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除查封决定书
闽榕生态强解查(扣)〔2026〕00001号
当事人名称: 福建省连江县集富牲畜定点屠宰厂
法定代表人: 汤绍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2064133814W
地址/住址: 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阳岐村
本机关于2026年8月 5 日依法对你厂利用潜水泵和设有阀门的三通管,将收集池内未经处理的屠宰废水通过私自设置的管道排入闽江干流水域的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闽榕生态强查(扣)〔2026〕00001号),后于 2026年 9 月 3 日依法对你厂作出《查封延期决定书》(闽榕生态强查(扣)延〔2026〕00001号),因查封期限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请你厂于 2026 年 10 月 3 日后凭本决定书以及《扣押清单》对以就地方式查封存放于你厂的生产设施、设备自行解除查封。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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