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时间:2022-08-12 08:51

 

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2022年8月1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SD2FZ2022806D001

地址:鼓楼区江厝路70号

投诉人反映:省直湖前住宅区6号楼附近有两户人家经常在晚上9点后有乐器声音扰民,其中一户为6号楼三梯506,另一户不明。

鼓楼区 噪声 经核查:8月8日,五凤街道办事处联合五凤派出所、小区物业对省直湖前住宅区6号楼乐器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核实。经对居民楼居民走访调查,被举报对象系省直湖前住宅区6座406室与506室,其中506室家中2名孩童,分别学钢琴和古筝;406室家中1名孩童,学习小提琴。 属实 五凤街道办事处已告知省直湖前住宅区6座506单元及406单元两户业主,家中小孩学琴时注意控制音量,并合理安排练习时间,不要影响周边邻居。下一步,五凤街道办事处将指派专人,晚9:00后跟踪巡查乐器扰民现象,第一时间进行劝导,避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正在办理  
2 SD2FZ2022806D003

地址:仓山区城门镇清富新村1期

投诉人反映:仓山区城门镇清富新村1期,每天晚上都有人在小区里跳广场舞,噪声扰民,新噪声法已明确规定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举报人称已向12345反映多次,均未解决。

仓山区 噪声 经核实:8月7日,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城门镇政府到清富新村1期进行检查。本小区及周边居民为健身娱乐在小区内使用大功率播放设备播放舞蹈乐曲,产生了较大的噪声,现场参与跳舞的群众约有十余名,活动时间为19时至21时许,现场无其他噪声源。 属实 1.立整立改。8月7日,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城门镇政府已现场约谈领队人员,情、理、法并举,告知领队人员应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地点,降低音响设备的音量,避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跳广场舞的群众认识到自身错误,马上调低了音量,并表示在今后一定注意选择合适的时间段、跳舞地点,注意控制音响设备的音量,不给邻里带去困扰。

 

2.长效管理。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督促小区物业积极主动,在小区居民中开展法律和道德宣传,规范户外娱乐活动的形式、时间、地点,避免产生噪声影响居民休息。同时民警已要求周边巡防队员加大日常巡查的频次,安排专门人员定时定点做好巡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到位,坚决防止噪音问题“回潮”

正在办理  
3 SD2FZ2022806D011

地址:长乐区漳港镇路顶村霞江外滩花园旁

投诉人反映:长乐区漳港镇路顶村霞江外滩花园旁的沙场里的推土机、运沙车等作业时噪声扰民,灰尘很大,多次向12345投诉未处理。

长乐区 大气、噪声 经核查:8月7日和8月8日,长乐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协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和漳港街道进行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推土机、运沙车系福建天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现场检查时,发现场地内堆放着建筑渣土和沙土,推土机、运沙车等工程车辆正在作业。2019年6月,福建天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长乐区漳港街道路顶村霞江外滩花园南侧地块,作为停放公司工程车辆的停车场地及堆放建筑渣土的临时堆场。推土机、运沙车等工程车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噪声影响周边群众。 属实 1.长乐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责令福建天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立即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目前该地块上的渣土已清理;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已启动对该公司涉嫌随意堆放建筑垃圾行为的调查取证,后续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该宗涉嫌违法用地建设案件移送漳港街道办事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正在办理  
4 SD2FZ2022806D013

地址:罗源县罗源滨海新城

投诉人反映:罗源县罗源滨海新城,下沉严重,导致污水管断裂,污水渗漏进土壤或流入河道,影响居民生活。

罗源县 经核查:8月8日,县住建局、松山镇政府对罗源湾滨海新城污水管网进行现场检查。滨海新城所在区域原为罗源湾内海滩涂地,经填方造地而成,路面在一定的年限内存在均匀沉降现象。由于该片区目前仍处于沉降期,存在部分管网因地面沉降出现脱节损坏情况。经查,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对已发现的破裂污水管网均进行整改修复。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生活污水渗入地下的现象。 部分属实 县住建局已要求管养单位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管网巡查排查和运行管护制度,加强污水管网的巡查管护,一经发现管网损坏,第一时间进行整改修复,确保污水不外流。 正在办理  
5 SD2FZ2022806X001

地址:罗源县白塔乡长基村

投诉人反映:因罗源县白塔乡长基村后山矿山多年来非法采矿,导致举报人家房屋开裂、下雨天漏水,要求得到赔偿。2019年中央环保督察已写信反馈,要求生态损害赔偿,但问题没得到解决。

罗源县 生态、其他 经核查:罗源县于2016年底全面关停石材矿山,并进行生态修复治理。目前,白塔乡长基村辖区内所有已关停矿山处进出口处的防盗采水泥挡墙和警示牌均完好,未被破坏;矿山内未发现相关开采设备,无生产迹象;关停的废弃矿山均已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覆土绿化成效明显,不存在“长基村后山矿山多年来非法采矿,导致举报人家房屋开裂、下雨天漏水”情况。投诉人曾于2019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时举报“白塔乡长基村多年矿山开采,噪声扰民,破坏生态,周边居民住宅受影响”,该信访件为不属实件并已办结。 不属实 已办结  
6 SD2FZ2022806X002

地址:罗源县洪洋乡

投诉人反映:强烈举报洪洋乡家具厂,油漆味道很浓,严重影响了百姓的生活。几家厂找环保系统的关系搞了证来应对检查,其实根本达不到环保要求。请上级查查作假的行为!

罗源县 大气、其他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洪洋乡家具厂”为福建诚德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目前共有4个厂区,分别为诚德家具产业园1号厂区、2号厂区、3号厂区和4号厂区。8月7日,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洪洋乡政府对诚德家具产业园进行现场检查。诚德家具产业园1号厂区生产以机械加工为主,无喷漆工序,生产车间已按环评要求配套脉冲布袋除尘设施;2号、3号和4号厂区生产含机械加工和喷漆工序,均已按环评要求配套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及水帘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受疫情及市场影响,目前4个厂区均处于停产状态,且4个厂区均在工业园区内,离百姓生活区较远(距离1公里以上),不存在影响百姓生活的情况。现场检查时,4个厂区未生产,厂区生产车间均存在保洁不到位和车间地面积尘问题,2—4号厂区成品阴干区域存在油漆异味无组织挥发问题。 部分属实 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已责令企业加强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增强车间保洁力度,完善阴干区域密闭性改造。下一步,将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并择期对其2—4号厂区进行喷漆废气监测,若发现有超标情况,将依法进行查处。 正在办理  
7 SD2FZ2022806X003

地址:

投诉人反映:强烈要求查处永旺搅拌站违规建设!运输车辆占用农保地,工厂里面锯石头卖,白色废水和粉尘随意排放,严重影响了百姓的出行。工厂内同时有石头加工和水泥生产,达不到环保要求,当地干部都被收买了,欺骗上级领导。

罗源县 水、大气、其他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永旺搅拌站”实际为罗源县永万(福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8月8日,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1.经调阅资料,该公司于2020年7月正式将搅拌站生产业务从白塔乡应德工业区搬迁至永万石材产业园内,于2020年12月取得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核发资质证书,2020年7月办理环评审批,2021年3月完成项目阶段性验收,未发现违规建设。2.该公司运输车辆停放位置为原松山镇岐后村废弃砖厂用地范围,属于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由岐后村委会于2019年10月通过公开招租方式出租给该公司,并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租赁期限10年,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问题。3.该公司生产、喷洒用水回收压榨后循环利用,厂内配备喷淋、喷洒设备,车辆进出厂均经过洗车槽,基本做到净车出厂。投诉人反映的“锯石头”“石头加工”为永万石材产业园内的另一区域,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但石材产业园区部分加工点少量饰面石材修边时采用手工打磨,存在粉尘逸散问题。厂内道路有少量积尘,部分板材堆放厂区门口。 部分属实 开发区管委会已责令企业立即清理厂区门口的板材,并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做好厂区地面保洁,加密道路冲洗频次,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要求石材产业园区加强厂房喷淋设施,防止粉尘外逸。 正在办理  
8 SD2FZ2022806X007

地址:闽侯县

投诉人反映:被控告人:闽侯县青口镇船尾村党支部书记叶*勇,村委会主任叶*兴。

第三人:闽侯县青口镇船尾村叶*兴。

1.被控告人指使第三人在未经政府有权机关审批情况下,于2010年至2016年间非法霸占村集体和村民的林地耕地100多亩,挖山采石销售石材,挖地深度100多米,采石几千立方米。

2.东南汽车城工程取土项目已于2007年全部结束,且审批面积少于实际取土面积,已违法。但被控告人为当官坐地发财,未往政府有关机关审批,于2010年间非法霸占北村集团所有生态林地100多亩,非法挖山取土卖土年利几亿元。

3.东南汽车城工程取土项目已于2007年全部结束,但被控告人等将于2010年至2016年间挖山取土卖土牟利放罪事实掩盖,套用2007年前东南汽车城工程取土项目工程用土取土。

4.被控告人指使第三人出面非法霸占本村集体和村民们的农田耕地林地,合计百多亩,非法出卖给私人作为厂房等使用,谋取利益。

闽侯县 生态、其他 经核查:8月7日,闽侯县青口镇政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到现场调查。2005年因省重点项目东南汽车城28家配套厂项目建设需要大量填土石方,经闽侯县林业局《关于同意青口汽车城船尾取土点临时使用林地的通知》及闽侯县同意,喉咙里山场作为该项目临时取土点,土源所获得的收入归船尾村村集体所有,未发现叶*勇、叶*兴、叶*兴存在个人违法挖山取土问题。该项目于2007年结束,临时取土点由船尾村集体管理,当年未发现实际取土面积大于审批面积问题,但取土点形成坛口,2007年到2016年期间曾存在部分村民挖山取土现象。2010年间未发现叶*勇和叶*兴占用生态林地的问题,但2015年4月,县林业局对船尾村村民叶遵榕未经审批擅自非法占用船尾村“五石尾”山场(即喉咙里山场)林地问题予以查处。现场核查时,该点位已自然复绿,未发现挖山取土现象,山场进山入口处设立有挡墙及“严禁挖山取土”“禁止开采”等公告牌,取土点地块内未建有厂房,未发现叶*勇、叶*兴指使叶*兴非法占用农田耕地林地问题。 部分属实 针对历史形成的废弃坛口,青口镇政府、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日常巡逻,防止再次出现村民挖山取土情况。 正在办理  
9 SD2FZ2022806X011

地址:长乐区

投诉人反映:高楼村副村长陈*俤非法占用耕地200多平方米违建房屋,别人审批最多四层,作为副村长却能建房六层楼。

长乐区 生态、其他 经核查:8月7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两违办、古槐镇政府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的违建楼房为6层砖混结构房屋及水泥埕地等附属设施,属于陈*俤、陈*明共有,作为个人住宅使用。2017年,古槐镇人民政府核准审批陈*俤、陈*明旧房改建,并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房屋层数4层,用地面积100平方米。陈爱俤、陈爱明实际建设房屋6层;实际用地面积共307.5㎡,超审批占用土地207.5㎡(耕地占42㎡)。 部分属实

1.陈*俤、陈*明超审批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行为,长乐区将依据《土地管理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2.对陈*俤、陈*明超审批建设2层的行为,古槐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2月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3.古槐镇党委、政府已于2021年村两委换届时取消了陈*俤竞选村两委成员资格。

4.2021年12月6日,长乐区纪委对陈*俤违规建房线索进行初核,后将线索移交古槐镇纪委处置;2022年7月25日,古槐镇纪委对陈*俤予以党纪立案。

正在办理  
10 SD2FZ2022806X012

地址:长乐区

投诉人反映:1.松下镇政府及前连村村长林孝钦等干部利用职权,指派长乐区环保局经办林*到举报人家的养猪场威胁举报人,并在全村有56家养猪场的情况下仅对举报人开出行政处罚告知书。

2.前连村村长林孝钦利用职权变卖前连村水库上游土地、林地几十亩,违法建房一万多平方米。

3.曾向长乐区环保局举报鑫海炼钢集团,烟囱24小时排放黑烟,大量运土车排放毒气,长乐区环保局欺上瞒下,推诿扯皮,污染事件久拖不决。

长乐区 大气、生态、其他 经核查:1.8月7日,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协同松下镇政府前往前连村就张某养猪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已停止生猪养殖,猪舍未拆除。2005年起,松下镇前连村部分村民未经审批私自搭建猪舍,开办养猪场多达61家。2014年,原长乐市人民政府将前连村涉及的61家养猪场(包括张功泉养猪场)皆列入2014年拆除目标范围,张某等61位养猪场业主均在限定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至2015年底,只有张某仍以各种理由一直拖延,始终没有安排生猪出栏,对镇村干部劝导其启动猪舍拆除一事也无动于衷。2016年3月,区畜整办组织对张某养猪场进行联合检查,张某养猪场存在未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养殖废水直接外排至田间小沟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原长乐市环保局依法对张某养猪场立案查处并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2.8月7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区两违办、区林业局、松下镇政府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检查时,前连水库上游安老院已建成,未启用。2006-2007年期间,前连村村民张某牵头部分村民非法从村民手中转让土地。2016年12月,张某等人在前连村水库上游建设老人活动中心(安老院),占用土地面积2200平方米,用地未经审批许可。2017年3月30日,对张某的违法用地建设行为,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依法依规予以立案查处。目前,前连村水库上游部分林地上违建未拆除整改到位,有新建水泥埕和水泥固化路面情况。 3.8月7日,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协同松下镇政府对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现场调查时,该公司3#烧结生产线正在生产,2#烧结生产线正在检修,高端精品项目的烧结生产线仍在建设中;炼钢、炼铁生产线正在生产。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废气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根据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监测,排污许可证上要求监测的项目均达标排放;现场不间断观测烟囱排放烟气情况1小时,未发现排放黑烟。该公司工程项目已在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运输建筑垃圾备案并配发运输单,由福建贵胜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福州旺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负责运输,其运输行驶路线途经228国道(松下段)。目前长乐区登记备案的渣土运输车辆为国V排放标准的重型自卸货车,符合渣土车辆上路标准。渣土车尾气虽已达到国V排放标准,但对环境空气仍有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1.长乐区林业局对新建水泥埕和水泥固化路面情况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处理,并要求松下镇政府开展林地拆违、复绿整改工作。 2.长乐区城市管理局已加强228国道(松下段)过往渣土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规范渣土车辆的运输行为。 正在办理  
11 SD2FZ2022806X013

地址:连江县

投诉人反映:连江县城关屠宰场位于连江县东湖镇飞石村,已经营了近一年,但生产产生的废水近期才接入污水管网,原来的大半年时间污水都是直接排到周围小溪。

连江县 经核查:8月7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东湖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连江县城关屠宰场系福建省连江县宏康食品有限公司。

 

1.该公司于2019年8月完成污水管网建设并接入山岗泵站的市政污水管网,屠宰场所在地东湖镇已出具接管证明。2022年1月,经县工信局上报县政府同意后才搬迁至新场投入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所有产生的废水通过厂区内污水管道流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湖镇山岗污水泵站,最终纳入连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置,不存在生产废水近期才接入污水管网的情况。 

2.经对周边地形情况进行排查,场区北面为路政的雨水管道,受纳场区西面一处农保地的经山谷水流汇集而成的地表水。沿途没有发现污水排入地表径流的痕迹,不存在污水直接排到周围小溪的情况。

不属实 已办结  
来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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