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704-2019-0001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2019-05-11
- 标 题: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19〕126号
- 发布日期:2019-05-11
- 有 效 性: 有效
一、自2019年5月15日至6月23日18时,实行中、高考期间噪声严管,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和各级城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工作。
二、加强夜(午)间建筑施工审批管理。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从5月15日至5月25日批准夜间施工的时间不得超过24时;5月26日至6月23日18时,停止夜(午)间施工的审批(抢险、抢修除外)。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噪声控制,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防止中、高考期间噪声扰民。
三、严格控制娱乐业噪声污染。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超标排放的应立即对噪声源进行治理,治理期间营业时间不得超过夜间24时。
四、在6月7、8、21、22、23日中、高考考试期间,全市各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超标的生产、经营等活动;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施工作业;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活动。
五、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和城管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个人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福州市便民服务热线12345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