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
榕环保综[2007]145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各区执法局、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市环境监理所、市环保宣教处、市环境监测站: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01]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5月15日至6月12日开展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专项监督管理工作。现将福州市环保局、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制定地《2007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环保局参照执行。
附件:2007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七年五月十日
附件: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07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省环保局《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狠抓噪声污染监管措施的落实,确保中、高考期间全市噪声环境有明显好转。
二、 监管时间:
2007年5月15日至6月12日(每天24小时)
三、措施和方法
(一)组织领导
1、 成立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管领导小组:由市环保局副局长赵炳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李伟贤任组长;市环保监察大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三大队领导为副组长;区环保局、执法局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确定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管实施方案和协调解决人力物力的落实,检查督促环境污染监管指挥部落实监管工作的情况
2、 成立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管指挥部:由市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杨国强、市执法局三大队大队长杨龙财任指挥,市环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张鼎萍、市执法局三大队副大队长方乃建以及各区环保局、执法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
监管指挥部职责:
(1)负责整个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管实施方案的组织、协调;市环保监察大队负责(除建筑施工工地)市区环境噪声监管;市执法局三大队负责建筑施工工地夜、午间施工现场监管,各区环保局负责辖区噪声监管。
(2)负责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协同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管;
(3)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管工作的宣传;
(4)分别召开全市建设、施工单位,娱乐场所负责人噪声污染监管宣传会议,深入宣传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5)协助市中、高招办做好考场选择工作。
四、监管工作步骤
(一) 准备阶段(5月10日至5月18日)
1、 5月10日召开噪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确定中、高考噪声监管实施方案。
2、 5月15日前落实新闻媒体并组织召开报道协商会,确定监管期间宣传报道工作。
3、 5月16日前由各单位分别召开建设施工单位、娱乐场所宣传部署会议。
4、 5月15日——5月24日夜(午)间施工审批每日限定在24时之前;5月25日——6月12日停止夜(午)间施工审批。
(二) 实施监管阶段(5月18日至6月12日)
1、 按辖区受理群众投诉,依法进行查处。
2、 对限期整改的单位进行督查,落实整改。
3、 开展在建工地、娱乐业、饮食服务业的巡查、宣传工作,加强现场监督力度。
4、 针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编写工作简报。
5、 5月28日前将已确定的中、高考考场通知各相关单位。
6、 中、高考当日对各个考点150米区域内由各区负责进行定人、定位、定时巡查,市环保监察大队负责考场周边巡察,确保不出现噪声对考生的影响。
(三) 总结阶段(6月13日至6月25日)
1、 以市环保监察大队、市执法局三大队、各区环保局为单位,小结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事例。
2、 各区监管工作小结于6月20日报送市环保局监察大队。
由市环保局监察大队根据各区环保局、执法局小结材料草拟2007年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管总结材料,报送省环保局。
联系单位:市环保监察大队
联 系 人:杨国强 何慧萍
联系电话(传真):8733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