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时间:2023-12-26 09:10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FJ202312150066

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光荣村正源塑胶鞋业,车间与居民区一墙之隔,散发刺鼻塑胶气味。厂房内的七八个小作坊,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正源塑胶鞋业公司已于202210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公司及其他引入的建设项目均没有要求设立卫生防护距离。该厂房与周边居民区较近,1号车间与北侧村居最近距离约20米,在特定气象条件下,存在一定异味、噪声对村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1216日检查时,“冷粘鞋”项目只有一条生产线从事生产活动,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沙滩鞋”生产项目贴合工序未从事生产。经监测,该公司废气排放及厂界噪声、厂界外无组织恶臭气体均达标。 

2.厂区内共有3家企业租赁在此经营。大旺公司主要从事PU、布料鞋材生产,经监测,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达标;佳成公司主要从事发动机活塞及连杆加工生产,生产工艺仅为简单的机械加工,无生产废气排放;华能公司租赁正源公司已建厂房屋顶建设一个规模为125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监测,光伏发电电磁辐射达标。 

3.大旺公司、佳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无需环评审批。华能公司已于202210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继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1.待正源公司3号车间“沙滩鞋”生产项目贴合工序恢复生产后,福清生态环境局将安排对其废气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福清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正源公司监管,督促其在保持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提高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未办结

2

D3FJ202312150074

福州市仓山区雁头路12号大门对面两处绿地被侵占违建庙宇。榕政环督202359号文件称2021年批准该处建设庙宇,但福州市江南CBD规划图中明确指出该地块为公园绿地,该规划图为2020年公示,目前在市规划局网站能查到。附近小区居民明确反对在该处修建庙宇,要求拆除违建、恢复绿地。目前两处庙宇无土地审批手续却已进行水泥固化,不是临时用地,要求政府公开几次会议纪要内容、土地性质变更相关文件、批准庙宇建设的文件并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以会议纪要代替法律批准建设违反福建省土地管理法(第八章第五十九条第六款)。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绿地分别位于南二环路西侧规划道路雁头路和浦A路交叉口西北侧、跃进河与雁头路交接路口西侧,建有3栋建筑(内有6座庙宇)。 

2.6座庙宇安置选址、建设等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榕自然综〔20191547号)执行,符合福州市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和仓山区庙宇安置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占用规划公园绿地建设庙宇。 

3.临时安置庙宇建筑周边除留有必要的室外活动场所及通行通道外,不得围合其他场所空间。

不属实

1.浦下村委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减少放鞭炮、烧纸等行为。 

2.浦下村委会已召集村民代表等共同制定了庙宇管理制度,规范庙宇使用及管理,确保各类民俗活动集中在指定地点开展。 

3.浦下村成立巡逻队,定期对附近庙宇进行巡查,发现有扰民行为将立即予以纠正。 

4.盖山镇政府将引导庙宇管理方改变旧有传统观念,在举办民俗活动时多用环保替代方式。 

5.盖山镇政府将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建立联系机制,化解矛盾与问题。 

6.优化建设方案,在庙宇与小区之间增加绿植起到遮蔽的作用。在施工完成后将对公园补充绿化面积。

已办结

3

D3FJ202312150052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福建省闽亚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占用土地未通过审批违建厂房,废水、废气随意排放。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建省闽亚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存在违法建设的行为,闽侯县资规局已于201811月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该公司生产线位于密闭的拌合楼内,已配套除尘设施。因需要拆迁,目前拌合楼用于封闭的铁皮已部分拆除,料仓内的原料正逐步盘转至旁边空地处暂存,用绿网进行覆盖,并采取喷淋等措施减少扬尘。现场检查未发现粉尘随意排放的情况。 

3.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生产废水收集池内回用,现场未发现污水随意排放的情况。 

4.12月18日,闽侯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等进行布点检测,结果均达标。

部分属实

对违章建筑予以分类处置,加强扬尘管控。

1.荆溪镇政府督促企业迁建过程中,进一步做好工业扬尘的防护工作。 

2.闽侯生态环境局做好企业监管帮扶工作,引导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进行生产。 

3.针对闽亚公司违建问题,荆溪镇政府根据《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文件精神,按历史遗留的“两违”建筑,予以分类处置。

未办结

4

D3FJ202312150046

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街道江南社区江南水都杰座西区5号楼与6号楼之间的绿地被破坏预埋运动器材,后期还要继续砍伐树木硬化绿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江南水都杰座西区5号楼与6号楼之间空地分为两个部分,一侧为绿地草坪,另一侧为透水砖地面,透水砖地面上安装开发商配套的体育设施。融侨物业为保留原有配套体育设施,将“全民健身路径工程”配发健身路径安装于绿地草坪内,且挖孔施工过程中,存在临时铲除部分草皮约100平方米的情况,但没有砍伐树木。融侨物业后续也没有砍伐树木和硬化绿地计划。

部分属实

调整健身路径安装位置,完成绿地草皮补植。

1.上渡街道等单位要求融侨物业更换健身路径安装位置,对破坏的绿地草皮进行补植。1219日,融侨物业已完成整改。 

2.上渡街道等单位将不定期对小区开展占用绿地情况专项检查,防止问题“回潮”。

已办结

5

X3FJ202312150137

福州市福清市一都镇东山村布苍61号附近:1.卓某平、卓某相盗挖山林,破坏植被,水土流失;2.用废弃土方石填埋耕地,填埋面积近千平方米,高度3米左右,破坏耕地使用功能。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卓某平、卓某相的屋后发生山体滑坡,造成原林地上的竹子和灌木倒伏,泥石冲入屋内,危及2户家庭生命财产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灾后2人进行抢险自救,清理滑坡产生的土石方,未发现盗挖山体、破坏植被,引起水土流失的情况。2人将清理出的滑坡土石方临时堆放在屋前村路边,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约750平方米。

部分属实

对占用的地块进行复耕。

一都镇政府和东山村村委会已于1219日组织力量协助卓某平、卓某相完成地块土石方清运并起垄恢复耕作条件,清运的土方运输到一都镇东山普礼村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使用。

已办结

6

X3FJ202312150150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新峰村福田百货、为民百货两栋楼,建在新峰溪上,封堵河道是该村内涝的主要原因。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田百货所在房屋为上街六桥老人活动中心的第一、二层,为六桥老人会集体共有,属于未批先建;为民百货所在房屋为新峰社区居民林某利所有,已办理产权证。上街六桥老人活动中心采用架空的形式占用该段全部河面,林某利所建房屋采用架空的形式占用河面2米。该段河道宽810米不等,新峰溪水流可正常在房屋下流动。 

2.经现场核查,新峰溪河道南侧末端因早期国道建设及大学城建设被切断,形成断头河,属于市政内河。两栋建筑虽然对新峰溪排水有一定影响,但目前该村内涝的主要原因为随着上街镇城镇化发展,现有的市政排水系统承载力渐显不足,且新峰溪地势较低,一旦遭遇极端强降雨天气,无法及时排水。

部分属实

对违建房屋进行分类处置,缓解镇域内涝压力。

1.上街镇已对新峰溪城镇内河予以重新规划,将在推进旧城改造的过程中,同步实施新峰溪内河工程。 

2.上街镇已对上街六桥老人活动中心违建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违建房屋进行分类处置。 

3.上街镇同步做好短期防涝工程,降低镇域内涝压力。

未办结

7

X3FJ202312150134

福州市晋安区山明水秀小区G楼有业主搭棚子养动物、白鸽,噪声及动物粪便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山明水秀小区共1栋楼,5楼楼梯口为公共区域,有业主在此处搭棚,用于饲养鸽子,鸽子棚中粪便较多,鸽子不时会发出叫声,存在噪声扰民及粪便污染问题。

属实

解决噪声扰民及粪便污染问题。

1.养殖户主已将饲养的鸽子自行转移,岳峰镇雇请工人对鸽笼、鸽架等设备进行拆除,并对粪便进行清理,1216日全部清理完毕。 

2.岳峰镇联合小区物业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强化常态化监管,避免事件回潮。

已办结

8

X3FJ202312150127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元吉小区旁边新华都恒升中心三楼KTV半夜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的“KTV”为福州市仓山区爱歌迷娱乐厅(门店招牌:曼城壹号)。仓山区相关部门于129-15日每晚1100至次日凌晨300进行检查并调取近期监控视频,核实该娱乐厅营业时间为1200至次日凌晨200,未发现超时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212日,现场检查时,该KTV包厢及大厅墙体已采用包裹隔声棉措施降噪,出入口大门均已关闭,场所大门加装消声棉等方式进行降噪。经监测,噪声达标。但客人出入大门时,未随手关门,会产生短时间噪声影响。

部分属实

加强监督管理,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仓山区文旅局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禁超时经营、控制音量。 

2.仓山生态环境局加强宣传引导,告知经营者合法经营,及时关闭包厢大门及出入口大门,避免扰民。

已办结

9

X3FJ202312150162

福州市鼓楼区龙腰路60号左海筑家B区,小区垃圾堆积如山,垃圾中转站清晨装卸噪声扰民,小区绿化遭到破坏。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该小区部分绿化带内存在大量居民堆放的建筑装修垃圾,导致草地斑秃、绿植灌木被破坏。 

2.小区内共设3座垃圾分类屋,每日垃圾收运时间为10点、21点两个时段,未发现清晨装卸情况,作业时间在5-10分钟,会有机械噪声。

部分属实

清理左海筑家B区长期堆积垃圾,恢复被损坏绿地。

1219日,小区物业公司完成绿化带堆放的建筑装修垃圾清理,并补植草地和绿化带。后续将加强维护与管养。

阶段性办结

10

X3FJ202312150142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梅亭大院内的福建省闽榕泰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散发洗涤衣物臭味,晚间机器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闽榕泰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厂界周边未发现异味问题,鼓楼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噪声监测,结果达标,但洗涤过程中,设备声音对周边仍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减少生产经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鼓楼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公司加强生产管理,做好隔音措施,作业时关闭操作间大门,减少声音向外传播。

阶段性办结

11

X3FJ202312150120

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中路214号,环北一村1号楼水箱与9号楼3梯之间的绿化地被环北社区以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名义破坏用于违建三层楼建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环北一村小区因小区老旧2022年被列入晋安区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改造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经调阅档案和走访了解,环北一村1号楼与9号楼3梯之间原先仅有几棵树木,无绿化带。 

3.为完善社区配套,便利群众办事,晋安区国投公司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环北一村小区1号楼与9号楼3梯之间配套建设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茶园街道已在小区内进行张贴公示,但该处便民服务中心未经审批。

部分属实

做好居民沟通解释,依法依规处置违建行为。

1.晋安区城管局已于20231123日对环北一村1号楼与9号楼3梯之间三层违规建筑进行立案查处。 

2.茶园街道做好居民沟通解释工作。

阶段性办结

12

D3FJ202312150047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2020047信访件的处理情况不满意。目前虽然还未建设骨灰堂,但山林已经被破坏,公示内容避重就轻。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一批举报件重复。 

1.2019年43日,陀市村向县发展和改革局申请,拟建设“文化公园”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6540平方米,于2019515日通过备案。此后该项目一直未启动建设。20216月起,在该村换届选举期间,有村民多次信访投诉“该地块以建设文化公园名义实为建设骨灰塔”问题,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潘渡镇政府报请取消该项目,202192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取消备案。 

2.2023年1217日,潘渡镇政府再次联合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前往现场实地调查核实。该地块近3年内未有个人或单位向林业审批部门提出该地块林地使用及林木采伐申请,经林业部门图斑比对,20195月至20216月间该地块有进行林业生产抚育,但没有遭受人为破坏。同时2次现场实地查勘均未发现遭受非法破坏迹象,植被仍保持自然生长状态、植被茂密,现为陀市村陀胜生产队、陀设生产队、陀利生产队集体林地,地类为一般商品林地。未发现“山林已经被破坏,公示内容避重就轻”情形。

部分属实

加强林地的日常巡逻密度,做好林地养护。

1.加强对该林地的日常巡逻密度,做好日常管护工作。 

2.连江县林业局将依托“林长制”系统加强林地的巡查工作,督促潘渡镇、陀市村两级全面落实林木全覆盖式巡护制度,防止破坏林木行为的发生。

已办结

13

X3FJ202312150109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状元岭步栈道,“孔雀山庄”破坏林地,违建两三座房子,用于经营KTV和餐饮,并挖山修建停车场,破坏生态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孔雀山庄”在状元岭登山道东侧,现场共发现12处建(构)筑物。经对比历史影像,9处建(构)筑物位于生态林内,3处建(构)物位于农村宅基地内。上述12处建(构)筑物中,4处系2015年以前建成,8处系20151月以后建成。农村宅基地内的3处建(构)物部分用作餐饮店使用,未占用林地。生态林内的2处建(构)筑物一层作为餐饮店配套设施(KTV,自行娱乐项目),未对外经营。 

2.停车场在状元岭登山道西侧,位于一般林地内,系象峰村于2012年前后为方便村民及登山者停车而建设。

属实

依法处置历史遗留违建,近年新增违建按照相关程序拆除及复绿。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511号)中“对新增‘两违’行为实行‘露头就打、出土就拆’,确保实现‘零容忍、零增长’;对历史遗留的‘两违’建筑,要综合考虑其性质、年限、用途、位置等因素,分类予以处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精神,针对2015年以后8处新增的建(构)筑物,晋安区计划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拆除,涉及林地部分积极开展复绿工作;针对2015年以前建设的4处建(构)筑物及1处停车场,考虑到历史原因和居住属性,为确保社会安定稳定,晋安区将结合鹅峰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依法处置。

阶段性办结

14

X3FJ202312150237

1.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永丰社区书记林某亮侵占浦里浦上游和沿岸的杜坞山上(福州市红十字会附近)、永丰工业区对面的土地,违建十几座厂房,出租给散乱污企业,企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闽江;2.林某发占用高速桥下空地违建大面积市场店面,市场店面及沿岸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闽江。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1.浦里浦上游和沿岸的杜坞山上(福州市红十字会附近)位于永丰杜坞自然村,未发现有新建、在建违法建筑,未发现污水乱排放。在杜坞山山脚中间位置,发现有一处空地,约800平方米,为杜坞生产队于2018年承租给林某用于维修变压器和配电箱,存在露天维修,废弃物品随意丢弃,维修机油滴洒等现象,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污染;永丰工业区周边有厂房的地块只有其东面中石化公司地块,未发现有新建、在建违章建筑。经现场查看,该建筑内福州蓝庆汽车维修厂存在露天维修、废弃物品随意丢弃等现象,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2.高速桥下空地违建大面积市场店面为永丰社区浦里农贸市场,共占地约4000平方米,由永丰社区浦里自然村于2015年未经审批建设,市场租金由浦里老人会收取,用于浦里自然村老人福利,非林某发个人行为。浦里农贸市场及沿岸居民生活污水已纳入荆溪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外排。

部分属实

对历史遗留违章建筑予以分类处置,对违规经营企业予以整治。

1.浦里浦上游和沿岸的杜坞山上(福州市红十字会附近)、永丰工业区对面中石化公司地块内及永丰社区浦里菜市场均建于2016年以前,荆溪镇政府按历史遗留的“两违”建筑,予以分类处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杜坞山红十字会仓库附近林某电气维修场所已于1220日自行搬离完毕。 

3.荆溪镇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督促福州蓝庆汽车维修厂加强日常管理,规范汽车维修作业。

阶段性办结

15

X3FJ202312150130

福州市罗源县西兰乡塘里村,福建均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占用林地建停车场及宿舍楼,挖取山林黏土烧结砖,盗取花岗岩矿区盗取石粉,违规烧煤造成粉尘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四批举报件重复。 

1.福建均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等手续。该企业停车场于20205月修建,占用林地面积628平方米,罗源县林业局已于20226月予以行政处罚并复绿,后因台风导致滑坡,林木被埋。员工临时宿舍于2023年初修建,由8个集装箱搭建而成,地面已硬化,占用林地面积约300平方米。 

2.该企业目前主要生产加气混凝土砌块及环保标砖,生产原料包括洗砂淤泥、建筑渣土、煤渣、钢渣尾渣等,不需要黏土、石粉。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停产,正在对配套的烟气脱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厂区内存在抑尘措施不到位,喷淋设施配备不足,净车出厂设备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部分属实

拆除企业员工宿舍楼并复绿,加强对企业的巡查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环保设施。

1.罗源县林业局已对该企业新增占用林地修建员工宿舍进行立案调查,根据鉴定面积作出行政处罚。该企业已于20231219日拆除员工临时宿舍,于1220日对员工临时宿舍所占用的林地进行复绿,对停车场地块补植复绿。目前,已整改到位。 

2.罗源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兰乡政府、罗源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3.罗源生态环境局将在企业恢复生产后开展烟气监测,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完善原料台账管理,确保原材料来源合法合规;加强环保设施维护运行管理,完善喷淋、净车出厂等设施,做好厂区环境卫生和扬尘控制工作。

阶段性办结

16

X3FJ202312150103

福州市连江县安凯乡高塘村林守朋养猪场,污水乱排放,臭味影响周边的村民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林某朋养猪场”为连江县安凯丛泳农牧实验场,该养猪场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的果园浇灌。1217日,连江生态环境局在回用水池取样监测,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该养猪场污水设施西侧有1条港仔溪通入海区,经无人机航拍及现场排查,未发现该养猪场有通入港仔溪和海区的排水管道、排水痕迹,港仔溪水质感官较好,无明显异味。 

2.12月18日,连江生态环境局对该养猪场进行臭气浓度的监测,结果达标。但养殖产生的臭气仍然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督促该养猪场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规范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安凯乡政府督促连江县安凯丛泳农牧实验场继续采用除臭剂喷洒除臭,消除臭气影响。 

2.安凯乡政府、连江生态环境局和连江县农业农村局继续加强对该养猪场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17

X3FJ202312150111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景城小区旁边恒升中心三楼KTV半夜噪声扰民,恒升中心破坏一千多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砍伐几十株大树,用于建造电动汽车充电桩。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KTV”为福州市仓山区爱歌迷娱乐厅(店招:曼城壹号)。仓山区相关部门于129-15日每晚1100至次日凌晨300进行检查并调取近期监控视频,核实该娱乐厅营业时间为1200至次日凌晨200,未发现超时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212日,现场检查时,该KTV包厢及大厅墙体已采用包裹隔声棉措施降噪,出入口大门均已关闭,场所大门加装消声棉等方式进行降噪。经监测,噪声达标。但客人出入大门时,未随手关门,会产生短时间噪声影响。 

2.举报件反映的“充电桩”项目2023927日通过仓山区发改局批准备案,审批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实际占地面积750平方米,建设有28个充电桩,均在新华都恒升中心的用地范围内,不属于小区的绿化用地。经仓山区园林中心现场核查及比对相关规划图纸,新华都恒升中心未经审批擅自改变用地范围内绿地的使用性质。该区域原先种植有十余棵芒果树、小叶兰以及零星几棵小铁树,其余为杂草和裸土,福州新华都恒升中心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移除原先种植的树木并硬化地面。

部分属实

曼城壹号规范经营,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新华都恒升中心对所诉区域的树木进行补植,恢复绿地。

1.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加强该KTV的监管,严禁超时经营,督促场所经营业主控制音量,切实保障周边居民的夜间生活环境。仓山生态环境局现场普法,要求及时关闭门窗,避免扰民。 

2.仓山区园林中心、金山街道办事处督促新华都恒升中心于20231225日前补植树木,恢复750平方米绿地使用面积;其中已通过区发改局备案的200平方米面积需要在附近空闲地进行补植。

阶段性办结

18

X3FJ202312150093

福州市福清市龙田镇友谊村村民王某月破坏林地,非法建造新坟,破坏森林资源,要求恢复林地原貌。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坟墓”为友谊村村民王某月祖坟,于2002年建设,20225月对祖坟围岭部分违规进行加高翻新,目前该坟墓面积约90平方米,四周种橘子树,未发现毁坏林地问题。经核对林业基本档案,该台坟墓系在林班内,因历史久远,于2005530日殡葬改革之前建设,建设过程中破坏部分林木。

部分属实

对该坟墓进行覆土深埋,做好复绿工作。

龙田镇于20231216日对坟墓违建部分进行拆除,并覆土深埋,督促属地村做好复绿。鉴于王某月祖坟2002年建设,时间久远,且破坏的林木较少,情节轻微。福清市已经要求龙田镇对该坟墓采取覆土深埋及复绿措施,目前已经整改到位。

已办结

19

X3FJ202312150099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与西二环路交汇处东北地块地铁4号线AB口与陆庄庭苑之间原有的生态环境保护林地被毁坏,开办混凝土搅拌站、大型钢构加工车间和工人宿舍,水泥粉尘、废渣废水、工程车尾气、震动和噪声严重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地点为福州市象山隧道拓宽改造工程临时用地。该地块归属为市园林中心,市园林中心审批同意将绿地借用给施工单位作为原材料临时加工场地,借地期满(730天)须按要求恢复绿地。 

2.该场地水泥粉尘主要为罐体加装水泥时产生。废渣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渣废水,施工废水经三级沉淀后用于场区内路面及车辆冲洗;生活废渣定点存放,定期清理;生活废水经排水盲沟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部分裸土未覆盖。 

3.该场地大型车辆出入时会产生震动、噪声。

部分属实

加强车辆管理,保持场地环境卫生,防止扬尘、噪声扰民。

1.施工单位已在罐体上安装粉尘收集器,并设置喷淋系统,防止粉尘污染;已对裸土采用绿色密目网覆盖。 

2.市城乡建设局已要求建设和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噪声防治措施,加强现场和车辆管理,减少在夜间、休息时段的车辆出入,保持场地环境卫生,防止扬尘;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福州市园林中心审批文件在借地期满按要求恢复绿地。

阶段性办结

20

X3FJ202312150098

福州市长乐区古槐镇龙田村,1.三山口大片森林被砍伐用于建造活人墓;2.龙田拍拍港、巷尾崖庙宇环湖、井南湖泊、龙田和巷尾共同河道与龙田长湖被地铁渣土填埋。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2015年3月,长乐区林业局对张某秋非法占用林地1.6亩、毁坏林木2.3立方米的行为立案处罚。2019年,古槐镇组织对该墓进行覆土绿化整治。20231218日检查发现坟墓周边围挡等硬化物未拆除,植被覆盖不够全面,未发现新的涉林违法问题。 

2.古槐镇龙田村水系主要为长乐区莲柄港支港道龙田段,起于古槐镇雁塘村,终于文武砂垱门仔,河道长度1.2km,龙田村没有大片湖泊,约在20世纪90年代河道部分沟渠已失去功能,被填土变成平地,未发现地铁渣土堆放在龙田村主要水系的情况。 

3.古槐镇龙田村2012年耕地面积1055.4亩,2022年耕地面积870.15亩。127日现场检查发现,在井南港至港尾崖庙宇周边村路旁、拍拍港福平铁路南侧堆放有建筑垃圾;1216日检查未发现新的建筑垃圾;未发现地铁渣土堆放在龙田村河道和农业灌溉沟渠。

部分属实

平毁拆除坟墓、恢复植被;垃圾清运到位,复耕到位;加强巡查,防止违规填河、占地。

1.1219日,古槐镇政府采取深埋、拆除围挡硬化物、恢复植被等措施,进一步开展整治,预计1231日前整治到位。 

2.12月15日,古槐镇政府完成井南港至港尾庙宇的路旁、拍拍港地块堆放的建筑垃圾清理,以及福平铁路南侧耕地复耕。 

3.长乐区古槐镇强化日常巡逻管控,及早发现、制止乱建坟墓和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阶段性办结

21

X3FJ202312150107

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东恒村下中山52号,陈某辉非法占用村民8亩左右耕地良田,用于“非农化”“非粮化”建设。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陈某辉非法占用村民8亩左右耕地良田系陈某辉及其家族成员自留地,占地面积约7.53亩,不涉及其他村民土地。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2019年调查地类为耕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2.该地块现状种植果树,未发现违法违规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等,不属于被用于农业生产以外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农化”问题。 

3.该地块种植果树行为发生在202011月前,属于20201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印发之前实施。2020年后历年调查地类为其他林地,属于存量“非粮化”,不属于新增“非粮化”。

部分属实

督促镇街做好耕地日常巡查工作。

2020年后历年调查地类为其他林地,属于存量“非粮化”问题,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予以保留。

已办结

22

X3FJ202312150089

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中央广场和中央公园两个房地产工地,晚上8-11点用泥浆罐车将打桩泥浆运到104国道边塘头村原废弃砂场,利用潮水,直接将泥浆排入闽江,严重污染闽江水。泥浆罐车车号:闽AB9606、闽AB9550、闽AB0191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中央广场”为天麟天悦广场商住项目,现场设置有泥浆沉淀池,沉淀后的泥浆土与场地内的渣土进行混合。经连江县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执法中心审批,运至连江县浦口镇浦东社区2023年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工地。 

2.举报件反映的“中央公园”为嘉森美居住宅小区项目,泥浆通过泥沙分离器过滤分离,清水循环利用,泥浆土和开挖出的渣土进行混合。经连江县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执法中心审批后,运至连江县浦口中麻-山坑村2023年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工地。未发现上述两个项目将泥浆运至废弃砂场。 

3.经查询,举报件反映的闽AB9606、闽AB9550、闽AB0191未在渣土监控平台上登记,不属于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4.连江县琯头镇104国道边塘头村原废弃砂场存在少量淤泥,但未发现泥浆排入闽江的痕迹。

部分属实

加强管理,规范项目泥浆处置,严厉打击泥浆罐车非法卸淤现象。

1.琯头镇政府对废弃砂场发现的淤泥进行清理,并在该废弃砂场周边安装监控探头。目前已清理完毕。 

2.琯头镇政府加强闽江沿岸澳口的巡查,严厉打击泥浆罐车非法卸淤现象。 

3.连江县住建局已分别对两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监督交底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冲孔灌注桩桩基施工泥浆的使用和管理。 

4.连江县住建局将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巡查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灌注桩桩基施工时所用泥浆的施工管理。

已办结

23

D3FJ202312150041

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跃进村国道边,冠威树胶厂正对面第一排门牌102号、103号后面的公共通道,污水管堵塞、污水淤积严重,加之没有排水渠,周边生活污水在该公共通道内形成黑臭水体,常有黑水冒出,恶臭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五里桥102103号为村庄居民户,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村庄污水管道排入市政管网。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共通道有污水管堵塞、污水冒出形成黑臭水体的情况。 

2.五里桥102103号因早年建设地坪较低,检查时发现,该公共通道在102103户后门处形成低洼地,存有少量砂土等堆积物,在雨天时易导致排水不畅问题。

部分属实

清理周边堆积物等,确保该通道雨水顺畅排放。

石竹街道已对现场堆积物进行清理,确保该通道雨天排水顺畅。

已办结

24

X3FJ202312150088

福州市仓山区中庚城3253102违建产生噪声和扬尘。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批举报件重复。 

1.该单元在复式二楼、三楼露台处分别存在混凝土框架结构以及钢架结构的违法建设。2023112日,仓山区城管局已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向业主下发《接受调查通知书》,要求其两日内接受调查,但其未配合调查工作。 

2.12月6日,仓山区城管局会同金山街道组织力量对该户部分违法建设实施拆除,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拆除部分钢架及混凝土楼板。1216日再次复查时,现场保持126日拆除后状态,并未复工,未发现噪声、扬尘问题。

属实

查处违建问题,规范装修施工,避免粉尘、噪声扰民。

1.按照《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126日仓山区城管局组织对该处违建进行破坏性拆除。 

2.12月3日,仓山区城管局会同金山街道约谈物业公司,要求加强管理,在违建部分全部整改完毕前,如发现施工即刻通知执法人员入内制止、拆除。同时安排执法人员不定时到该处巡查,防止复建。

阶段性办结

25

D3FJ202312150039

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前村村,林某私自围垦滩涂200多亩用于养鳗、养虾,大量污水乱排,污染严重。

福州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经比对2003年、2012年、2022年等历史影像图及2023年航拍图,结合现场核查,未发现“2002-2013年间私自围垦海域”行为。本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前,均未收到该养殖场污染海域环境相关投诉和举报,但滩涂养殖对海水水质存在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新增围海行为。

海口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该区域形成监管全覆盖,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防止新增围海行为。

已办结

26

X3FJ202312150084

福州市连江县筱埕镇砺坞村,连江兴源水产公司,占用耕地、林地近5000平方米,硬化土地,违建厂房,未经环评进行生产,违规排放废水、倾倒加工废料,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连江县兴源水产有限公司厂房始建于1999年,建设有2栋厂房,占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至2021年陆续扩建到约5000平方米。因钢结构厂房受海水腐蚀老化,存在极大安全隐患,202210月经公司申请,筱埕镇原则同意其在原有厂区范围内对占地面积600平方米、1200平方米两处厂房进行修缮。建设过程中,该公司存在超原厂房占地面积修缮建设行为。 

2.该公司生蚝汤加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主要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排入外环境。检查当日,该公司已停产,未发现违规排放废水问题。 

3.该公司多年前确有倾倒牡蛎壳的行为,2021年已对被破坏地块覆土复绿,之后未发现有新增倾倒牡蛎壳行为。

部分属实

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完成违建整改和环评手续审批,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连江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问题立案查处,并责令其停产。 

2.筱埕镇政府督促该公司加快办理用地审批。待用地审批完成后,督促其加快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并加强巡查监督,防止占用耕地、林地、违法排污行为再次发生。

阶段性办结

27

X3FJ202312150081

福州市晋安区福晟钱隆大第3号楼901单元污水排入小区雨水管网,恶臭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福晟钱隆大第3号楼被举报单元原系群租房,已于20231212日整治到位。经对该单元实施雨污管道混排测试,雨水井内未发现有测试污水。经排查3号楼低层住户,未发现私设排水管接入雨水管的情况。 

2.该单元现场及周边未发现有恶臭问题。通过入户走访和电话询问的方式对3号楼48户居民进行询问,均未反映该单元存在恶臭扰民问题。

不属实

晋安区已将福晟钱隆大第3号楼被举报单元群租房整治情况与3号楼周边住户进行沟通说明,并责成王庄街道、晋安区房管局、物业做好房屋的日常巡查工作,如发现群租房问题立整立改。

已办结

28

X3FJ202312150079

福州市连江县东湖镇飞石村,连江县畜牧粪便处理中心位于世纪驾校往潘渡镇方向的生猪屠宰厂旁边,在建设过程中,破坏飞石村瑞龟的林地和田地,无证擅自砍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连江县畜牧粪便处理中心”为连江县畜禽固体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项目,承建单位为福建顺威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26月取得东湖镇设施农用地备案,20228月取得省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20229月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 

2.该项目于202210月动工建设,20231130日通过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主体工程均在用地红线范围内,但在项目建设土地平整过程中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或影响林地约1.8亩,未破坏、占用耕地。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对超范围占用林地面积采取补植林木措施恢复植被。

1.县林业局对承建单位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进行立案处理。 

2.东湖镇政府责令承建单位对超范围影响林地面积采取补植林木措施恢复植被,并加强后期管护,确保成活率。 

3.县农业农村局对承建单位超范围影响林地面积采取补植林木措施恢复植被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林木成活率。

阶段性办结

29

X3FJ202312150083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竹榄村,鑫旺源物流西侧的福州宝祥物质回收有限公司废品回收站,站内堆积废铁,生产时粉尘严重,雨天铁锈等随雨水进入外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建省宝祥贸易有限公司,主营废铁回收。该公司废铁堆放于场地内,废铁堆放区域较为杂乱;地面灰尘堆积,装卸废铁时存在灰尘扬散;场地未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出口处地面破损,容易导致积水,车辆进出也会将泥土带至外部道路。

属实

加强现场生产管理,增加降尘设备,确保作业区域降尘全覆盖。

1.盖山镇政府、仓山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公司落实车辆净车出场和厂区道路清扫,强化废铁堆放区分类保洁。定期清洗、维护生产设施,及时清理厂区环境,于1228日前再增加2台雾炮设备。立即建设排水沟、沉淀池,立即修复路面,于2024115日前完成整改。 

2.盖山镇、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仓山生态环境局不定期对该公司进行专项抽查,防止问题“回潮”;举一反三,加强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避免粉尘、噪声、污水扰民等问题。

阶段性办结

30

X3FJ202312150076

福州市晋安区三盛国际公园,20197月起上东区北侧的象峰一路逐渐演变成烧烤一条街,店面不具备专用烟道,每天晚上油烟异味浓重,高声吵闹喧哗至凌晨三四点,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三盛国际公园上东区北侧1#1层有7家餐饮店,均已配套油烟净化设施。其中会员拉面、尚干全全小吃不产生油烟;飘香小排档、旺福金牌脆鱼、阿凡提新疆烤羊肉串、专业烧烤烤鱼、华莱士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收集处理后,通过自设专用管道引至店外排放,排出的烟气可能对周边造成一定的影响。经对客流量较多的飘香小排档、旺福金牌脆鱼和阿凡提新疆烤羊肉串开展油烟监测,飘香小排档、旺福金牌脆鱼油烟达标,预计1226日出具阿凡提新疆烤羊肉串的检测报告。后续将视检测结果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2.阿凡提新疆烤羊肉串、旺福金牌脆鱼、飘香小排档、尚干全全小吃4家餐饮店在夜间经营时段,顾客聊天,声音较大,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

部分属实

减少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晋安区政府要求产生油烟废气的5家餐饮店加强管理,确保油烟净化效果。 

2.晋安区政府要求餐饮店加强店面管理,在夜间经营时,减少噪声扰民。同时,晋安公安分局已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对噪声扰民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阶段性办结

31

X3FJ202312150075

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前连村,林某钦2019年至今违法强征1000多亩土地,进行挖田、挖山、毁林等,破坏田地农作物和果林,造成严重生态破坏。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林某钦2012年至2021年任前连村村主任;2021年至今,任前连村经合社主任、前连村副书记。 

2.2019年以来,有关用地项目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共征用松下镇前连村土地11.45亩,均经省政府批复同意。 

3.核调2019年以来松下镇前连村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地块,其现状为两港路、东海路,未发现存在“挖田、挖山、毁林”情况。

不属实

松下镇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开山毁林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已办结

32

D3FJ202312150035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路325号,武警森林消防总队到三盛国际公园剑桥公馆路段年久失修,坑坑洼洼导致扬尘严重,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水四流,环保驿站对面及周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成堆;北岭隧道往山北路出口方向,货车交通噪声严重,尤其是夜间。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鹅峰路路段存在路面坑坑洼洼,晴天扬尘,雨天泥水四流的情况;环保驿站附近存在垃圾废物堆积,卫生保洁不到位。 

2.北岭隧道往山北路方向出口段建设时,采取了改进路面材料、加密行道树间距、增设限速标志标识等降噪举措,满足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范标准,并在北岭隧道往山北路方向出口处设置测速监控设备。202310月,警森苑小区曾委托福建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实地噪声检测。根据检测报告,该小区昼、夜间噪声均未超规范限值。北二通道通车前,该区域环境相对安静;北二通道通车后,大量车辆经此往来,车辆行驶产生噪声,特别是夜间货车,可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整治扬尘,修复路面,清理垃圾。北岭隧道出口段增设声屏障,做好市政设施日常管养。

1.晋安区政府已对鹅峰路路段进行清洗,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已开展路面修复前期工作,预计20243月份完成修复。 

2.晋安区政府对环保驿站对面及周边垃圾进行清理,并覆盖绿网,目前已清理干净;督促新店镇政府和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对环保驿站附近的卫生保洁。 

3.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北岭隧道往山北路出口段的日常巡查和管养。 

4.福州市交通局已要求建设单位在北岭隧道往山北路方向出口段计划增设声屏障约250米,力争2024年春节前完成。 

5.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要求辖区快速路勤务大队成立整治行动专班,常态化安排精干警力在该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阶段性办结

33

X3FJ202312150073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盛景黄山小区旁,黄山物流园侵占蔬菜基地(耕地),每天大量中大型货车进出、装卸货物导致粉尘、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黄山物流园地块权属于福州超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农用地转用,已办理用地手续,地类为工业用地。经比对福州市规划综合应用平台,结合超大集团提供的土地证及规划总平面图,该物流园地块无“蔬菜基地”规划用地。 

2.该物流园有大货车出入,中重型货车因自身和载货重量的原因,在道路行驶过程存在噪声和少量扬尘情况。

部分属实

黄山物流园采取有效降尘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黄山物流园已购买2台雾炮机每天不定时对园区进行流动巡回喷雾降尘。 

2.对物流园路面进行改造,用沥青材质替代原有水泥砖,降低来往车辆噪声;停用物流园现在毗邻居民小区的车辆出入口,改至远离居民区方向出入,尽量做到不扰民,少扰民。预计于202411日前落实到位。

阶段性办结

34

D3FJ202312150032

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斗垣村海边的100多亩红树林被砍伐、填海1000多米用于建围堤,破坏海边生态环境。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100多亩红树林被砍伐”为斗垣村村民陈某旺等4201311月在斗垣村破坏红树林101亩,合计株数92314株。201539日,福清市森林公安分局刑事立案侦查,已判决并执行。海口镇斗垣村完成红树林补种植200亩,于2020511日验收销号。 

2.举报件反映的“填海1000多米用于建围堤”为斗垣村村民陈某旺等6201311月在斗垣村第三垦区海域非法围海1030.4亩用于养殖。201411月,原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均已缴纳到位。 

3.经现场核查,结合2017年、2020年、2022年和现场航拍图,未发现该海域有新增破坏红树林和新增围海现象,但存在历史围海仍在非法占用海域的情形。

部分属实

妥善处置围海历史问题,防止新增破坏红树林和围海现象。

1.针对非法围海仍占用海域问题,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结合国家即将出台的历史养殖用海处置相关政策进一步开展调查处置,将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2.福清市政府将通过现场核查、无人机航测等核查方式对该区域全覆盖监管,如发现新增破坏红树林和围填海行为,依法依规查处,防止相关问题反弹回潮。

未办结

35

D3FJ202312150030

福州市福清市融桥街道环城路与福俱大道交汇处的小型污水处理厂,近两年都未运行,机器未开启,该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京东方企业废水。信访人认为该企业存在重金属废水偷排、直排。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小型污水处理厂”为融元污水处理厂京东方污水厂外预处理站,是为增加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可生化性而设,目前预处理站一体泵运行正常,臭氧发生器未运行。根据福清融元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改造工程可研报告“当实际进水可生化性较差时,启动臭氧高级氧化”,融元、第二污水处理厂近两年每月平均进水水质可生化性满足运行标准,故无需运行臭氧发生器。 

2.目前京东方公司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石油类、总氮、总磷、氟化物、总铜、总钼。经调阅废水在线监测数据及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数据异常超标现象。日常监管也未发现存在废水偷排、直排现象。

部分属实

在京东方公司污水可生化性较差时,恢复臭氧高级氧化设施运行,保障下游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福清融元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改造工程可研报告规定,在京东方公司污水可生化性较差时,恢复臭氧高级氧化设施运行,保障下游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阶段性办结

36

D3FJ202312150022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福建省农银学校北侧的水系生态公园于2021年第一季度被非法铲除修建道路,破坏内河水系生态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九批举报件重复。 

1.2022年,为保证周边居民出行方便,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规划部门批复的道路选址红线对世茂福晟江山府北侧道路进行建设,建设过程未破坏或占用河道蓝线及规划绿化用地,对占用道路红线的原沿河绿地苗木经园林部门审批移植了32株。 

2.现场存在新建道路工程移植苗木行为,但道路建设在规划道路选址红线内,苗木移植经园林部门审批,未侵占公园用地及砍伐树木。

部分属实

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巡查防止出现违法现象。

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并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违规修路、非法破坏树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已办结

37

X3FJ202312150058

福州市晋安区多个安置小区化粪池污水溢流进附近雨水管道再流入内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经对晋安区99个安置房小区内化粪池清掏情况开展摸排,均未发现化粪池存在污水流出的现象。晋安区组织对全区城区河道沿岸946个雨水排口开展溯源排查,现已完成536个雨水排口的核查,均未发现有化粪池污水溢流入河的现象。目前晋安区正抓紧开展剩余410个雨水排口的排查工作。 

2.在摸排过程中,发现汤斜华郡、狮峰新苑、远东丽景3个小区已较长时间未对小区内化粪池进行清掏,存在堵塞、外溢隐患。

部分属实

督促物业公司定期清理维护小区内化粪池,保持公共环境干净整洁。

1.晋安区要求汤斜华郡、狮峰新苑、远东丽景3个小区物业公司立即对小区化粪池开展清掏维护工作,目前均已完成。 

2.晋安区已责成99个安置房小区物业定期开展化粪池清掏工作,后续晋安区将加快开展剩余雨水排口的排查工作。

阶段性办结

38

X3FJ202312150053

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李坂村后山,被坂西村倾倒垃圾,臭味扰民,雨天垃圾流向村庄,影响环境及村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李坂村后山”地块位于李坂村李坂91号,地类性质为园地,面积约3亩。长期以来种植茶树、橄榄和杂竹等作物,近年来因经济效益不高处于半荒废状态。周边村民经户主同意后,集中堆放零星建筑垃圾、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等。户主计划利用堆放的建筑垃圾、淤泥平整地块,未占用和破坏土地。现场未发现垃圾发酵散发臭味的情况。 

2.该地块排水设施不完善,在汛期遭遇强降雨时,渣土和淤泥经雨水冲刷,可能会流入附近农田,并伴随有边坡滑坡风险。

部分属实

对该地块按方案完成整改,并加强日常巡查。

1.122日,地块户主完成表层建筑渣土清理,并种植油茶树苗。 

2.12月5日,坂东镇政府邀请专家实地查看并制定整改方案,通过新建排水沟,平整土地并复绿和种植油茶树苗,设置水土流失防护网等措施进行整改。1215日,该地块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39

X3FJ202312150048

福州市晋安区茶峰路38号茶园新苑,十一号楼与十二号楼之间绿地被物业堆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粉尘对居民造成影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茶园新苑三区居民于20195月起陆续安置回迁,为满足回迁装修需要,根据居民意见,小区物业在十一号楼与十二号楼之间的空地增设了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占地约60平方米。经区房管局调取小区总平图,该空地原规划作为公共空间使用,不属于绿化用地。现场核查发现少量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

清除建筑垃圾,恢复原始规划功能。

1216日,茶园街道、区房管局督促福州城乡建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拆除该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并清运垃圾,当晚小区物业已将场地恢复原状。

已办结

40

X3FJ202312150043

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镜洋村上南刘蔡厝自然村,一口原名“筜仔池”近300平方米的池塘被蔡某生填埋,违建假山、鱼池、茶室、车库、仓库及别墅;农耕路被围堵,池塘被填埋,导致周边几百亩农田无法灌溉,要求恢复原状。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经调查走访,群众反映20世纪80年代该地块有一口筜仔池,十几平方米,已于20世纪90年代被自然填平,非蔡某生填埋。目前该地块上搭建有一鸡圈。经比对该地块2012年至2022年影像,未发现违建假山、鱼池、茶室、车库、仓库及别墅等情况。 

2.目前该地道路畅通,未发现农耕路被围堵的情况。周边农田现种植蔬菜、地瓜等农作物,灌溉用水主要来自田间自然形成的溪沟。为解决该地块周边农田用水问题,2022年镜洋镇政府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建设了灌排渠,可满足周边农田灌溉用水需求。 

3.蔡某生未经审批于2009年在上南刘蔡厝自然村上南刘9号建成一栋3层房屋(占地164.75平方米),于2012年搭建1栋木屋(占地26.28平方米)和1栋简易搭盖房(占地99.87平方米),均属于历史存量违建。

部分属实

对违建房屋进行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对灌排渠加强维护管养,保障正常运行,满足周边农田灌溉需求。

1.鉴于蔡某生违建房屋年限较早,属于“一户一宅”,为保障村民刚需住房保障要求,镜洋镇政府将按照《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上述违建房屋进行分类处置。 

2.镜洋镇政府将定期安排人员对灌排渠进行维护管养,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满足周边农田灌溉需求。

未办结

41

X3FJ202312150047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九峰村,岳某钦破坏南阳岭基本农田并改变土地性质,大肆砍伐该村林木毛竹。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为寿山乡九峰村九峰生态家庭农场。生态家庭农场内部分基本农田存在推土平整,抛荒撂荒等现象,仍具备耕作条件,未改变土地性质。 

2.该农场存在毛竹堆放以及毛竹制成的围栏,根据《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南阳岭周边的毛竹均不在自然保护区内,砍伐零星毛竹自用合法合规。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也对周边林地、毛竹地进行巡查,未发现有大肆砍伐该村林木毛竹的情况。

部分属实

整治被破坏撂荒的基本农田,恢复周边生态环境。

晋安区再次要求该地块承包商加快对推土平整、抛荒撂荒的基本农田进行复耕,并督促寿山乡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基本农田管理,避免基本农田被破坏、撂荒的情况发生。该地块承包商已于20231216日购买用于复耕的苗木及蔬菜种子,将于2024110日前完成复耕工作。

阶段性办结

42

X3FJ202312150032

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下池小区卫生脏乱差,违建严重,雨污混接,多次投诉未果,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下池小区现有物业为福州欣昌物业管理公司,小区建有垃圾屋,已制定卫生保洁和垃圾收运制度,但因个别居民在公共区域内随意乱扔生活垃圾,存在保洁不到位、有卫生死角的现象。小区内有4处违法建设,存在雨污混接情况。 

2.临江街道办事处今年以来共收到“12345”平台转办关于下池小区的举报件共13件,均认真核实、及时办理并向群众作出反馈。

部分属实

清理整治小区环境卫生,拆除违建,解决下池小区雨污混接的问题。

1.1217日,临江街道办事处对小区卫生死角进行清理整治,已于1220日清理完毕。 

2.12月20日,仓山区城市管理局联合临江街道依法拆除小区内的4处违法建设,当日拆除完毕。 

3.12月19日,临江街道办事处提出将下池小区纳入2024年仓山区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的申请,仓山区政府已初步同意。 

4.临江街道办事处将不定期组织志愿者活动,安排网格员每天巡查一次;督促小区物业做好小区日常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开展环境卫生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阶段性办结

43

D3FJ202312150013

福州市仓山区金康路摘仙苑1号垃圾屋,设在水池边,无人管理,垃圾乱丢,臭味扰民,滋生蚊虫,导致附近草坪退化。要求搬离或拆除。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该小区未设置生活用水水池,距1号垃圾屋约14米处有全封闭的地埋式二次供水水箱。根据《福州市城镇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垃圾屋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福州水质检测有限公司每季度对小区水质进行监测,结果符合生活用水卫生标准,垃圾屋未影响生活用水安全。 

2.12月16日、17日,仓山区金山街道再次到该小区垃圾屋检查,垃圾屋环境卫生保持良好,无明显异味。检查中发现由于个别居民垃圾定时投放意识不强,存在未按时投放垃圾的现象。

部分属实

加强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1.仓山区相关部门要求小区物业、分类管理员做好小区垃圾分类屋的日常管理。 

2.金山街道办事处加强与小区居民沟通协调,并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 

3.社区已发函通知业委会开展关于1号垃圾屋重新选址的意见收集工作,业委会已张贴征求意见公告,后续根据汇总情况决定是否重新选址,若要重新选址,预计20241月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已办结

44

X3FJ202312150038

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大模村的一家石场(村支书经营),污水乱排,粉尘飞扬,导致农田无法耕种,爆破噪声扰民,导致村民房屋开裂。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六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石场”为闽侯县大模矿区。200810月至202110月,先后有福州建兴石材有限公司和福州源顺石材有限公司在该矿区持证开采,所涉山林已办理使用林地审核等手续。周边附属石材加工、堆料场地占地约90亩,配套运输道路约59亩。经套合2019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进行地类权属分析,该地块地类为采矿用地,不涉及农田。在矿区北面为鸿尾农场果园,种植脐橙,生长情况良好,未受影响;其余方位无农田。 

2.2021年1021日该矿区到期关闭,目前处于生态修复阶段,生态修复过程无废水产生,未发现污水乱排、爆破噪声扰民、导致村民房屋开裂等情况。修复过程运输车辆进出会产生扬尘。 

3.大模村党支部书记黄某坚名下无经营石场。

部分属实

加强扬尘管控,尽快完成矿区生态修复。

鸿尾乡政府督促福州源顺石材有限公司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加强路面洒水降尘,做好抑尘措施。

阶段性办结

45

X3FJ202312150040

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大模村的一家竹编厂(村支书经营),污水乱排,夜间焚烧垃圾,影响周边环境及村民,且厂房违建。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六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竹编厂”为大模村党支部书记黄某坚名下的福州坚利工艺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微动力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 

2.该公司的生活垃圾由第三方保洁公司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置,在厂区外围发现焚烧垃圾痕迹。 

3.该公司于2006年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用地面积10.78亩,用途为工业用地;于2021年取得不动产权证,厂房非违建。

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力度,防止该公司及周边群众焚烧垃圾。

鸿尾乡政府将加大巡查力度,防止该公司及周边群众焚烧垃圾。

已办结

46

X3FJ202312150035

福州市闽侯县小箬乡尚格村林厝295块田地合计7.99亩,被村民林某品侵占搭建有厂房,生产垃圾直接倾倒在农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尚格村林厝29号”为村民林某顺旧宅,该家庭有5块承包地,共7.99亩,具体分布在鱼池坵、扫手下、李厝、坑下、银典对面山。 

2.林某顺于20041月将鱼池坵0.43亩田地转租给林某品使用,同年2月林某品未经审批,擅自在鱼池坵及周边地块建设一座约600平方米砖混结构铁皮封顶建筑物,用作工艺品半成品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木料、锯末等垃圾均被周边村民用作生活燃料;该厂房周边均为农田,目前均处于正常耕种状态,未发现生产垃圾直接倾倒现象,但厂房周围存在少量碎砖等建筑垃圾。其余4块田地目前正常种植水稻、蔬菜、橄榄等农作物,无建筑设施。

部分属实

清理建筑垃圾;对历史遗留违章建筑予以分类处置。

1.小箬乡政府责令建筑物负责人立即清理垃圾,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做到日常垃圾及时清理转运。 

2.小箬乡政府按照《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文件精神,对该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进行分类处置。

阶段性办结

47

D3FJ202312150011

信访人前期反映福州市福清市江阴港进港航道延长疏浚工程淤泥倒在木兰溪口及周边海域,破坏海洋生态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当地并没有实地调查处理,淤泥仍堆积在木兰溪口及周边海域,未堆放在指定区域(福州闽台蓝色产业园)。公示称“363万方淤泥已经堆放在指定地点”,但实际并未做到,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事实不符,导致木兰溪口这个重要渔业水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周边海域生态环境严重破坏。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州港江阴港区进港航道延长段工程项目。2023年以来,福州海警局福清工作站已先后3次查获项目施工班组单位(“明彪驳1”“安德驳1”)非法倾倒疏浚淤泥行为,均立案处罚。 

2.12月1日,福清市政府委托福州市勘测院对蓝色经济产业园纳泥点进行复测,已于128日完成航测,并已开展实地测量复核,目前结果正在论证中。因暂未获取本项目疏浚清淤总方量及纳泥点堆放淤泥方量,目前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其他非法倾倒行为,暂无法评估其对渔业生产影响,福清市政府委托福建海洋研究所对147公顷养殖区进行测量,已将成果报告提供给信访人。

部分属实

核实乱倾倒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到位;评估倾倒的疏浚淤泥对渔业生产影响。

1.福州海警局将结合本项目疏浚清淤总方量、纳泥点堆放淤泥方量、3次非法倾倒淤泥量等相关数据,对该项目是否存在其他非法倾倒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将加强与福清市政府、福州海警局沟通,尽快取得倾倒疏浚物的准确信息,及时委托第三方开展渔业生产影响评估。

未办结

48

X3FJ202312150023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南村与西仟村交界处的垃圾废品回收站,属于违建,作业过程中噪声、粉尘扰民,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周边土壤和水源。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该废品回收站沿街一侧为单层混合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经向废品收购站负责人及建新镇玉兰村村委会了解,该处地块为村集体土地,现由玉兰村村民秦某奇使用,建筑物为其所建,具体建造日期不详,属未经规划审批的违法建设。 

2.废品回收站内侧为空地,面积约140平方米,用于堆放回收的废品。未发现作业过程中噪声、粉尘扰民,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周边土壤和水源的情况。

部分属实

拆除违法建设恢复地块原状,建立健全巡查机制,防止反弹回潮。

1.1218日,仓山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建新镇政府对该处废品回收站内的60平方米违法建筑组织实施拆除,1219日已全部拆除。 

2.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建新镇政府要求该地块业主于20231231日前自行完成场地清理,恢复至原来状态。 

3.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建新镇政府将加强巡查工作,防止违建问题“回潮”。

已办结

49

D3FJ202312150009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洋洲路6号,祥谦垃圾中转站,凌晨4点开始作业,异味刺鼻、噪声扰民。且工业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未进行分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该垃圾中转站距周边居民区约500米。由于生活垃圾产生量大,作业时间长,中转站定于每日凌晨430开始接收垃圾,垃圾在倾倒及暂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异味。垃圾压缩车作业及垃圾清运车进出站点,司机有时按喇叭产生一定噪声。现场未发现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杂的现象。

部分属实

做好垃圾日产日清、卫生保洁、除臭消毒等,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祥谦镇政府督促该垃圾中转站运营方加大喷淋除臭频次,要求各村进站的垃圾清运车做到日清洗,尽量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祥谦镇政府督促垃圾清运车司机进站倾倒垃圾时有序排队,尽量不按喇叭,减少噪声。

阶段性办结

50

X3FJ202312150021

福州市长乐区三盛璞悦府,福州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多处违章施工,大量建材乱放,尘土飞扬,施工噪声扰民,违建占用绿化建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为三盛璞悦府一期项目,目前已交付使用,非在建项目,现场未发现开发商进行工地施工。该项目部分交房业主已开始室内装修,物业服务企业已入驻进行正常装修管理,现场未发现诉求反映的建材乱放、尘土飞扬、噪声扰民、违建占用绿化建筑等问题。

不属实

航城街道加强环境监管,发现问题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处置。

已办结

51

X3FJ202312150011

福州市罗源县洪洋乡后洋村山脚下的养猪场,存在违规建设,无环保设施,猪粪直排农田及洪洋溪上游河段,臭味刺鼻,污染周边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养猪场为罗源祥元发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于201912月未经审批违规建设生猪养殖场,占地2.2亩。养殖废水经固液分离后提供给周边果园灌溉,猪粪、粪渣经无害化堆肥处理后提供给周边果园施肥。该养殖场距离最近的村庄150多米,养殖过程中的臭味及夏秋季易孳生蚊蝇,影响周边村民。沉淀池附近有2处因雨水冲刷形成的积水坑,易孳生蚊蝇影响周边环境。 

2.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沉淀池存在渗漏,有少量尾水溢出灌溉渠流入附近水沟,最终汇入距离2公里的樟溪。

部分属实

督促养殖场限期完成生猪退养。

1.洪洋乡政府已完成养殖场沉淀池附近的2处积水坑覆土整治。 

2.洪洋乡政府责令祥元发畜牧养殖公司于2024430日前清空存栏生猪,并自行拆除养殖场。拆除前采取废水排放应急整改措施,对沉淀池进行堵塞防渗处理,改造果园灌溉渠,将处理过后养殖尾水全部引入果园灌溉实现就地消纳,防止尾水流入下游河道。

阶段性办结

52

D3FJ202312150008

信访人前期反映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南田村薛田福建盛华江泰牧业有限公司污染问题,现对处理结果不满意:1.该村村民都是直接饮用山涧水,要求拆除排污水管、污水蓄水池;2.公示称“猪场猪粪已固化处理”,实际上,猪粪用泥土搅拌固化堆放在长平高速路旁的几十亩空地上,异味刺鼻,孳生蚊蝇。要求清理猪粪。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城头镇已经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实现村村通水,但城头镇薛田村大部分村民自行取用风洞山的山涧水供日常使用。 

2.福建盛华江泰牧业有限公司已自行将回用水池流向果园蓄水池的排污管道全部拆除,污水全部回用于生产,污水流量计已于20231210日安装完毕。蓄水池为陈某强经营部所建,用于果园日常灌溉,没有拆除依据。 

3.“长平高速路旁的几十亩空地”是盛华江泰公司向福清市政府申请临时使用,用于堆放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碎石,面积51.93亩,碎石堆场压实地表土层,造成土地损毁,城头镇政府要求该公司复垦。盛华江泰公司委托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使用猪粪经自然发酵固化作为有机肥培育土壤肥力,于202311月底完成复垦。现场验收时未发现该区域猪粪堆放,异味刺鼻,孳生蚊蝇,但存在地块平整不足、灌溉系统不完善、护坡田埂建设不到位等情况。

部分属实

督促盛华江泰公司完成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福清市农业农村局督促盛华江泰公司进行整改,尽快完成复垦项目验收。

未办结

53

X3FJ202312150017

福州市仓山区恒升中心四楼私家花园酒店,污水未处理,下水道发臭,且违章搭建客房,存在消防隐患。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为私享家花园酒店。其餐厨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统一通过恒升中心污水主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现场未闻到明显臭味,未发现污水管私自接入市政雨水管井的情况。 

2.该酒店建筑面积约3900平方米。经向福州市规划档案馆调取图纸显示,该层产权面积约1300平方米,违法建设面积约2600平方米。 

3.该酒店灭火器压力正常,在有效期内;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福建幸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202311月《建筑消防设施维保保养报告》的结论意见为现场消防设施运行正常。

部分属实

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整治,避免影响群众生活。

1.金山街道联合仓山生态环境局加强巡查,督促该酒店做好隔油池的日常清掏维护工作。 

2.仓山区城市管理局于1219日对福州私享家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发《接受调查通知书》,待程序履行到位后,将依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未办结

54

X3FJ202312150007

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龙沙村,黄某流违法在闽江口著名景点五虎礁两岸丘旦山私自占地十几亩建设活人墓4座,破坏丘旦山生态环境。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的坟墓系龙沙村黄氏祖坟,黄氏后人于2008年、2010年加固修缮,所在地块地类为特殊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琯头镇政府建设环岛公路,在坟墓周边修建观景平台、栈道,用于周边群众户外健身休闲观光。

部分属实

持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出现乱建坟墓和坟墓翻新现象。

1.琯头镇政府督促黄氏家族后人对坟墓进行复绿整改。同时,加强土地巡查执法,防止出现乱建坟墓和坟墓翻新现象。 

2.连江县民政局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移风易俗宣传。

阶段性办结

55

D3FJ202312150073

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坂西村坂西街89号,2017年占用1.5米宽10米长的污水沟违建卫生间、洗衣池,造成一整排房屋生活污水排不出去,直接排入88号、89号屋后0.4亩责任田(属于88号),导致无法耕种,要求拆除89号违建的卫生间、洗衣池。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1.坂东镇坂西街89号原为闽清县坂西食品厂,于1993年经县国土部门批建,201789号业主将挑檐滴水下方、化粪池上方约1.5米宽、10米长的走廊(污水沟旁)填平补齐,污水沟实际约0.4米宽、10米长,目前尚在。 

2.一整排房屋系坂西街78-89号房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78-89号屋后水沟再汇入下游灌溉渠,未排入88号、89号屋后的农田,不影响农田耕作。

部分属实

完成坂西村污水管网建设,将坂西街88号周边住户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1.坂东镇政府加快闽清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运行建设项目坂西村段建设,将坂西街周边住户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积极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预计20231230日完成施工。 

2.坂东镇政府加强“六清”宣传,引导群众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阶段性办结

56

X3FJ202312150013

福州市仓山区秋爽苑,14号一楼梯下连江锅边店(上雁路口公交站后面),油烟直排楼上;秋爽苑1415号楼沿街餐饮店铺,通过绿化带埋管道排放或在店门口广告牌顶部开挖排气口排放;秋爽苑西侧(金山公园北门对面)的多家大排档,17点后占道经营,油烟直排路面和小区;春晓苑沿街店铺(金山烧烤一条街)油烟从绿化带排放,17点后营业,油烟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连江锅边店主要从事蒸煮类食品制作,只有早餐时在店门口放置厨具进行油条等食品制作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监测达标。 

2.春晓苑、秋爽苑小区楼盘开发时未规划设计底楼商铺的专用公共排烟管道。2014年,金祥路道路施工改造时,春晓苑小区经沿街店家集体出资,由道路施工方统一铺设管道将排烟口设置于小区前金祥路边绿化带;秋爽苑小区底层部分餐饮店将排烟口设置于店前招牌处。 

3.12月16-17日,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占道经营现象。但据以往市容执法人员日常执法经历及询问附近居民得知,部分餐饮店在日常经营中存在占道经营情况。检查发现潮汕牛肉火锅店后厨窗户未关闭,部分油烟经窗户向外散逸,已当场责令其关闭。

部分属实

强化管理,保持油烟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1.金山街道办事处联合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对餐饮店及此路段的巡查,防止出现餐饮店油烟外逸散及占道经营情况,减少油烟、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福州市正在制定《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引导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合理选址、规范经营,加强新设餐饮项目准入服务管理,稳步推进现有重餐饮项目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餐饮业态绿色发展水平。

阶段性办结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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