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706-2019-0000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9-02-26
- 标 题: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转发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通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19〕53号
- 发布日期:2019-02-26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市环境执法支队:
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中,共考核福州市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0家,其中8家达标,2家基本达标;考核非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5家,其中13家达标,2家基本达标;抽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8家,其中4家达标,3家基本达标,1家不达标。从督查考核情况来看,福州市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仍存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规范化管理落实不到位,监管平台应用不熟练等问题。现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闽环保土〔2019〕4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督促相关企业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整改落实,组织对通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全覆盖的回头看,现场核实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并做好现场勘查笔录(或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于2018年4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局土壤处。
联 系 人:林煌
联系电话:83531962
附件: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闽环保土〔2019〕4号)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19年2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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