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6-03-31 10:18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3月23日-20263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3月23日-20263月29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350001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永泰闽宁协作三产融合示范基地-永阳闽宁产融威士忌和青梅酒生产线项目

榕环评〔2026〕20号

2026-3-24

 2 

福州市火车南站东侧配套道路工程(二期)

榕环评〔2026〕21号

2026-3-27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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