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3-2706-2019-0001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2019-06-13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启动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19〕137号
  • 发布日期:2019-06-13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启动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榕环保综〔2019〕137号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19-06-13 11:11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高新区国土环保局、规划建设局、经发局:

为规范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和启动工作,形成规范高效的索赔启动机制,根据《福建省省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启动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9〕6号)和《福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榕委办发〔2019〕5号)等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福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启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水利局     福州市林业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9年6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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