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706-2019-0000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9-02-25
- 标 题: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福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19〕52号
- 发布日期:2019-02-2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市环境执法支队: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福建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土〔2019〕1号)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19年度福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 系 人:林煌
联系电话:83531962
附件:2019年度福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9年度福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持续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成效,根据《2019年度福建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以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为靶向,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责任,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切实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市级
1、建立市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重点产废单位名单(见附件1)。
2、局土壤处负责制定2019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见附件2)对各县(市)区、高新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3、市环境执法支队按季度具体组织对全市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考核,并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见附件3)及现场勘查笔录(或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并在福建省固废环境监管平台上录入考核情况。市局土壤处汇总全市督查考核情况后按季度进行通报并公示。
4、落实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应用,推进所有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在平台上开展申报登记,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并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申报登记、电子联单运行情况进行调度。
5、建立涉危险废物案件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对省、市级督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到位并反馈。
6、组织全市生态环境部门涉及危险废物管理、环境监察、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人员及经营单位、重点产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业务培训。
(二)县级
1、建立县控产废单位名单,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均应纳入县控产废单位名单。
2、制定本辖区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并于3月20日前报市局备案。
3、按季度组织对辖区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考核,并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及现场勘查笔录(或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并在福建省固废环境监管平台上录入考核情况,及时上报季度考核工作情况。
4、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评级指标》,进行自评打分,总结年度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并于2019年10月15日前上报市局土壤处。
5、全面推进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应用,所有产废企业应在平台上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情况,所有经营单位应在平台上申报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
6、建立涉危险废物案件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对省、市、县级督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到位并反馈,对于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及时立案查处。
7、组织辖区危险废物监管、环境监察、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人员及经营单位、产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业务培训。
二、考核任务要求
(一)市级
1、经营单位:全部考核。
2、重点产废单位:全市重点产废单位抽查不少于60家。
3.其他产废单位:每个县(市)区抽查不少于5家,若其他产废单位不足5家时,则全部进行考核。
(二)县级
1、经营单位:全部考核。
2、重点产废单位:全部考核。
3、其他产废单位:抽查考核数量不少15家,若其他产废单位不足15家时,则全部进行考核。
(三)考核对象抽查要求
1、对2018年度考核结果为不达标或基本达标的产废单位,在本年度要继续考核。产废单位数量较多的地区,对2018年度考核结果为达标的产废单位,在本年度的抽查比例控制在5%-10%,可适当增加。对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要下达限期整改要求并开展“回头看”,存在违法行为的,应依法做出处理。
2.对于年产生危险废物小于1吨的小微企业规范化考核,可结合实际适当简化考核内容,应主要考核企业危险废物是否全部列入管理、是否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是否建设规范危废贮存场所和标识标签、是否制订年度管理计划和及时登录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进行申报登记工作。
(四)考核评分标准
1.考核结果分为3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得分90分以上为A;得分70分以上90分以下为B;得分70分以下为C;
2.对于各类考核企业数量不足最低考核要求80%的,直接判定考核等级为C;
3.对于重点产废企业应申报登记而未申报登记的,经查实漏报1家的,直接判定考核等级为B;经查实漏报2家及以上的,直接判定考核等级为C。
4.本年度内因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问题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该企业年内不得被评为达标。
三、考核工作安排
按照“一季一重点”的要求,进行细化考核。
一季度: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要侧重考核辖区内2018年度考核不达标、基本达标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企业整改到位、达标,同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实行全覆盖的“回头看”,并于4月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局土壤处;市局会同市环境执法支队于2月下旬起组织对辖区内2018年度规范化考核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实行全覆盖的“回头看”。
二季度: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要按月安排计划,组织对辖区内重点产废单位和其它产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和“回头看”,并于6月30日前将季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情况报市局土壤处。市环境执法支队根据县级考核等情况,定期组织抽查考核和“回头看”。
三季度: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要按月安排计划,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和“回头看”,并于9月30日前将季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情况报市局土壤处。市环境执法支队根据县级考核等情况,定期组织抽查考核和“回头看”。
四季度:10月份,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评级指标》,进行自评打分,总结年度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见附4),并于10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并抄送省固化中心。同时,各地要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本年度的考核结果在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0月份,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要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进行自评打分,总结年度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并于10月15日前将年度考核情况报送市局土壤处。同时,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要于12月30日前将本年度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核结果应用
(一)各级生态环境部门
考核结果将作为2019年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相关指标考评的依据。市级考核过程中,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评级为A或者企业抽查合格率高于90%的地市,在下一年度考核中可适当简化;对本年度市级自评结果高于市级考核结果15%[(本年县级自评分数-市级考核分数)/市级考核分数]、市级考核评级为C、市级考核企业抽查合格率低于70%的地市,进行全省通报。
(二)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
加强环境执法和风险防范,对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中,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守法自律。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达标或不达标的经营单位,在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跨地转移等事项时,将从严审核。
附件:1.2019年福州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重点产废单位名单。
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
3.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
4.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年度工作总结要求
附件1
2019年福州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及重点产废单位名单
序号 |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列入重点理由 |
1 |
市本级 |
福州市大新飞灰处理有限公司 |
危废经营单位 |
2 |
市本级 |
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3 |
市本级 |
博能特(福州)工业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4 |
市本级 |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5 |
市本级 |
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6 |
市本级 |
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7 |
市本级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制药 |
8 |
市本级 |
福州协特来照明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重金属 |
9 |
市本级 |
福州奥特帕斯工业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重金属 |
10 |
市本级 |
福建高壹工机有限公司 |
贮存量超过10吨 |
11 |
仓山区 |
利莱森玛电机科技(福州)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12 |
仓山区 |
福州苍乐电子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重金属 |
13 |
晋安区 |
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14 |
马尾区 |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15 |
马尾区 |
福建中日达金属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16 |
马尾区 |
福州瑞闽铝材彩涂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重金属 |
17 |
马尾区 |
福州开发区钜联鞋业有限公司 |
贮存量超过10吨 |
18 |
马尾区 |
永丰余纸业(福州)有限公司 |
贮存量超过10吨 |
19 |
长乐区 |
福建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20 |
长乐区 |
福州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21 |
长乐区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电厂 |
重点行业:火电 |
22 |
长乐区 |
福建闽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23 |
长乐区 |
长乐力恒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
贮存量超过10吨 |
24 |
长乐区 |
福建锦江科技有限公司 |
贮存量超过10吨 |
25 |
长乐区 |
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钢铁 |
26 |
长乐区 |
福建省长乐市永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27 |
长乐区 |
长乐力兴机电设备器材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28 |
福清市 |
福建志坤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危废经营单位 |
29 |
福清市 |
福清市发强特种油有限公司 |
危废经营单位 |
30 |
福清市 |
福清市融城幸福硫酸铜厂 |
危废经营单位 |
31 |
福清市 |
福州钰融科技有限公司 |
危废经营单位 |
32 |
福清市 |
福州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危废经营单位 |
33 |
福清市 |
福建融泉净水剂有限公司 |
危废经营单位 |
34 |
福清市 |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35 |
福清市 |
瀚蓝(福清)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36 |
福清市 |
福建省宏源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37 |
福清市 |
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38 |
福清市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39 |
福清市 |
福建省中节能电镀集控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40 |
福清市 |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41 |
福清市 |
福清华顺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42 |
福清市 |
福州永动泰盛热镀锌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43 |
福清市 |
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
贮存量超过10吨 |
44 |
福清市 |
福建省中江石化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化工 |
45 |
福清市 |
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 |
贮存量超过10吨 |
46 |
福清市 |
福建中景石化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化工 |
47 |
福清市 |
福融辉实业(福建)有限公司 |
贮存量超过10吨 |
48 |
福清市 |
福州永动电镀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49 |
福清市 |
明达工业(福建)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重金属 |
50 |
福清市 |
福建奋安铝业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51 |
福清市 |
福建宝利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合成革 |
52 |
福清市 |
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贮存量超过10吨 |
53 |
福清市 |
福清三照电子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印刷线路板 |
54 |
闽侯县 |
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危废经营单位 |
55 |
闽侯县 |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56 |
闽侯县 |
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57 |
闽侯县 |
福州瑞华印制线路板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58 |
闽侯县 |
福建东碧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59 |
闽侯县 |
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60 |
闽侯县 |
福州东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61 |
闽侯县 |
福州协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62 |
闽侯县 |
福州六和机械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63 |
闽侯县 |
颖明(福州)标准件企业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64 |
闽侯县 |
福州泉运制版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重金属 |
65 |
闽侯县 |
福州新易制模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重金属 |
66 |
闽侯县 |
福建省闽侯县申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67 |
闽侯县 |
福建海创光电有限公司 |
贮存量超过10吨 |
68 |
连江县 |
福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69 |
连江县 |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化工 |
70 |
连江县 |
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71 |
连江县 |
连江清禄鞋业有限公司 |
贮存量超过10吨 |
72 |
连江县 |
液化空气(福州)有限公司 |
贮存量超过10吨 |
73 |
罗源县 |
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74 |
罗源县 |
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75 |
罗源县 |
福建德胜能源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76 |
罗源县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贮存量超过10吨 |
77 |
罗源县 |
福建亿鑫钢铁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钢铁 |
78 |
闽清县 |
闽清新保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危废经营单位 |
79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金城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80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南海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81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新丰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82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新东方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83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红叶陶瓷建材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84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金陶瓷业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85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欧尚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86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大世界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87 |
闽清县 |
福州中陶实业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88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富顺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89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双兴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90 |
闽清县 |
闽清嘉丽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91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云福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92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兴亚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93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欧美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94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三得利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95 |
闽清县 |
闽清佳美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96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县诺利兴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97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瑞美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98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中菱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99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港城瓷料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100 |
闽清县 |
福建省福州中信瓷业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101 |
闽清县 |
闽清嘉兴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102 |
闽清县 |
福州仁顺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105 |
闽清县 |
福建省闽清金明珠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106 |
闽清县 |
闽清恒金陶瓷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107 |
闽清县 |
福建省金盛钢业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钢铁 |
108 |
闽清县 |
闽清恒固达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重金属 |
103 |
永泰县 |
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
重点行业:化工 |
104 |
高新区 |
福建兆元光电有限公司 |
危废产生量超过100吨 |
109 |
高新区 |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贮存量超过10吨 |
注:重点产废单位识别原则
1.重点企业:国控、省控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超过(含)100吨的企业;涉危险废物投诉举报每年超过2次且经查实的、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涉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省内有条件、但长期贮存不及时利用处置且危险废物贮存量超10吨的企业;上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不达标的企业;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量在本辖区排名前五名的产废单位。
2.重点行业:涉及排放重金属、三致(致畸致癌致突变)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医疗废物等的有色金属、钢铁、火电、石化、化工、医药、印刷线路板、电镀、皮革、合成革、铅酸蓄电池、生活垃圾焚烧等行业;非法转移、倾倒、处置案件频发的行业;上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平均达标率低的行业。
3.数据来源: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
附件2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评级指标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达标标准 |
评分细则 |
检查方法 |
部门 监管工作 |
考核机制 建立情况 |
3 |
建立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机制 |
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查阅文件 |
明确实施考核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岗位职责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突出考核重点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工作组织 实施情况 |
10 |
考核企业数量和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
经营单位全面考核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无经营单位的该项不考核) |
查阅相关资料(方案、考核企业清单、工作小结、总结) |
|
对辖区内重点产废单位全部考核得1分,否则不得分(无经营单位的该项为4分) |
|||||
对辖区内其他产废单位考核达15家的(若辖区内其他产废单位不足15家,则全部考核),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打分,全部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并在福建省固废环境监管平台上录入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在经营单位、重点产废单位全部考核和其他产废企业检查总家数大于15家的基础上,每增加1家加0.1分,最多不超过2分 |
|||||
制定行业管理指南或专项行动计划 |
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管理专项行动计划或管理指南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建立涉危险废物案件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考核结果排名通报 |
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清单并及时处理,有部署、有督办、有结果,并按期解决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
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
对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上年度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危险废物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全部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得1分,否则按比例得分。若无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得全省平均分 |
||||
监管能力 建设情况 |
7 |
对相关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
提供固体废物管理、环境监察、环境影响评价等部门工作人员名单,每年接受各种固体废物管理业务培训的数量达到上述人员编制数量之和的30%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查阅相关资料和查阅信息系统 |
|
对相关企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
以福建省固废环境监管平台注册企业数为基数,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每年接受各种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规或技术培训的数量达到上述单位总数20%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全面推进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应用 |
通过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按时报送所有危险废物产生源、经营许可证年度经营情况的,得2分;使用平台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监管的,得0.5分;按时报送年度平台使用情况报告的,得0.5分;共计3分。完成所有产废企业及经营单位申报,并动态更新;每发现1家企业(单位)未注册或者未及时动态更新申报数据的,扣0.1分,最多扣3分 |
||||
处置能力 保障情况 |
3 |
处置长期贮存危废 |
年末超期贮存危废量与上年度年末相比,按变化比计分X,即:X=(上年度末超期贮存量—本年末超期贮存量)÷上年度末超期贮存量。X为正数得分,最多不超过1分;负数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2分 |
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核查 |
|
防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
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与要求,有制订包含有危险废物内容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涉及危废管理演练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全年无发生涉及危废环境风险事故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共计2分 |
||||
规范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等文件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现一份不按照规定核发的,扣1分,最多扣6分 |
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核查 |
|||
工作总结 报送情况 |
2 |
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
按照考核方案要求报送季度及年度规范化考核情况总结和下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
违法企业 惩罚情况 |
2 |
惩治违法企业。 |
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与环境执法工作相衔接的,得1分;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处罚,每处罚1家得0.2分,最多不超过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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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涉及危险废物行政处罚案件的,每办结一件加0.1分(最多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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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合格率 |
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 |
73 |
按照原环境保护部2016年起实施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执行。 |
有经营单位的,得分为73×0.5×(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无经营单位的,得分为73×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抽查 |
说明:1.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经考核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0.7×经考核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抽查总数量。
2.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经考核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0.7×经考核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总数量。
3.表中带(*)的项目无具体分值,为加分项或扣分项。
附件3
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检查时间 |
单位类型 |
企业基本情况 |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
检查发现的问题 |
备注 |
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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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单位或产废单位) |
(主要产品产量,简单工艺描述) |
(危险废物种类和大致产生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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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年度工作总结要求
督查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自评打分情况,包括督查考核范围和内容、部门和岗位职责分工情况、主要工作过程、时间进度、完成情况等;
二、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和处置能力保障情况;
三、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情况和违法企业惩罚情况等;
四、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发现的主要问题;
五、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六、附件: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不达标和基本达标企业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汇总表,不达标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建议予以联合惩戒的有关人员名单等。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2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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