无照小型加工作坊;诉求件中提到的“地沟油提炼”实为厂区内一家从事废弃能源存储的公司,现场存储有部分原料,但未见加工迹象。

3.雅安居公司内租赁的加工作坊有异味,且加工作坊未配套规范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存在水环境风险隐患。该厂区所在地块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之内,不存在汇入水源保护地的水文条件。

 
部分属实 拆除违建建筑、恢复土地原状、清理违法主体。

1.宦溪镇已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主体及验收标准,逐项推动闭环整改。对违建主体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限期一个月内拆除剩余涉林地建筑620平方米。

2.宦溪镇责令厂区内租赁的8家无证照经营企业(散乱污)停产停业,限期一个月内搬离,并引导持照经营企业迁入工业园区规范生产;对厂区内一家从事废弃能源存储的公司,要求其一周内将原料搬离。

3.宦溪镇会同资规局同步开展土地修复工作,达到复绿条件后提请相关部门验收,确保恢复土地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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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SD3FZ20260720D025 长乐区湖南镇西宅村快乐幼儿园旁有条水沟很臭,河面飘着很多垃圾及杂物,幼儿园隔壁小区污水排口24小时连续直排污水至水沟。 长乐区 水、垃圾

2026年7月21日,福州新区(长乐区)住建局、水利局、航空城办、湖南镇政府、金峰镇政府,开展现场核查。

1.湖南镇西宅村快乐幼儿园旁河道河面漂浮着东湖湾小区商铺及周边居民抛扔的零星生活垃圾、泡沫纸箱等杂物,现场有异味。

2.幼儿园隔壁小区即鼎弘东湖湾小区内部排水体系规范,符合雨污分流标准。但小区外部金港路污水主干管部分管道坍塌破损,窨井淤积堵塞,外网排水不畅引发污水倒灌,污水从小区雨水管道外排入河。

 
属实

1.清理河道漂浮垃圾,消除污水直排河道问题;

2.完成坍塌破损管道的重建。

 

1.7月21日,长乐区金峰镇政府和湖南镇政府组织保洁队伍完成河道漂浮垃圾打捞清运工作。

2.长乐区金峰镇政府和湖南镇政府对污水溢流口采取临时围堰应急处置措施,并于7月20日完工。区住建局对金港路污水主干管开展清疏清洗工作,并于7月21日完成清疏,7月22日完成污水抽排工作。目前小区雨水口已无污水溢流现象。针对部分管道坍塌破损问题,福州新区(长乐区)已铺设临时明管导流污水,保障现状排水通畅。同时,区水投集团已开展坍塌破损管道的重建设计工作,纳入农村污水专项债项目,将于2026年底前完工。

 
   
14 SD3FZ20260720D029 长乐区营前街道航盛饲料有限公司臭气扰民,去年已向12345热线投诉过,未整改到位。 长乐区 大气

2026年7月21日,福州新区(长乐区)生态环境局和营前街道办事处开展现场核查。

1.福州航盛饲料有限公司正常运营,生产车间门窗、门帘全部封闭;烘干、冷却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配套喷淋除臭设施,喷淋设施用水添加生物菌群除臭循环使用,粉碎废气配套除尘器除尘后内部循环回用。

2.查阅该公司近期自行监测报告,排气筒、厂界臭气浓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但在一定的气象条件下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3.经查询12345受理台账,2022年以来共接到该公司投诉21起,均已办理并反馈,同时已落实原料密闭仓储、定期自行监测等措施。

 
部分属实 督促福州航盛饲料有限公司加强废气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1.长乐生态环境局要求航盛公司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长乐生态环境局拟对航盛公司进行臭气浓度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将根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3.长乐生态环境局和营前街道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问题。

 
  与第二轮省督件重复投诉
15 SD3FZ20260720D031

1.闽侯县祥谦镇祥宏北路139号宏永公司2号厂房从事装修建材等批发业务,早晨6-7点宏永公司厂房铁皮经太阳照射反射强光到诉求人家中,影响正常休息;该公司电动车停车棚下雨天棚顶铁皮产生噪声影响群众生活;

2.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枕峰车队生活区凌晨3-4点工作人员下班时喧闹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闽侯县 噪声、其他

2026年7月21日,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开展现场核查。

1.闽侯县祥谦镇祥宏北路139号2号厂房屋顶排水沟为银色铁皮,反射清晨阳光影响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宿舍楼第四层住户。

2.该厂房西南侧停车棚顶有自然落雨声。

3.省运输公司枕峰车队夜班职工下班返家时,存在正常的走路声及交谈声音。

 
部分属实 闽侯县祥谦镇政府督促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其位于闽侯县祥谦镇祥宏北路139号2号厂房屋顶铁皮排水沟进行遮光整改。

1.省汽车运输公司已完成厂房屋顶排水沟喷漆整改,目前阳光反射已消除。

2.省汽车运输公司已完成停车棚石棉毯加盖,减弱雨滴声。

3.闽侯县祥谦镇政府要求省汽车运输公司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下夜班时尽量降低交谈音量。

 
   
16 SD3FZ20260720D033 福清市镜洋镇光荣村染布厝(324国道旁)正源鞋业侵占防洪水渠,导致洪水流向村民住宅,工厂离附近村庄很近,仅一墙之隔,厂房棚顶使用易燃隔热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环保不达标,塑胶味道,生产臭气严重,防护防火距离不够,镜洋镇政府不作为。 福清市 大气、其他

2026年7月21日—22日,福清市镜洋镇政府、水利局、消防救援局开展现场核查。

1.正源公司1号车间距北侧村居最近约为20米,车间仅有一条生产线在生产,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公司已采取密闭窗户、加装塑料帘等措施降低影响,监测结果达标。

2.正源公司建厂时,环评未要求设立卫生防护距离;建筑及围墙均在用地红线内,厂房顶棚使用的隔热板满足消防要求,防火间距合规。

3.水沟所在地块经批复完成合法出让,纳入正源公司用地红线,不存在侵占情况。水沟过水断面面积偏小,部分沟底淤积堵塞,日常可以正常过水,但遇到洪水时排水能力不足。

 
部分属实 正源公司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稳定达标排放;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定期对厂区范围内箱涵、排洪沟渠进行清掏清淤。

1.福清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正源公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稳定达标排放。

2.福清市消防救援局要求该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福清市水利局与镜洋镇政府督促正源公司汛前定期清理水沟中的杂草及淤泥,加强汛期水位监测。

 
  与第三轮中督、第二轮省督重复投诉
17 SD3FZ20260720D037 马尾区罗星街道登龙支路建设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施工,于2022年竣工,长度约1.9公里,项目破坏周边山体、林区生态约上万立方米,道路两侧建筑、生活垃圾乱堆放,诉求恢复生态原状。 马尾区 生态、垃圾

2026年7月21日,马尾区罗星街道、区住建局、区资规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综局、区环卫中心、区建发集团开展现场核查。

1.罗星街道登龙支路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完备,不存在未批先建问题,竣工时间为2021年,长度约1.9公里。

2.该项目依法取得涉林审批,施工过程严格遵照审批范围,遵循作业规范,不存在破坏周边山体及林区生态等问题。

3.该道路两侧未发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放等问题;局部区域存在零星白色垃圾散落问题。

 
部分属实 保持路段常态洁净,切实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1.马尾区城综局、环卫中心及属地罗星街道开展联合整治,已对该路段沿线两侧的零星白色垃圾及时清理,保持路段干净整洁。

2.马尾区环卫中心实行每日动态巡查及清扫保洁,常态化维护道路沿线整洁有序;做好周边群众宣传引导,减少随手丢弃垃圾行为。

 
   
18 SD3FZ20260720D040 仓山区盖山镇祥浦苑16栋底下醉得意、6号餐厅、杀猪粉店、包鲜食里未配套专用烟道从事餐饮服务,油烟直排,污染环境;餐厨污水排入小区化粪池,导致化粪池经常堵塞,臭气影响周边。 仓山区 水、油烟

7月21日,仓山区盖山镇政府、生态环境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局开展现场核查。

1.祥浦苑建设未规划商铺专用公共烟道,由商业业主自建公共烟道共用。包鲜十里、白露堂杀猪粉属蒸煮类餐饮,无需安装油烟净化器;醉得意、六号餐厅油烟经餐饮店厨房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至业主设置于二楼的油烟净化器再次处理后排放。仓山环境监测站分别于7月1日、23日两次对两家餐饮店的油烟排放浓度开展监测,结果均达标,但油烟仍影响周边居民。

2.该小区配套建有隔油池,餐饮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接入市政管网。经现场实地巡查,化粪池排水通畅,无堵塞外溢、明显异味,物业常态化开展化粪池清掏。

 
部分属实 加强监督管理,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7月21日,仓山生态环境局与仓山区盖山镇政府要求醉得意、六号餐厅定期清洗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盖山镇政府已要求小区物业定期清掏化粪池及管网。

3.仓山生态环境局、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将联合物业不定期抽查餐饮店油烟排放,并举一反三,加强周边区域巡查力度。

 
   
19 SD3FZ20260720D041 闽侯县祥谦镇峡南村祥宏北路39号福州星宸车厢制造有限公司,工厂喷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周边村民;生产废水直排工厂旁内河,漆渣、废油漆桶未按规范收集,污染环境。 闽侯县 水、大气、固废

2026年7月22日,闽侯县祥谦镇政府、闽侯生态环境局到福州星宸车厢制造有限公司调查核实。

1.该公司喷漆房密闭设置,生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但其排气筒离北侧的居民仅50余米,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

2.该公司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农村污水处置设施。

3.该公司已规范设置危废贮存间,车间喷漆作业区暂存区有部分漆桶,排查厂区及周边未发现随意丢弃危废的情况。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强化危废管理工作,规范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维管理,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1.闽侯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并督促企业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因星宸公司在车厢生产属于订单型生产,日常生产仅按生产需求方才进行喷漆,检查时该公司暂未进行喷漆作业。闽侯生态环境局将在该公司开展喷漆作业时,进行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2.闽侯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将生产环节的危废及时转移入库,进一步强化危废管理工作。

3.祥谦镇人民政府和闽侯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 SD3FZ20260720X002 自2025年起,仓山区建新镇建新村一位村民逐步占用建新镇桃源镜社区仙山洞片区大量公共土地,破坏植被绿地,私建庙宇、棚屋和家禽养殖场,家禽叫声扰民,粪便污水直排闽江,并散发臭味,影响下游闽江二级水源保护地。多次向当地政府投诉未果。 仓山区 水、大气、噪声、其他

2026年7月21日、22日,仓山区建新镇政府、资规局、城综局、农业农村局开展现场核查。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场无植被绿地破坏情况,存在占用国有建设用地问题。

2.现场两座庙宇为历史修缮建筑,并非私建。

3.现场确有放置简易帐篷、建设铁皮棚及鸡舍,散养鸡舍存在噪声、异味扰民问题;未发现鸡舍粪污直排、污染闽江水源地的情况。

4.2025年12以来,仓山区建新镇政府等部门有收到群众多次反映该处饲养家禽等问题,均及时到场核查、依法处置。

 
部分属实 依法依规处置,加强沟通解释,根本化解矛盾。

1.2026年7月23日,建新镇政府、城综局已将该地块三处简易帐篷搬离、一处杂搭鸡舍破坏性拆除、一处铁皮棚依法拆除。

2.2026年7月22日,建新镇政府对该处违规散养家禽村民开展现场教育及政策宣讲,明确告知禁养规定并责令立即整改。7月23日,村民已自行将家禽转移并进行规范化处理,已不存在鸡鸣扰民、产生异味的情况。

3.建新镇政府持续强化常态化巡查管控,及时发现问题。

 
   
21 SD3FZ20260720X003 2025年下半年起,晋安区岳峰镇登云路阳光城象屿望云小区后山山林被违规破坏,原始林木被挖除,山地被倾倒沥青废渣平整成若干平台,寸草不生,起风天气黄沙连天。 晋安区 固废、生态、扬尘

2026年7月23日,晋安区岳峰镇政府、资规局、城综局开展现场核查。

1.经调取2011年、2012年的森林资源档案,显示该地块为非林地,故不存在违规破坏林地;现场发现该处地块确实有被挖除部分树木,后续需要补植复绿。

2.2025年下半年,登云地产公司利用自有项目砖渣对后山顶部的2处地块进行平整形成平台,现场查看时部分绿地被破坏,大风天气确实存在部分飞沙扬尘的情况。

 
部分属实 对该地块后山最顶部的2处未硬化平整地块进行补植复绿。

1.岳峰镇政府已责令登云地产公司于7月29日前对后山最顶部的2处未硬化平整地块进行补植复绿。

2.晋安区岳峰镇政府、区资规局、区城综局将加强对相关地块的日常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要求整改。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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