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706-2018-0001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8-11-30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保留和不再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18〕447号
- 发布日期:2018-11-30
- 有 效 性: 有效
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县(市)区环保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为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运行,我局与市审改办对我局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再次清理规范,经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和市行政(市民)服务管理中心管委会审定,现将福州市环境保护局规范后保留和不再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未列入保留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开展。今后,市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要根据本清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再次清理规范并对外公开。
附件:1.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不再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中介服务 |
实施部门 |
共同实施部门 |
审批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 |
设定中介服务的依据 |
中介服务收费 |
中介服务 |
备 注 |
|
主项 |
子项 |
|||||||||
1 |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无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
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 |
《环境影响评价法》 |
市场调节价 |
《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评〔2012〕112号) |
属投资建设类 |
2 |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附件2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不再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中介服务 |
实施部门 |
共同实施部门 |
审批事 |
中介服务 |
设定中介服务的依据 |
中介服务收费 |
中介服务 |
备注 |
|
主项 |
子项 |
|||||||||
1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编制 |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无 |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
|
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监测和调查);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调查)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
|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项目,应在完成现场监测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的项目,应在完成现场监测开始之日起的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报告》的参照环评形式,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原则上在接受委托后6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编制环评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表》参照环境影响评价; |
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依法不再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环保评〔2017〕11号)、《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榕委办〔2017〕76号),已取消该行政审批事项。 |
抄送: |
市法制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
|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8年11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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