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3-2709-2003-0002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3-03-12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3•22世界水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03]88号
  • 发布日期:2003-03-1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3•22世界水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榕环保综[2003]88号
来源: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03-03-12 00:00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3·22世界水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榕环保综[2003]88

 

各县(市)区环保局:

2003年是国际淡水年,今年“3·22世界水日”的主题是“未来之水”,今年第15个中国水周(322-3月28)的主题是:依法治水,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上半年也是我市“创模”迎检的关键时期,因此请各县(市)区环保局充分利用环保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创模”营造浓厚的环保氛围,提高公众参与环保的力度,推动环保工作向前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局于“3·22在五一广场开展宣传活动,中国水周期间开展水源保护区的执法检查等活动。

2、请鼓楼区、晋安区环保局派人参加市局活动,仓山区环保局在金山社区,台江区环保局在中亭街或中洲岛开展活动,其他县(市)区环保局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开展宣传活动,如保护闽江、敖江、大樟溪、梅溪等。

3、市局宣教处有编印世界水日宣传单,需要的单位请速向宣教处预定,其他相关材料向宣教处咨询。

4、活动结束后请将相关活动照片及总结送市局宣教处。

以上通知望认真执行。

                                                  

 

 

二○○三年三月十二日

 

 

 

抄送:省环保局宣教中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