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3-1200-2011-0000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1-02-09
- 标 题: 福州市2010年年度及“十一五”期间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11]38号
- 发布日期:2011-02-09
- 有 效 性: 有效
2010年,省、市领导十分关注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市人大始终把这项工作列为重点督办,市领导多次调研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提案、议案等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献计献策。市环保、建设、质监、交警、交管等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多手段、多渠道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和监管,广大市民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参与。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初步形成源头把关、路面巡查、停放地抽检的三级监管模式,辅以高科技的监控手段,尾气污染呈逐年下降趋势,防控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2010年,福州城区空气质量
二、福州机动车保有量情况
2007
三、机动车污染防治地方管理法规、规划、标准、政策、文件制订情况
四、机动车污染监管机构、人员建设情况
五、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委托情况
六、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情况
七、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2010
八、老旧黄标车淘汰情况
九、机动车维修、改造情况
我局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严格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要求所有机动车维修企业均按“三同时”的要求建设,日常管理中要求所有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废机油等危废均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置,对有关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废气、噪声投诉均及时处理。
十、机动车区域限行情况
十一、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情况
我局积极与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联手,宣传机动车尾气危害和防治知识,报道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工作的动态,宣传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工作的意义,并发动市民举报、媒体曝光冒黑烟车辆,促进尾气治理工作的开展。制作《机动车尾气危害与防治》宣传手册,分发有车单位、车主,全力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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