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709-2010-0003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0-03-02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社区办关于授予福州市第七届“绿色社区”称号的决定
- 发文字号: 榕环保[2010]79号
- 发布日期:2010-03-0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社区办
关于授予福州市第七届“绿色社区”称号的决定
榕环保[2010]79号
各区环保局、文明办、社区办:
根据市环境保护局、市委文明办、市社区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第七届福州市“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榕环保综[2009]473号的要求,经各区推荐及市创建“绿色社区”考核验收小组审定,现决定对台江区交通一社区、马尾区罗星社区授予福州市级“绿色社区”的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社区再接再厉,不断探索取得新的成绩,努力把我市“绿色社区” 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社区办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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