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闽侯县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新时代现代化滨江新城建设。
今年以来,闽侯生态环境局勇立潮头、勇毅笃行,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督察整改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党政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生态环保责任,以执法监测监管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以整治风险隐患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以“生态云”助力环境治理现代化转型。
企业帮扶有力度
优化营商有效率
环境执法有温度
解决信访有强度
散乱污整治有铁腕
结合科学技术实现精准治污
探索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试点
2022年,闽侯生态环境总体优良。闽侯县10个省考小流域断面Ι~Ⅲ类优良水质比例为100%,主要流域(闽江、敖江)4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乡镇级、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Ⅲ类)继续保持100%。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闽侯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9.7%,综合指数为2.27,较去年同期(2.51)下降0.24,6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022年,闽侯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紧紧围绕“山水江城、生态闽侯”发展战略,厚植绿色生态优势,持续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新格局,成功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22年,闽侯生态环境局不断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在全省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评比中,率先获得规范化先行试点单位。在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执法技能竞赛中,闽侯代表队获得团体一等奖。在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中获表现突出集体。
凝心聚力再出发,砥砺奋进新征程。2023年,闽侯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联防联动、群策群力,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谱写闽侯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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