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500-2003-0001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3-01-02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保护协会关于授予福州市优秀“环保模范小区”称号的决定
- 发文字号: 榕环保〔2003〕4号
- 发布日期:2003-01-0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保护协会
关于授予福州市优秀“环保模范小区”称号的决定
榕环保[2003]4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小区:
为了进一步推动“环保模范小区”创建工作,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作用。根据福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创建指导小组严格按照《福州市“环保模范小区”标准》的要求,组织考评验收工作,根据考核情况,决定对成绩突出的12个小区授予优秀“环保模范小区”称号。希望受到命名的小区再接再厉,不断总结和提高,为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市级优秀 “环保模范小区”名单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保护协会
二○○三年一月二日
抄 送:省环保局宣教办、宣教中心
市级优秀 “环保模范小区”名单
1、鼓楼区(2个)
天元山庄 五凤兰庭
2、台江区(2个)
瑞翔新苑 百福苑
3、晋安区(5个)
金城社区 电建社区 佳馨苑 三华社区 融侨东区(A)
4、仓山区(1个)
金彩社区
5、马尾区(1个)
开发区自来水公司小区
6、闽清县(1个)
梅花新村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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