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7批)
时间:2026-07-29 11:54
                                                   
福州市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7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SD3FZ20260722D002 长乐区营前街道东屿村原正一天然矿泉水厂,每天早上10点和傍晚4-5点不定时通过靠江边一侧管道将洗桶废水偷排乌龙江,问题已持续多年,没有水质检测报告,投诉人担心污染环境及桶装水饮用安全问题。 长乐区

2026年7月23日,长乐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和营前街道开展现场核查。

1.正一天然矿泉水公司水桶清洗水经厂区沉淀处理后,未接入村镇污水管网,直接排入下洋村周仓浦河道,河道连通乌龙江。经采样监测,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现场排查未发现私设暗管、隐蔽排污口等违法行为。

2.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分别于2025年、2026年多次对企业产品抽样检测,四批次结果均合格。企业提供完整出厂检验记录,区市场监管局日常监督检查为合格。

 
部分属实 生产废水接驳入网。 长乐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营前街道,督促该企业于7月30日前完成相关管网接驳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依法处理。    
2 SD3FZ20260722D003 晋安区岳峰镇上垱路、上垱支路(众恒花园门口)及鹤林新城小区后门,每天晚上7点-凌晨1点,20多个流动烧烤摊占道经营导致交通拥挤,产生油烟污染,餐食垃圾随处丢弃,食客大声喧哗声、路过车辆乱鸣喇叭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投诉人要求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取缔。 晋安区 垃圾、噪声、油烟

2026年7月23日至24日,晋安区岳峰镇政府会同区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现场核查。

1.该处路段每日19时至次日凌晨1时,存在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现场核查时有9个摊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其中有2个烧烤摊存在排放油烟行为。

2.该处路段有零散垃圾,且存在食客聚集在摊点周边用餐饮酒、喧哗扰民现象和车辆乱停放、鸣笛行为。

 
部分属实 整治取缔上垱路、上垱支路(众恒花园门口)及鹤林新城小区后门占道经营摊点,强化路面违停抄告,规范交通秩序。

1.7月23日,晋安区组织城综局及岳峰镇持续对该路段开展综合整治,现场劝离占道经营摊点6个,对另3个拒不整改的摊点,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立案处罚。7月24日,组织区环卫部门进行清扫保洁,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2.晋安区交警大队持续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和整治,7月23日以来,对该路段车辆违停累计抄告78起;同时对路过车辆鸣笛行为予以劝导制止。

3.区城综局和岳峰镇政府持续强化对该路段的巡查监管,严防占道经营及违法乱停车行为回潮。

 
   
3 SD3FZ20260722D004 晋安区岳峰镇蓝光玖榕台小区背后靠金鸡山公园一侧,原规划绿地被违章搭盖成网球场,影响小区住户采光、通风,网球场周末营业过程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已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 晋安区 噪声、其他

2026年7月23日,晋安区岳峰镇、区资源规划局等单位开展现场调查。

1.蓝光玖榕台小区北侧地块规划性质为公园绿地。2026年3月19日,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为盘活利用边角地块,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该网球运动公园。

2.网球运动公园靠居民区一侧未设置顶棚,未发现明显影响采光、通风情况。球场运动的声音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3.晋安区城综局收到相关投诉后均按时办理反馈。

 
部分属实 劝导网球场优化调整营业时间,减少噪声影响。

1.晋安区岳峰镇、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已于2026年7月23日对经营者进行劝导,尽量减少噪声,目前已缩短营业时间,中午靠近居民区的球场不营业。

2.晋安区将依法依规做好群众投诉整改反馈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4 SD3FZ20260722D005

1.仓山区金山街道阳光城新界北门可斯贝莉、六号餐厅、兰州拉面店,经营过程产生的油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2.金建小区二期沿街餐饮店油烟向地下排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投诉人要求查实沿街餐饮店油烟排放是否达标、规范,经营证件是否齐全。

 
仓山区 油烟

2026年7月23日、24日,仓山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金山街道等部门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1.群众反映阳光城新界小区的3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处理后排放;仓山生态环境局对影响相对较大的六号餐厅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油烟排放标准。检查发现兰州拉面厨房门窗未保持关闭,存在油烟逸散情况。

2.金建小区二期沿街共有14家餐饮店,证照齐全,其中4家在店前人行道上私设排烟管道。仓山生态环境局对其中2家油烟排放影响较大的餐饮商户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油烟排放标准,但是因该处餐饮店距离居民住宅楼较近,油烟排放可能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常态化监管,达标排放。

1.仓山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现场对阳光城新界北门3家餐饮店开展法规宣讲,要求规范经营并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督促兰州拉面店营业期间关闭厨房门窗,防止油烟逸散。

2.金山街道、区建设局于7月31日前拆除金建小区二期沿街4处私设排烟管道,并督促商户规范设置油烟管道;金山街道会同仓山生态环境局加强该区域油烟排放巡查,督促商户及时清洗保养净化设备,确保运行正常、排放达标。

 
   
5 SD3FZ20260722D007 闽侯县荆溪镇绿洲家园3期A区雨污未分流,开发商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小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闽江,影响饮用水源安全。小区雨季经常出现污水反流问题,希望政府、相关部门推进小区污水接驳工作。 闽侯县 水、其他

2026年7月21日,闽侯县住建局、荆溪镇、水务公司开展现场核查。23日至25日,荆溪镇再次核查。

1.绿洲家园小区内别墅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汇入集中化粪池,由第三方服务公司定期抽排转运至污水处理厂,雨水汇流至小区人工河。排查别墅区沿江岸线排口,均未发现污水直排闽江现象。

2.小区年限久,部分管网淤堵,强降雨时低洼处易积涝,生活污水无法及时排出。甘洪路市政污水主干管虽已建成,但小区业主对污水接驳意见不统一,且工程资金未落实。现接驳工程暂无法实施,尚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部分属实 强化沿江岸线排口巡查与小区管网常态化清疏管护,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污水外溢。主动开展群众沟通解释工作,高效推进管网接驳施工工作。

1.闽侯县荆溪镇已督促小区物业做好沿江岸线排口巡查,严防污水外溢,定期清淤疏通小区内部管网,确保排水顺畅,同时做好污水抽排转运台账。此外,小区已配备抽排设备,缓解极端天气对业主的影响。

2.闽侯县荆溪镇将于8月初启动甘洪路至绿洲家园小区污水管网接驳的前期工作。荆溪镇指导小区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小区内部管网改造及污水接驳事项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3.闽侯县荆溪镇已主动与小区业主面对面沟通,进一步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与支持。

 
  *
6 SD3FZ20260722D008 闽侯县祥谦镇324国道旁,运隆车厢制造有限公司喷漆废气直排,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闽侯县 大气 2026年7月22日,闽侯县祥谦镇政府、闽侯生态环境局派员到现场调查。7月24日,祥谦镇政府再次派员到现场调查。 信访件反映的福州运隆吉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露天生产,且未配备废气治理设施,系散乱污单位且不具备整改条件。 属实 责令运隆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整合搬迁 闽侯县祥谦镇政府按散乱污整治要求责令运隆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整合搬迁,并加强现场巡查,防止反弹回潮。    
7 SD3FZ20260722D009 闽侯县祥谦镇324国道旁,福建省好兄弟车厢有限公司喷漆废气未处理直排,污染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闽侯县 大气 2026年7月22日,闽侯县祥谦镇政府、闽侯生态环境局派员到现场调查。7月24日,祥谦镇政府再次派员到现场调查。 福建省好兄弟车厢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在车间内直接进行喷漆作业,未配备废气治理设施,喷漆废气无组织排放,系散乱污单位。 属实 立即停止产生废气的喷漆工序,并于7月31日前拆除相关设备。 闽侯生态环境局对好兄弟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产生废气的喷漆工序,并于7月31日前拆除喷漆工序相关设备。祥谦镇政府加强现场巡查,防止反弹回潮。    
8 SD3FZ20260722D010 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阿石建材对面内河污染严重,水体黑臭,漳湖路沿线垃圾乱堆放,恶臭气体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长乐区 水、垃圾

2026年7月23日福州(长乐)国际航空城管委会、漳港街道、湖南镇政府、区住建局、区水利局、长乐生态环境局开展实地核查。

1.投诉人反映的河道为三营河泄洪渠漳湖路段,现场排查阿石建材对面桥下的雨水排口存在污水混流外排,污染河道水体,经长乐环境监测站采样检测,确认该段水体为黑臭水体。

2.经现场核查,三营河泄洪渠漳湖路段岸坡堆积有塑料袋、卫生纸等零散生活垃圾及枯枝落叶,日常保洁及巡河管控落实不到位。

 
属实 消除水体黑臭、清理河道垃圾。

1.漳港街道已于7月22日完成三营河泄洪渠漳湖路段岸坡散落垃圾及枯枝落叶全面清理,后续由湖南镇与漳港街道按属地分段落实日常巡河保洁,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防止堆积反弹。

2.航空城管委会于7月24日牵头区水投集团,对漳湖路沿线污水混流排口实施应急截污改造,将混流污水导入市政污水主干管。

3.湖南镇已于6月下旬委托技术单位启动管网排查与整改方案编制,7月18日进场施工,目前已迁改1处混接点,剩余病害点位正持续推进,预计2026年10月中旬完工。

4.区水利局通过闸站调度与海潮置换,对三营河泄洪渠实施常态化生态补水换水,提升水体流动性与自净能力,持续改善水质并逐步消除黑臭。

 
   
9 SD3FZ20260722D011 长乐区漳港街道漳光村避风港码头旁闸口,河水黑臭,已持续2-3个月时间,污染环境,影响诉求人养殖海鲜,怀疑是上游猪场、工厂偷排污水。 长乐区

2026年7月23日,福州(长乐)国际航空城管委会、漳港街道办事处、湖南镇政府、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开展实地核查。

1.群众反映的黑臭点位位于漳港街道漳光村避风港码头旁闸口,所属河道为三营澳泄洪渠下游三营闸段。该河段为典型闸控水系,水体流动性差、水体置换能力弱,存在水体发黑、局部异味现象。7月24日海水退潮后,长乐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河段全线多点位开展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三营闸段河道水质黑臭。

2.通过走访周边群众核实,该河道黑臭是自7月中旬高温少雨天气以来逐步出现。主要成因系上游片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污水汇入河道,叠加近期高温少雨、水体自净能力下降,最终导致河段出现黑臭现象。

3.河道上游发现2户村民分别饲养生猪5只和11只,养殖污水进入河道。沿线排查共有5家主要涉水企业,生产废水均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统一处置,现场未发现企业私设暗管、违规排污、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

 
属实 消除水体黑臭、清理河道垃圾;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1.湖南镇政府负责三营河上游漳湖路排河污水截污改造,预计10月底完成;漳港街道办事处已依托区水投公司启动辖区内生活污水改造前期工作,工程计划2026年底开工、2027年底完工。

2.长乐区水利局利用海潮涨落规律,适时调控三营闸和三保闸,实施常态化换水补水,增加水体流动性,持续改善河道水质。

3.7月25日,漳港街道办事处已完成2户村民生猪退养工作。

4.漳港街道、湖南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置。

 
   
10 SD3FZ20260722D012 仓山区盖山镇国贸凤凰原附近规划新建大型垃圾处理站,距离最近小区仅几百米,规划不合理,项目未征求周边居民意见,2021年该项目曾停摆,现又重新批复,诉求人担心垃圾处理站后期臭气、粉尘污染,危害百姓身体健康,反对居民区附近新建垃圾处理站。曾在12345投诉多次未解决,要求重大项目审批举行听证手续。 仓山区 其他 2026年7月24日,仓山区资规局开展现场核查。 信访件中所提仓山区盖山镇国贸凤凰原附近规划新建大型垃圾处理站是原仓山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义序机场东北侧、南台大道西侧,总用地面积125.75亩,该项目已取消,现场检查时未见施工建设情况,且该地块不再规划建设大型垃圾处理站,不存在垃圾处理站后期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得到周边居民的理解与支持。 仓山区资规局、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原拟建大型垃圾处理站业主单位)、区城综局、盖山镇政府当面与周边小区的业主沟通解释情况,针对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选址投诉问题进行答疑,告知群众建筑垃圾资源化厂的规划已终止。本次交流得到群众代表的理解,群众代表随即在小区业主群进行政策传达。    
11 SD3FZ20260722D014 仓山区建新镇城市之光小区地下,地铁早上5-6点、晚上11点到凌晨1点半,出站过程产生明显噪声与低频振动,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前期地铁集团曾尝试降低进出站速度,噪声影响明显降低,但整改验收过后噪声扰民依旧,群众希望地铁集团继续采取有效降噪措施。 仓山区 噪声

2026年7月23日,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前往实地核查。

1.万科城市之光小区下方地铁洪塘停车场早于小区建设,福州地铁集团前期已委托省环保设计院开展入户检测,所测房间的二次结构辐射噪声、振动检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

2.2026年2月以来,地铁集团配合万科开发商研究优化方案,开展9、10号楼盖下区域轨道无缝化降噪提升试点,进一步降低地铁运营影响。

 
部分属实 福州地铁集团持续强化轨道日常维护和保养,降低地铁运营带来的噪声振动影响。

1.地铁集团已采取增设隔音墙体、限制列车车速、优化行车安排、降低凌晨时段广播播报音量、优化播报频次等措施减噪,常态化采取钢轨打磨及涂油养护作业,降低轮轨摩擦产生的振动及噪声,并将根据轨道无缝化降噪提升试点成果,开展进一步降噪研究。

2.地铁集团积极对接万科开发商做好与业主的沟通,就相关振动、噪声事项开展面谈,做好解释工作。

3.地铁集团近期将再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在诉求人反映的重点时段开展噪声检测。

 
   
12 SD3FZ20260722D017 台江区瀛洲街道阳光城檀境小区停车场入口对面晋安河边的庙宇,占用河道绿化带,开展活动时燃放鞭炮、烧纸钱等导致噪声、大气污染。相关问题已存在5、6年,曾向12345热线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 台江区 噪声、大气、其他

2026年7月23日,台江区瀛洲街道、区房管局、资规局、民宗局、城综局、园林中心、城投集团开展现场核查。

1.台江区园林中心现场勘验并对接福州市光明港公园管理处核实,该庙宇场地布设未侵占河道控制线、未破坏滨河绿化带植被。

2.该庙宇所在的光明港滨河公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经了解偶尔存在燃放烟花情况。7月14日该庙宇开展宗教活动,将部分纸钱移至门口路面焚烧,存在占道烧纸钱情况。存在一定的噪声扰民和大气污染情况。

3.针对该问题的12345热线诉求,瀛洲街道均已按时办理反馈。

 
部分属实 严禁在元宝炉外焚烧纸钱;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规定,仅可在指定地点燃放鞭炮。依托区街居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加强常态化巡查监管,及时劝导、依法处理。

1.台江区民宗局、瀛洲街道、台江公安分局于7月23日约谈庙宇负责人,明确该庙宇位于光明港公园禁放区内,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宗教活动期间焚烧纸钱须在元宝炉内进行,严禁外烧。台江区城综局要求庙方妥善保护公园绿化设施,损毁将责令赔偿。

2.依托区、街、居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加强常态化巡查,将庙宇周边及公园纳入重点监管区域,在宗教活动日等敏感时段加大巡逻密度,区公安局对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责令停止、收缴并处罚,如情节严重、屡教不改,区民宗局依法暂停该场所大型民俗活动审批。同时强化对庙宇管理人员及信教群众的宣传引导,倡导采用电子鞭炮等环保方式替代传统燃放,从源头减少噪声和大气污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3 SD3FZ20260722D019 长乐区湖南镇西宅村二桥附近的排污口向河道排污,导致河道水体发黑,河面垃圾、油污漂浮,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相关问题已存在半年。 长乐区 水、垃圾

2026年7月23日,福州新区(长乐区)组织区住建局、水利局、航空城办、湖南镇政府、金峰镇政府开展现场核查。

1.西宅村二桥附近的排污口即鼎弘东湖湾小区排污口,该小区内部排水体系规范,符合雨污分流标准。但小区外部金港路污水主干管部分管道坍塌破损,窨井淤积堵塞,外网排水不畅引发污水倒灌,污水从小区雨水管道外排入河。7月18—22日已先后完成溢流口围堰封堵、管网高压清疏及河道存水抽排,目前已无污水外排。

2.金峰镇政府和湖南镇政府已组织保洁队伍对该河道的漂浮垃圾进行打捞清运。7月23日,现场检查未发现河面垃圾、油污漂浮问题,现场也未闻到臭味。

 
部分属实 加强河道日常保洁巡查,消除污水直排河道问题。

1.金峰镇政府和湖南镇政府加强河道日常保洁巡查,严防河面垃圾问题重复发生。

2.针对金港路污水主干管部分管道坍塌破损问题,现阶段临时采用路面铺设明管方式,将污水导流跨接至下游污水检查井过渡运行。区水投集团已开展坍塌破损管道的重建设计工作,整体改造工程预计2026年底前完工。

 
   
14 SD3FZ20260722D027 仓山区盖山镇海纳新潮B区与福顺半导体公司顶楼冷却塔距离200多米,24小时噪声超标扰民,高楼层住户尤为明显,从2025年4月投诉至今一年多,仍未整改。诉求人认为小区不能以Ⅲ类标准作为噪声评判依据,要以Ⅱ类标准作为评判依据。 仓山区 噪声

2026年7月23日,仓山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

1.福顺公司屋顶冷却塔距海纳新潮B区约200米,夜间厂界噪声监测达标。受高空风向影响,其运行噪声会对小区高楼层住户产生一定影响。

2.2025年接到业主关于福顺半导体冷却塔噪声的投诉件47件,2026年至今收到投诉件14件,均按期办理反馈。

3.依据2021版《福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海纳新潮B区属于Ⅲ类声环境功能区。

 
部分属实 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达标排放。

1.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福顺公司加强现场管理,定期维护冷却塔,确保冷却塔正常运行。

2.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在2026年底前调整厂区布局并对噪声设备进行优化,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

3.仓山区加强法律法规与政策宣传,普及提高群众对噪声评判标准等认识。

 
   
15 SD3FZ20260722D029 福清市渔溪镇村民投诉该镇300多家养鳗场抽干地下水用于养鳗,平均每家每天抽1000多吨地下水,导致村民家中水井枯竭,且养鳗场排出的废水会污染农田、菜地,诉求人要求相关部门彻底解决养鳗场抽干地下水及废水污染问题。 福清市 水、生态

2026年7月23日,福清市渔溪镇政府、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开展现场核查。

1.渔溪镇共131家养鳗场,分布于14个村,取水以地下水为主,水利部门已核定每户取水量并要求各取水户安装符合规定的取水计量。多数鳗场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以内,每场日取水量不足300吨。实地走访侨丰、上张等重点村落,村民自用井及公共水井未出现水量枯竭情况。渔溪镇城乡供水已实现一体化全覆盖。

2.渔溪镇14家养鳗场尾水集中处理,117家实行尾水资源化利用,尾水主要用于周边农田、果林灌溉。2024年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尾水资源化利用试点试验,经多领域专家论证确定安全利用技术参数。2025年随机抽检10%鳗场尾水,水质均符合相关规定。福州市海渔局2025年评估显示,周边群众对养殖区域环境改善情况表示认可。

 
部分属实 加强渔溪镇养鳗场取用水巡查监管,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取水纳入计量,规范取水行为。常态化加强鳗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

1.渔溪镇政府持续加强鳗场周边取水井巡查,若出现水井枯竭,研判与鳗场取水关联性。如因鳗场取水造成的,规范地下水取用,引导改用地表水、尾水循环回用。

2.渔溪镇政府联合福清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抽检鳗场灌溉尾水,如指标超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同时指导鳗场优化用药与投饲管理,保障尾水达标灌溉。

 
   
16 SD3FZ20260722D031 晋安区鼓山镇鼓山1号别墅小区1—54栋四年前开采山石,破坏鼓山风景区山体植被和生态,已向晋安区自然资源局(2个多月前)、生态环境部门(半个月前)、应急管理局及12345热线等投诉,问题未得到解决。 晋安区 生态

2026年7月17日、19日、23日,晋安区鼓山镇、区资规局、区城综局开展现场检查。

1.1号别墅小区1—54栋房屋于2021年通过市资规局危房改建审批。因周边边坡存在崩塌隐患,为确保危房改建安全推进,业主于2024年委托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评估认为房前边坡出现开裂和地面沉降,确实存在安全隐患。

2.晋安区资规局原则上同意业主自行对评估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专项治理,但业主在未完成治理设计方案等情况下便提前违规施工。

3.经晋安区资规局套叠鼓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红线核实,被举报地点不在鼓山风景区红线范围内,为国有建设用地。

4.晋安区资规局曾于7月6日向诉求人作出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目前该信访事项正在办理中;之前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及12345热线收到投诉后,均已受理并按时答复。

 
部分属实 监督指导鼓山一号别墅小区1-54号业主严格按程序开展地灾隐患治理和边坡复绿工作。

1.晋安区鼓山镇政府、资规局已通知业主停止施工,并要求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2.晋安区鼓山镇政府、资规局已督促业主完善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履行相关施工报备手续,按规范要求开展施工作业。

3.晋安区鼓山镇政府联合资规局、城综局、建设局督促做好工程建设区域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按照边坡治理及审批的房屋设计方案施工,做到文明规范施工。

4.晋安区鼓山镇政府、岚山社区积极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维护安定稳定。

 
   
17 SD3FZ20260722X001 晋安区岳峰镇三八路(塔头路口到九龙城汽车站)许多饮食店通过污水管道或者埋管将油烟偷排到门口花圃(比如眼镜烧烤);部分烧烤店噪声扰民。 晋安区 油烟、噪声

2026年7月23日,晋安区组织岳峰镇政府、区建设局、晋安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区园林中心开展现场核查。

1.该处共6家餐饮店,其中1家为轻餐饮,无油烟产生,5家经营烧烤、煎、炒等重餐饮类项目,除1家转让未开业还未配备油烟净化器,其余4家重餐饮店均已配备。现场未发现有餐饮店将油烟违规接入市政污水管道后排向花圃情况,但存在通过埋管排向门口花圃,造成花圃内绿化损坏的情况。

2.其中1家(晋安区眼镜小吃店)存在夜间占道外摆、食客噪声扰民情况。

 
部分属实 对餐饮店油烟排口设置在门口花圃进行整改;巡查劝导和制止烧烤店食客喧哗噪声扰民行为。

1.晋安生态环境局已要求5家从事煎炒烤炸等经营项目的重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确保达标排放;

2.针对花圃内绿化损坏情况,区园林中心将出具违法线索函移交区城综局进行执法,30天内执法到位。岳峰镇政府督促商户规范设置油烟管道。

3.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已劝导经营者不要占道外摆,后续将加强巡查监管,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4.岳峰镇将加强对该点位饮食店的巡查,一旦发现问题将第一时间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18 SD3FZ20260722X002 闽侯县上街镇新洲村旧堤坝两边到处都是乱倒的渣土及建筑垃圾,比如,师大对面、原米奇幼儿园斜对面(近期用铁皮封住路口,可以查闽都创新实验室7.13-7.15晚8点到10点的门禁探头,渣土车从门口过)。 闽侯县 固废

2026年7月23日,闽侯县上街镇、城综局开展现场核查。

1.新洲村旧堤坝已拆除,目前仅残留一截位于新洲村委会对面空地,即信访人所述的师大对面及原米奇幼儿园斜对面地块。

2.师大对面地块运输及倒卸渣土均有备案,合法合规,不存在乱倒卸渣土情况;原米其幼儿园斜对面地块确有存在破坏围挡并偷倒渣土的情况。

 
部分属实 清理违规倾倒的渣土,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1.闽侯县上街镇政府先行代为履行整改责任,委托有运输资质的公司进行清运,并向县执法局报备。已完成偷倒渣土清运工作,并恢复被破坏的围挡。

2.县城综局拟对偷倒渣土的闽BDN271货车车主立案处罚,并继续调查其余三部货车车主是否涉及该地块偷倒。

3.县上街镇政府及县城综局加强对该区域已征收未使用地块的日常巡逻,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切实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9 SD3FZ20260722X003 长乐区航城街道福建美臣洗涤有限公司洗涤污水未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直排河流,该公司24小时生产机器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长乐区 水、噪声

2026年7月23日,长乐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和航城街道开展现场核查。

1.该公司生产废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通过厂外窨井查验管网接驳情况并勘察周边河道,水质感观良好、无异味,沿线未发现该公司废水直排口或偷排痕迹。

2.该公司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存在全天候连续生产的事实。该公司北面烘干、折叠车间后方为居民区,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但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低频噪声在夜间安静环境下对周边居民仍存在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常态化开展监管,督促企业污水纳管,噪声达标排放。

1.强化噪声常态化管控。长乐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及夜间巡查,督促企业常态化维护生产设备、降噪设施,确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在正常生产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设备运行声响,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2.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航城街道主动对接周边居民,如实告知企业合规生产、噪声达标监测情况,以及后续常态化管控措施,耐心做好解释安抚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理解。

 
  * 与第三轮中督重复投诉
20 SD3FZ20260722X004

1.仓山区仓前街道麦园路100号(原建工局宿舍)小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化粪池、管道长期失修淤积淤堵造成生活污水直排外溢,污水渗流污染周边土壤与地下水体,滋生蚊虫病菌,恶臭气味扰民,周边居住环境脏乱差;

2.小区雨污未规范分流,雨天污水溢流问题加剧,地面淤积污水易形成黑臭积水;

3.该片区缺乏标准化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点位,居民垃圾随意堆放,渗滤液随雨水汇入排水管网,进一步加重管网堵塞与水体污染,臭味叠加影响环境质量。

 
仓山区 水、垃圾

2026年7月23日,仓山区对湖街道、城综局、建设局开展现场核查。

1.该小区系上世纪80年代老旧小区,配套老式地面雨水明沟与地下污水管网,地下污水管网陈旧老化,化粪池由居民自行组织清掏维护。

2.现场检查时,地面雨水明沟因长期缺少清掏养护,导致沟渠堵塞;小区道路常态化保洁不到位,雨天路面易堆积泥沙垃圾;部分楼栋阳台排水管道未规范接入管网,向小区边角空地直排,已形成一处局部黑臭积水点位。因小区路面硬化,暂无法判定污水渗流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情况。现场未发现蚊虫孳生等现象。

3.因该片区道路通行空间有限,经街道统筹研判,已在小区门口临近附中公交站处设置生活垃圾清运接驳点,由环卫企业每日12时左右开展定点清运,未出现垃圾随意堆放、垃圾渗滤液受雨水冲刷流入排水管网引发污染等情况。

 
部分属实 2026年8月10日前完成清掏疏通工作。8月31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阳台排水整改方案,并序时推进。

1.仓山区对湖街道组织小区居民集资聘请人员,于8月10日前完成堵塞雨水明沟全面清掏疏通。后续由社区网格员开展常态化巡查,定期组织居民清掏维护雨水明沟,引导居民自筹资金参与设施管护,构建沟渠长效管护机制。

2.对湖街道联合仓山区建设局于8月10日前对接专业施工队伍进场勘查,摸清楼栋阳台排水管、地下管网布局及施工条件,评估阳台排水接入主管网可行性。结合勘查情况,8月31日前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阳台排水整治工作。

3.对湖街道牵头组织社区常态化做好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动员居民参与基层共治,持续巩固环境治理成效,维持小区环境整洁有序。

 
   
21 SD3FZ20260722X006 长乐区金峰镇前林村,福州丽泰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通过法拍获得长乐金林恩印染厂厂房标的,多次向长乐区和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在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况下该公司符合延续原企业环评手续和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条件,但有关部门以无法证明该公司已取得原企业“实际运营资格”以及原企业已经注销为由,认定该公司不具备申请排污许可证条件,导致无法复工复产。 长乐区 其他 2022年10月起,福州丽泰发展有限公司就沿用福建省长乐市金林恩印染有限公司环评文件及申请排污许可证等事宜,多次向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及长乐生态环境局咨询,并向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有关诉求。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已通过现场核查、召开协调会、请教专业律师、书面征求法院意见等多种方式进行核实研究,并多次通过口头及电话方式答复丽泰公司。目前,金林恩公司企业登记已注销,其环评审批手续、环保违规备案手续及排污许可均已灭失,而丽泰公司无法证明其已经取得金林恩公司印染项目的经营权。因此无法变更金林恩公司印染项目环评相关手续及核发丽泰公司排污许可证。 不属实 依法依规回应企业诉求,做好相关沟通工作。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多次指导长乐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回应企业诉求,做好相关沟通工作。   与第三轮中督重复投诉
22 SD3FZ20260722X007

1.鼓楼区洪山镇金达花园小区未办理、未公示占用绿地审批手续加装电梯。自2024年起,加建方多次擅自进场损毁规划绿地,今年4月持续施工开挖电梯基坑(公示的6㎡仅为电梯基坑占绿,配套人行通道另占用规划绿地6.41㎡未公示)。诉求人要求有关单位履职尽责,加强巡查监管,该小区未取得加装电梯整体项目永久占绿审批手续前不得施工加装;

2.诉求人曾于2023年向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相关情况,历时两年半整改完全悬空、规划绿地持续被永久性损毁、属地及区级部门敷衍整改、履职不作为。

 
鼓楼区 其他

2026年7月23日,鼓楼区洪山镇政府开展现场核查。

1.依据电梯工程规划图纸,该电梯基坑位置占用面积约6平方米,现电梯基坑规划选址区域已完成硬化处理,不存在占用绿地情况;通道需占用面积约6.41平方米,需永久占用4号楼楼下绿地,电梯加装方未办理永久占绿审批,目前该地块未施工。

2.2023年12月15日,鼓楼区收到相关诉求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于2023年12月19日现场查看,未发现施工作业,后于2025年8月27日、2026年4月20日再次现场查看,均未发现施工作业。2026年5月6日区城综局巡查发现基坑开挖后,当日通知施工方配合调查,并于5月7日现场约谈施工方。2026年7月7日区城综局联合区园林中队约谈施工方,要求严格按审批施工。

 
部分属实 督促建设方依法依规完善手续,属地及职能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

1.鼓楼区洪山镇政府、园林中心、城综局、住建局已责令建设方停止整个项目的施工,并指导其办理永久占绿手续,待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进场施工。

2.鼓楼区洪山镇政府、区城综局将加强金达花园4号楼巡查监管,督促建设方严格按照审批范围进行建设施工,落实扬尘防控、噪声防治措施。

 
  * 与第三轮中督重复投诉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