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706-2020-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2020-06-29
- 标 题: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20〕75号
- 发布日期:2020-06-3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市执法支队: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福建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闽环保综合〔2020〕8号),现将2020年度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印发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有关重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应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监督本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如实公开其环境信息工作,并适时将从2019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退出的企业纳入本辖区内重点监管的名单,加强日常监管。
附件:1.2020年度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2.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福建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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