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15批)
时间:2026-08-06 08:55
                                                         
福州市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15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SD3FZ20260730D001

晋安区王庄附近:

1.福临东城北区12栋楼外侧双拥亭边绿地堆放垃圾,影响市容环境;

2.紫阳路9号王庄生鲜集市店铺污水直排地面,未进入市政管网,雨污未分流;

3.福马路163号世新养生馆靠近停车场附近有一个鼓风机,24小时运行噪声影响楼上居民生活;

4.世欧广场北区中国民生银行前空地,晚上广场舞噪声扰民;

5.紫阳地铁C出站口附近小公园,紧临福马路约100米左右有约10个团队跳广场舞,噪声扰民;

6.晋安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门口有人跳广场舞,噪声扰民;

7.鼎屿二路与连江北路交汇口有一个小公园,每天晚上有5个团队跳广场舞,噪声扰民;

8.福马路400号中渼菜市场污水直排路面,散发异味。

 
晋安区 水、垃圾、噪声

2026年7月30日至8月2日,晋安区王庄街道、晋安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区城综局、区商务局、区建设局等开展现场核查。

1.双拥亭边绿地确有零星垃圾散落。

2.王庄生鲜集市的店面地面及摊位边均设有污水收集口,并通过污水管道接驳至南北大门口附近的市政污水井,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地面情况,场内场外地面洁净。

3.世新养生馆配有鼓风机1台,为该商户厨房专用风机,安装于一楼西侧外墙。该风机配套定时控制系统,固定运行时段为每日7:10-13:20、15:00-18:30,仅在商户餐饮服务时段启动运行,其余时段设备处于停机状态。该风机已采取基础降噪措施,设备外围包裹隔音棉,用于弱化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风噪。该区域毗邻福马路城市交通干线,属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经现场监测,该风机设备运行期间,其噪声排放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但周边居民路过可能听到声响。

4.世欧广场北区中国民生银行门前空地,晚上跳广场舞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5.紫阳地铁站C出站口附近小公园,跳广场舞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6.晋安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口,跳广场舞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7.鼎屿二路与连江北路交汇口附近公园,晚上跳广场舞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8.福马路400号中渼菜市场的西门为水产装卸货出入口,因水产货物装卸及水产摊位日常经营作业时,存在生鲜经营废水直排路面问题。

 
部分属实

1.对双拥亭边绿地清扫整治,督促环卫企业加强点位管控。

2.要求世新养生馆严格沿用定时启停机制,杜绝夜间启动设备产生噪声扰民;对该商户开展不定期巡查,及时依法处理环境扰民问题。

3.对4处跳广场舞的群众进行积极劝导,督促其减少噪声,加密日常巡查监管,及时遏制噪音扰民现象。

4.中渼菜市场立整立改并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做好保洁冲洗工作。

 

1.王庄街道已组织环卫作业人员前往双拥亭旁绿地进行清扫整治,目前该处散落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同时要求环卫企业加强点位日常管控,巩固整治成效。

2.王庄街道办事处已要求世新养生馆严格沿用定时启停机制,严禁夜间启动设备产生噪声影响居民休息。同时对该商户开展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设备噪声异常等问题将及时依法处理。

3.王庄街道与公安部门实地走访群众反映的4处广场舞场地,现场对跳广场舞的群众进行劝导,督促其减少噪声,后续将加密日常巡查,及时遏制噪音扰民现象。

4.王庄街道已督促中渼菜市场管理方对地面进行冲洗。同时已要求管理方落实常态化管控,在货物装卸完毕即刻清扫冲洗地面,严格落实商户“门前三包”主体责任,杜绝污水外溢问题复发。

 
   
2 SD3FZ20260730D002

1.福州仓山区盖山镇龙院路建总临筑北区1、2号栋附近每天晚上7点-9点广场舞噪声扰民;

2.建总临筑北区1、2号栋附近,每天下午4点到晚上9点多流动摊贩摆摊噪声扰民;龙院烧烤占道经营,每天营业到凌晨2-3点,食客噪声扰民。

 
仓山区 噪声

2026年7月31日至8月1日,仓山区盖山镇、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开展现场核查。

1.7月31日19时现场检查时,龙院路建总临筑北区有广场舞团,广场舞音乐可直接传导至紧邻的1、2号楼居民家中,造成噪声扰民。

2.建总领筑北区1、2号楼现场存在流动摊点,摊贩使用扩音喇叭宣传揽客;同时,流动摊点存在占道经营挤占人行通道,影响居民正常出行。

3.7月31日夜间,龙院烧烤店家将经营桌椅、烤炉等设备摆放至店外公共区域,存在占道经营行为。夜间食客饮酒易产生喧哗,干扰周边居民休息情况。

 
部分属实 立整立改,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7月31日19时,仓山区盖山镇和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现场对广场舞活动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要求广场舞活动必须严格控制音量,活动必须于20:30前全部结束,从源头减少噪声入户侵扰。

2.盖山镇分别于7月31日和8月1日晚进行市容整治,全面清退建总领筑北区1、2号楼现场流动摊贩。仓山区城综局已对龙院烧烤违规店外经营依法下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处200元的罚款,并责令经营者立即将桌椅、烤炉等设施移入店内。同步要求龙院烧烤店落实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劝导食客文明就餐,及时制止高声喧哗行为。

3.仓山区盖山镇现场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巡查整治力度,落实常态化管控,从源头遏制占道经营等问题。

 
   
3 SD3FZ20260730D004 闽侯县尚干镇尚干街洋中村路段都是流动摊贩,营业到凌晨2-3点,油烟直排,垃圾随意堆放,食客噪声很大,污染周边环境,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投诉人要求依法依规取缔。 闽侯县 油烟、垃圾、噪声

2026年7月31日至8月1日夜间,闽侯县尚干镇、城综局开展现场核查。

1.该区域共有流动摊点三十家,其中煎、烤、炒、炸等涉及油烟的摊点共14家,涉油烟摊点未安装净化器,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其余为卤味、水果、饮品等不涉及油烟的流动摊贩。营业时间主要集中在每日18点至24时,部分摊点营业至凌晨2-3点。

2.该路段道路两侧有放置垃圾桶,但部分食客用餐后随意丢弃垃圾,经营者未及时清扫的情况。夜间食客聚集用餐,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属实 督促摊贩于9月30日前安装油烟净化器,同时加强巡查管理,规范流动摊贩经营。

1.闽侯县尚干镇督促14家涉油烟摊点于9月30日前安装油烟净化器,未安装净化器之前不得营业。

2.闽侯县尚干镇于8月10日前在该路段增设垃圾桶,同时要求摊贩做好摊位周边卫生,及时清理食客丢弃的垃圾。

3.闽侯县尚干镇强化夜间巡查力度,采取“定点值守 + 动态巡逻”方式,及时对食客大声喧哗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4 SD3FZ20260730D005

1.仓山区建新镇万科城市之光小区38号楼对面的联通公司机房及空调24小时轰鸣运营,每一两周机房外都有一次柴油机运行,产生噪声并冒黑浓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2.小区附近奥特帕斯工业有限公司,仍能闻到排放的臭气,希望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3.小区地下地铁公司,虽然已采取增设隔音墙体等降噪措施,但效果不佳,希望相关部门及时通报整改进展,提升降噪效果;

4.小区附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顶楼冷却塔24小时运行噪声扰民。

 
仓山区 噪声、大气

7月30日—31日,市交通局、仓山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

1.联通公司机房24小时运行,备用老旧柴油机偶有启动时产生黑烟、噪声情况,新设备调试后将停用;该公司柴油机噪声和空调外机噪声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2.奥特帕斯公司各车间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臭气监测数值达标;但车间开门作业时,特殊天气下厂外偶尔能闻到异味。

3.万科城市之光小区下方地铁洪塘停车场早于小区建设,福州地铁集团前期已委托省环保设计院开展入户检测,所测房间的二次结构辐射噪声、振动检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2026年2月以来,福州地铁集团配合万科开发商研究优化方案,开展9、10号楼盖下区域轨道无缝化降噪提升试点,进一步降低地铁运营影响。

4.锐捷公司对噪声源采用隔声棉+隔声板的方式进行降噪处理。根据监测结果,公司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国家标准,但其全天候生产仍对周边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加强联通公司、奥特帕斯、锐捷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做到达标排放。

2.福州地铁集团持续强化轨道日常维护和保养,降低地铁运营带来的噪声振动影响。

 

1.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联通福州分公司于9月30日前完成对空调外机进一步降噪整改,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仓山生态环境局督促奥特帕斯公司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落实车间密闭管控,邀请业主代表共同参与排查,推动企业实施提标改造。各相关单位定期向业主通报整改进展,做好情绪疏导。

3.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锐捷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维护降噪措施,在噪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仓山生态环境局、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后续加强巡查监管。

4.地铁集团已采取增设隔音墙体、限制列车车速、优化行车安排、降低凌晨时段广播播报音量、优化播报频次等措施减噪,常态化采取钢轨打磨及涂油养护作业,降低轮轨摩擦产生的振动及噪声,并将根据轨道无缝化降噪提升试点成果,开展进一步降噪研究;积极对接万科开发商做好与业主的沟通,就相关振动、噪声事项开展面谈,做好解释工作;地铁集团再次委托省环保设计院于7月28日在诉求人反映的重点时段开展入户噪声检测,所测房间二次结构辐射噪声均满足标准限值。

 
   
5 SD3FZ20260730D006 罗源县白塔镇南洋畲族村南洋民族畜业养殖有限公司持续散发恶臭,问题已持续十几年。 罗源县 大气

2026年7月31日,罗源生态环境局、白塔乡开展现场核查。

1.南洋民族畜业养殖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均正常运行,经调阅厂界臭气在线监测数据,臭气、硫化氢、氨指标达标。

2.罗源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开展厂界臭气无组织监测。因受天气、风向及嗅觉感知差异,在厂界周边可感知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 企业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厂界臭气污染物指标达标。

1.罗源生态环境局已要求南洋畜业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维护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后续将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罗源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及时清运处置积存猪粪,严控粪污囤积时长,从源头削减异味产生,持续保障废气达标排放。

 
   
6 SD3FZ20260730D007 晋安区宦溪镇降虎村非法石头加工厂,生产污水直排桂湖。 晋安区

7月31日,晋安区宦溪镇、晋安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

1.晋安区宦溪镇降虎村未发现石材加工厂房、设备及加工遗留痕迹;运用无人机开展全域高空巡查,覆盖地面视野盲区,未发现疑似非法石材加工点位;走访当地村民及过往登山人员,均反馈该村无石头加工类生产经营活动;

2.对汇入桂湖的山涧溪流开展现场核验,水体清澈,未发现浑浊、变色及隐蔽排污口等异常;经充分排查,确认该村辖区内不存在非法石头加工厂,无生产污水直排桂湖的情形。

 
不属实    
7 SD3FZ20260730D009 晋安区茶园街道茶园横路中建海峡信通数据机房项目部工地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工地无围挡、无喷淋、无雾炮设备、渣土未覆盖,噪声严重超标。 晋安区 噪声、扬尘

2026年7月31日,晋安区城综局、建设局、晋安生态环境局、茶园街道开展现场核查。

1.该工地采用水泥围墙、围挡结合的方式,并利用原有墙体完成封闭围挡,喷淋、雾炮等抑尘设备运行正常。同时调取多时段巡查记录和噪声监测数据,该工地施工噪声均符合标准,未发现存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违规施工行为。

2.现场发现工地部分未施工区域裸土未覆盖,已覆盖区域防尘绿网目数未达到规范要求。

 
部分属实 对存在问题立整立改、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晋安区茶园街道要求施工单位对工地未施工区域的裸土全部覆盖,并将原有不达标绿网统一更换为2000目标准防尘网,目前该项整改工作已完成。

2.晋安区茶园街道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加大施工现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一经查实存在违规噪声施工和扬尘污染行为,将依法对施工单位从严查处。

3.晋安区茶园街道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施工扰民问题得到解决。

 
   
8 SD3FZ20260730D011 仓山区建新镇凤泽社区旭辉江山云出小区楼下一排店面,占道经营,烧烤等油烟直排小区内部,食客喧嚣、酒瓶碰撞声等噪声扰民,问题已持续2年多,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仓山区 噪声、油烟

2026年7月31日,仓山区建新镇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现场调查。

1.旭辉江山云出小区楼下共有10家餐饮店和4家饮食摊点存在占道经营行为,营业时将桌椅、经营器具等摆放在店外人行道上,影响行人通行及环境卫生。

2.该区域已设餐饮烟气总管及高空排放烟道,但新疆阿凡提羊肉火锅烧烤、潮汕鲜切牛肉火锅、蒋记牛味等3家餐饮店及4家占道摊点存在店外露天烹饪,油烟、水蒸气飘散问题。

3.结合近2年警情及投诉记录,新疆阿凡提羊肉火锅烧烤存在食客喧哗情况,城管部门已对其进行整治。

 
部分属实 对占道经营问题立整立改,将餐饮店所在区域纳入常态化监管。

1.仓山区建新镇联合城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10家涉事餐饮店和4家占道饮食摊点进行劝导教育,责令立即清理店外物品、进店规范经营;对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暂扣物品等措施。仓山生态环境局现场开展法规宣讲,要求各餐饮店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设施。

2.仓山金山派出所已将此餐饮商户纳入常态化监管,并结合日常巡逻加强该区域巡查督导,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9 SD3FZ20260730D013 仓山区城门镇三江口生态公园2号停车场网球场旁边,每晚7-9点露天广场舞高音喇叭噪声扰民。 仓山区 噪声

7月31日19时许,仓山区城门派出所、城门镇开展现场核查。

1.检查当晚,未发现有人在跳露天广场舞。

2.经询问周边群众和巡防队员,之前在此地跳舞的群众已数天未再来跳舞。

 
部分属实 加大教育、宣传和引导,长效监管防止问题回潮。 仓山区城门派出所将会同城门镇加大对该地点的巡逻力度,持续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及时劝阻广场舞噪声扰民行为,树立文明健身意识。    
10 SD3FZ20260730D014

1.仓山区建新镇高宅路与洪湾路交界口,村农田永久保护区被破坏,并占用作停车场;

2.高宅路与洪江路交叉口绿化带被违规占用,搭建20—30个集装箱店面,破坏环境。

 
仓山区 生态

2026年7月31日,仓山区建新镇、资规局、园林中心开展现场核查。

1.经查询福州市自然资源规划一张图系统,建新镇高宅路与洪湾路交界口地块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为已建设完成但尚未开放通行的高宅路市政道路绿化带。路面存在个别车辆临时停放的现象,并未有“占用作停车场”的情况。

2.经查,建新镇高宅路与洪江路(实为红江路)交叉口区域系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收储地块,2025年9月23日,福建久福满堂香茶业有限公司申请作为临时项目部使用;同年12月31日,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临时用地许可证》,准予临时使用,有效期2年。地块内集装箱用途为满堂香产业楼、研发楼临时项目部,现场未发现有利用集装箱开设店面的情况。

 
部分属实 及时查清群众反映的问题,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1.针对群众关切的高宅路与洪湾路交叉口、高宅路与红江路交叉口两处地块的现状及实际使用情况等相关问题,主动做好政策宣讲、答疑解惑工作。

2.针对周边群众临时占用尚未开通使用的高宅路路面停放车辆的问题,及时开展车辆劝离工作,并面向群众开展文明停车宣传引导,耐心劝导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共同维护有序的道路环境。

 
   
11 SD3FZ20260730D016 鼓楼区安泰街道乌山路茂泰大楼35号楼下新疆烧烤店油烟、异味扰民。前期监管部门仅监测油烟,诉求者按照规范要求对新疆烧烤店进行臭气监测。 鼓楼区 油烟

2026年7月17日至8月1日,鼓楼区安泰街道、鼓楼生态环境局、区市监局多次开展现场核查。

1.新疆亚库普烤羊肉串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集中收集净化后店前排放。鼓楼生态环境局分别于7月17日、7月19日晚经营高峰时段对该店开展油烟排放监督性监测,结果均未超标。

2.7月31日,鼓楼生态环境局邀请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监测条件勘查。该公司表示,从监测规范、标准依据和实际可操作性来看,对该店单独开展恶臭监测难以得出科学、公允的结论,故暂不建议实施该项监测。

 
部分属实 油烟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鼓楼区安泰街道加强对新疆亚库普烤羊肉串的巡查监管,安排专门执法人员通宵定点值守至店主关门。

2.鼓楼区安泰街道已联合鼓楼生态环境局要求该餐饮店定期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净化效率。

 
   
12 SD3FZ20260730D017 闽侯县祥谦镇琯前村梧桐厝自然村垃圾堆场,在梨棚境五福山舍往东100米左右,山路两侧填埋大量生活垃圾、化工垃圾,目前被人用土掩埋1—2年时间,垃圾上方已长草,担心污染环境,影响下游水质。 闽侯县 垃圾

2026年7月31日,闽侯县祥谦镇开展现场核查。

1.该地块整体为杂草丛生的闲置空地,部分区域已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和渣土,倾倒量约6000立方。

2.祥谦镇政府对该处空地已长草区域及堆土区域随机开挖3处,均未发现生活垃圾、化工垃圾填埋情况。

 
部分属实 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发现违规倾倒垃圾现象立即处理。

1.闽侯县祥谦镇对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和渣土进行清运,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

2.祥谦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规倾倒垃圾现象立即处理。

 
   
13 SD3FZ20260730D018 晋安区岳峰镇泰禾商业圈前屿地铁口A出口附近,路边7—8个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每日晚上6点-12点油烟、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晋安区 油烟、噪声 2026年7月31日、8月1日、8月2日晚,晋安区岳峰镇、城综局开展现场核查。 巡查发现该处有2个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分别为售卖香肠、售卖水果的摊点,流动摊点产生的噪声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暂未发现产生油烟的流动摊点。 部分属实 整治泰禾商圈流动摊点,避免夜间流动摊点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1.晋安区岳峰镇、城综局对现场巡查发现的2个流动摊点立即予以劝离。

2.晋安区岳峰镇、城综局已将泰禾商圈周边作为重点巡查整治区域,持续加强夜间流动摊点排查、整治力度,夜间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将立即予以整治,避免油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14 SD3FZ20260730D022 马尾区罗星街道水岸君山小区,有黑色污水排放到水岸君山小区内人工湖,投诉人怀疑有人在山上养猪、鸡鸭等,排放污水。 马尾区

2026年7月31日,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开展现场核查。

1.对小区人工湖周边管网进行排查,现场采集雨水井水样,水质清澈无异常,未发现黑色污水流入人工湖的情况。人工湖表面漂浮大量水生植物,部分水生植物已腐败,影响水体观感。

2.经实地排查周边山体,未发现散养猪、鸡鸭,违规排污等问题。

 
部分属实 小区物业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理工湖水生植物。

1.罗星街道要求水岸君山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责任区域内管网的日常运维与管护,及时清理人工湖水生植物。

2.罗星街道建立常态化排查管控机制,进一步加密对小区及周边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频次,畅通居民监督反馈渠道,严防违规散养畜禽。

 
   
15 SD3FZ20260730D023 连江县江南镇魁岐村南覆线附近,国家电网基站项目遗留的水泥、沙土等施工材料未及时清理,污染周边田地。 连江县 固废 2026年7月31日,连江县江南镇、城综局、农业农村局、资规局开展现场核查。 连江县江南镇魁岐村南覆线为国家电网基站项目,输电线路铁塔由魁岐村南宫水库山头沿线至丹阳方向。在魁岐村南宫水库附近山头铁塔基座未发现遗留的水泥、沙土等施工材料。铁塔基座底周边均为杂草。 不属实 连江县江南镇、城综局加强施工巡查和监管,确保此处无固废遗留。    
16 SD3FZ20260730D027 仓山区建新镇福湾新城春风小区楼下西北狼烧烤店,油烟臭气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 仓山区 油烟

2026年7月31日,仓山区建新镇、市监局、仓山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

1.西北狼烧烤店现场未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2.该店在制作部分烧烤食品加工时,存在烧烤油烟未经收集净化设施,直接露天排放的行为。

 
属实 依法依规处置,加强监督管理,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2026年7月31日,仓山区市监局向该店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无证经营行为。目前该商户已暂停营业。

2.仓山区建新镇、市监局、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商户须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证照后方可恢复营业;经营期间须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开展清洗维护,确保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严防油烟扰民问题。

 
   
17 SD3FZ20260730D028 仓山区仓山镇海洋职业学院旁万安路和兴石锅鱼,食客喧哗声扰民。 仓山区 噪声 2026年7月31日,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对湖派出所、仓山镇政府到现场调查核实。 信访人反映的餐饮店为福州市仓山区瑞刚餐饮店(和兴石锅鱼店),在2022年3月取得营业执照,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万安路21-10号万里商贸楼7号店面。经营时间为10:00-23:00,该店面积65平方米,无外摆揽客行为,在经营期间确有部分顾客在店内部有喧哗扰民的情况。 属实 立整立改、长效监管。

1.对湖派出所已约谈餐饮店经营者,告知主体责任,要求其主动劝导顾客文明用餐,避免出现喧哗扰民情况。

2.对湖派出所将会同仓山镇持续加大巡查监督力度,防止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不文明行为再次发生。

 
   
18 SD3FZ20260730D031 仓山区建新镇台屿路97号福建闽江机电有限公司,24小时生产噪声扰民。 仓山区 噪声

2026年7月31日下午,仓山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1.闽江机电公司主要从事小型电子设备组装,正常生产时段为:8:00-12:00、14:00-19:30。现场检查时,5台注塑机正在生产,车间的风幕机运行时会产生一定噪声。

2.仓山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但该公司周边有居民住宅小区,故仍可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达标排放。 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时段生产,定期维护降噪措施,在噪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仓山生态环境局、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后续加强巡查监管。    
19 SD3FZ20260730D034 晋安区鼓山镇五里亭绿城美的桂语映月A区楼下开设四川老家、龙虾店、深夜猛男烧烤店,油烟扰民,整条街弥漫油烟味,投诉人要求市场监管局停止在居民区附近对重油烟餐饮店发放证照。 晋安区 油烟 2026年7月31日,晋安区鼓山镇会同市场监管局、晋安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查。 桂语映月A区楼下三家店中潜江小龙虾门店已停业撤设备,无油烟扰民情况;四川老家、猛男深夜烤场两家门店正常经营,虽然油烟检测达标,但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督促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设备定期清洗维护。

1.晋安区鼓山镇、晋安生态局对餐饮店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核查油烟净化设施运行、设备清洗维护等情况,常态化管控油烟排放,从源头减少扰民问题。

2.晋安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后续涉及该区域的申请件逐一明确拟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场地性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慎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20 SD3FZ20260730X001

1.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水岸名居门口环保驿站占用小区门口绿化带,并侵占人行通道;废品长期露天堆放,脏乱不堪,臭气熏天影响周边环境卫生。

2.该环保驿站废品种类繁杂,长期大量堆积,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一部拉货大车长期占据马路一侧,影响交通出行和消防安全。

 
仓山区 垃圾、其他

2026年7月31日,仓山区商务局组织开展实地调查。

1.水岸名居环保驿站站内经营、仓储区域面积狭小,可容纳堆放回收物资的空间不足。在居民集中上门交售废品的高峰时段,投放人员较为集中、人流量较大,现场难以快速完成分拣入库作业,运营方遂将回收废品临时摆放于人行道,供居民排队等候投放,导致人行通道被占用。同时,部分可回收物附带污渍或含有潮湿杂物,露天临时堆放后产生异味,对周边环境卫生造成不良影响。

2.站点仓储空间不足,运营方采取“以车代库”方式存放待运回收物资,货运车辆长期沿路临时停靠等候清运,致使物资堆积、车辆占道停放,存在消防安全及道路通行隐患。

 
属实 消除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恢复地块整洁有序,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常态化监管,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6年7月31日,区商务局对该驿站现场下达停业整改要求,责令全面清运人行道堆放的回收废品,开展异味消杀整治,规范居民投放流程,对站点出入口周边区域实施彻底清扫保洁,严禁回收物资占用公共通道;统一规范转运车辆停放,要求全部车辆驶入划定合规车位;压实“门前三包”责任,改善片区环境卫生。下一步,区商务局联合建新镇人民政府开展不定期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21 SD3FZ20260730X002 晋安区新店镇郭前路早市海鲜和猪肉摊位污水到处倾倒,流入路边雨水井。 晋安区 2026年7月31日,晋安区新店镇政府组织现场调查。 经核查,郭前路早市设置有边沟沟渠用于收集早市的污水及冲洗水,该沟渠连接市政污水井后接入市政污水系统,商贩的店铺污水及冲洗水经早市的边沟收集汇总后排入市政污水系统。如边沟堵塞,会存在冲洗水流入附近雨水管网的现象。 部分属实 规范郭前早市管理,加强沟渠的日常维护,定期清淤疏浚,确保管网通畅。

1.晋安区新店镇政府规范郭前早市管理,加强对早市经营户的宣传引导,规范冲洗作业方式,从源头杜绝污水违规排放。

2.晋安区新店镇政府加强沟渠的日常维护,定期组织清淤疏浚,并将该点位污水规范收集纳入常态化监管,防止冲洗水外溢或漫流至路面污染周边环境。

 
   
22 SD3FZ20260730X003 晋安区宦溪镇世茂云上鼓岭一期10号楼业主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该地块为一般商品林),在楼房旁修建护坡、平整林地,毁林1.7亩约1133平方米。晋安区资规局于7月22日立案查处,种上30棵小树苗应付整改。 晋安区 生态

2026年7月24日、26日、31日,晋安区宦溪镇政府、区资规局开展现场核查。

1.2026年7月14日,区资规局委托的第三方巡护单位发现宦溪镇鹅鼻村188号云上鼓岭一期10号楼外部存在施工,宦溪镇政府随即开展现场核查,查实现场有一部工程机械正在开挖平整场地,当场责令停止施工。7月17日,宦溪镇政府、区资规局再次开展现场核查,确认该地块属于一般林地,占用一般林地面积约1245平方米,林地上原有地形地貌已被破坏,现场未见被毁的原有树桩、枝条等剩余物,要求当事人黄文钦对地块进行复绿补植。7月21日,区资规局向当事人现场送达《责令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7月24日,区资规局对当事人黄文钦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进行立案查处。7月27日,区资规局委托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了鉴定结果,该地块占用一般林地面积约1245平方米。

2.截至7月31日现场核查,涉事地块已种植野鸭椿、桉树等苗木近100棵,完成植被恢复约500平方米,复绿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部分属实 依法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督促业主恢复被破坏林地的植被与林业生产条件。

1.晋安区资规局已下达《责令通知书》(榕晋自然(林)责通〔2026〕16号),并对黄文钦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2.宦溪镇政府、区资规局督促当事人加快林地复绿,于8月4日前整改到位。

3.宦溪镇政府、区资规局加大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23 SD3FZ20260730X004 罗源县洪洋乡后洋村所有永久基本农田被承包种植果树,全村耕地被改为果园造成村民无地可耕种。 罗源县 其他

2026年7月31日,罗源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洋乡政府开展现场调查。

1.2020年由后洋村委会牵头,经村级集体研究通过,将后洋村部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罗源县罗洪农业技术推广有限公司经营,并与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当前该公司实际种植面积约376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76.7亩,均种植了脐橙果树。

2.目前后洋村村内仍有371.89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耕种耕地资源,不存在无地可耕的情况。

 
部分属实 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稳妥推进耕地属性恢复,全面保障村民耕地耕种权益。

1.根据历史流失耕地分类处置相关文件规定,由洪洋乡政府落实“认定一批、恢复一批、置换一批”分类处置举措。洪洋乡后洋村共有358.83亩园地地块符合“恢复一批”要求,现已纳入《罗源县历史流失耕地分类处置过渡期方案》,由洪洋乡政府负责分年度、分批次制定恢复计划,确保于2035年前稳妥有序完成耕地属性恢复任务。

2.洪洋乡政府针对有耕种意愿的村民,积极协调土地流转,及时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业技术指导,确保群众有田可种、有地可耕。

3.罗源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洋乡政府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24 SD3FZ20260730X005 晋安区宦溪镇茅楼5号和10号,福州市宦溪闽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假借农业公司之名大肆砍伐周边树木,侵占破坏约35亩耕地、林地,修建多栋违法建筑,破坏鼓岭生态环境。投诉人要求立即拆除违建,并对被砍伐的30多亩树木进行补植。 晋安区 生态

2026年7月31日,晋安区宦溪镇、区资规局赴现场开展调查。

1.经核查,宦溪镇茅楼5号地块位于福州市宦溪闽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用地范围内,不在鼓岭风景名胜区范围。地块内仅有1处废弃集装箱堆放,所占土地地类为园地。宦溪镇茅楼10号为宦溪镇垃圾转运站配套用房,并非福州市宦溪闽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类为公共设施用地,不涉及耕地、林地。

2.经现场踏勘,现场不存在砍伐30余亩树木的情形,宦溪镇茅楼5号地块内堆放废弃集装箱,未办理合法用地审批手续,属于违规占用园地的设施。

 
部分属实 督促主业单位对茅楼5号地块上的违规设置的集装箱进行搬离。

1.宦溪镇已责令闽达农业公司于8月17日前搬离5号地块内违规占用园地的废弃集装箱,恢复园地原有功能。

2.宦溪镇联合区资源规划部门加大该区域巡查频次,压实网格化监管,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占地、毁林建设等违法行为,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25 SD3FZ20260730X006

1.连江县江南镇己古村村长余某福2019年7月,以104国道改道名义征收,倾倒建筑垃圾约二千六百多车。

2.2017年,现104国道南面新洋至南塘段葫芦门段的耕地,被出租使用,工程完工后未拆除搭建恢复原貌。

3.2023年,葫芦门4米宽的重点泄洪小溪,被占用于倒填建筑垃圾。

 
连江县 其他

2026年7月31日,江南镇政府协同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现场调查。

1.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地块原为国家电网连江公司电力仓储用地,现由连江县土发中心收储。于2019年7月启动征地,因地块低矮积水无法交付使用,征地完成后由连江县江南镇己古村委会负责对该地块开展填方后交付,填方土为连江县江南镇梅洋路道路拓宽建设时产生的山土,填方量约6000立方米,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该地块于2021年12月取得用地手续(闽政地〔2021〕991号)。

2.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国道搅拌站是福建省连江县永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前在该处建的砂石堆场,104 国道新洋(陀市)至南塘段公路A2标段承建单位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曾于2018年1月向福建省连江县永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租用该堆场建设临时拌和站,于2023年7月办理退租,场内拌和设备已全部拆卸转移。目前该场地出租给连江县朝盈汽车服务部使用。现场还存在活动板房、简易棚房等问题,围墙围合面积约9亩,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江南镇政府已于2021年1月完成其历史存量违法数据摸排(房屋编号:35012220190615135)。

3.经查,该处原有一条小水沟,宽度约1米左右,由葫芦门上游稻田地流向崩溪,2023年时,该地块承包方对该水沟进行了“改弯取直”,对原水沟进行填埋,并新开挖排水渠,上游水沟排水从新渠道排入崩溪。不存在被占用于倒填建筑垃圾问题。

 
部分属实 加强与信访群众的沟通联系;做好历史“两违”分类处置工作;督促葫芦门管理方对此排水渠周边杂草进行清除,确保排水顺畅。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6年7月31日将问题线索移送江南镇政府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截至目前,江南镇政府已责令承租方一个月内搬离场地,后续将根据历史“两违”处置办法,依法依规落实整改。

2.江南镇政府负责督促地块承包方对此排水渠周边杂草进行清除,确保排水顺畅,截至2026年8月2日,已完成整改。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