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会同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对某环保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该公司作为重点排污单位,在2023年5-7月多次因氨氮数据异常对该公司氨氮自动监测设备的斜率和截距参数等环境条件进行修改,导致部分时段氨氮自动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失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款的相关规定,该公司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目前,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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