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500-2005-0000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5-02-21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福州市第三届“绿色学校”的决定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05]34号
- 发布日期:2005-02-2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教育局
关于表彰福州市第三届“绿色学校”的决定
榕环保综[2005]34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教育局、有关中小学:
根据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和福州市教育局榕环保[2004]综205号文件精神,福州地区广泛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市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对连续、全面开展环境教育工作两年以上,并获县(市)区级“绿色学校”称号的20所中小学,严格按照评估标准,从组织管理、课内教育、课外教育、教育效果以及校园环境等方面进行环境教育综合性评估,决定对成绩突出的19所中小学授予市级“绿色学校”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学校继续加强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教育,不断总结和提高,争创省、国家级“绿色学校”,为福州市中小学环境教育的持久、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福州市第三届“绿色学校”名单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教育局
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福州市第三届“绿色学校”名单
1、鼓楼区
福州市鼓楼第二中心小学、福州市钱塘小学
2、晋安区
福州市秀山初级中学
3、台江区
福州市台江第四中心小学
4、仓山区
福州第四十中学、福州城门中学、福州第十二中学、福州市仓山区实验小学、福州市冯宅中心小学、福州市潘墩中心小学、福州市城门中心小学、福州市义序中心小学
5、平潭县
平潭私立城东中学
6、闽侯县
闽侯县实验中学、闽侯县第五中学、闽侯县小箬善格小学
7、罗源县
福州民族中学、罗源第三中学
8、长乐市
长乐市阜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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