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707-2010-0002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0-08-22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评选优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2010]427号
- 发布日期:2010-08-2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评选优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调查)报告(表)活动的通知
榕环保[2010]427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市环境监测站: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根据《福州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工作意见》(榕环保[2010]197号文)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评选优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活动,以提高我市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编报质量。具体参见附件《开展评选优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活动的工作方案》。
专此通知
附件:开展评选优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活动的工作方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年
附件:
开展评选优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调查)报告(表)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提高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编报质量,我局决定开展评选优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活动。具体评比活动委托福州市环境监测站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1、福州市辖区内各县(市)区环境监测站向福州市环境监测站申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参加评选。
2、福州市环境监测站负责牵头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
3、申报要求:
①原则上各监测站自选3篇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2篇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参评;
②评选范围为2008年8月-2010年7月内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以报告(表)编制日期为准。
③上报截止日期为
3、 评选办法:
(1)组织专家组(成员另定)
(2)每篇参选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分别由各位专家按评分规则评分,以各专家评分的平均分为总分,满分100分。
4、奖项设定: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专家评分高低,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详见《奖项设置表》。
奖 项 设 置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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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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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
1篇 |
3篇 |
5篇 |
如分数达不到相应要求,奖项则空缺。 |
|
报告书 |
1篇 |
2篇 |
3篇 |
|
|
分数 要求 |
分数至少为90分以上(含90分) |
分数至少为80分以上(含80分) |
分数至少为70分以上(含70分) |
5、 奖励办法:
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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