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709-2010-0003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0-04-26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0年福州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2010]214号
- 发布日期:2010-04-2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下达2010年福州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榕环保[2010]214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2010年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现将《2010年福州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好年度环境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2010年福州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年
附件:
2010年福州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2010年我市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闽环保宣〔2009〕3号)和《2010年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环保中心任务,以宣传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绿色创建和推进全民环境教育为抓手,以环境新闻宣传和各种宣教活动为载体,注重对内对外联系与合作,注重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大力宣传我市环保工作的进展与成效,为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充分认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建设生态文明,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进入了国家经济与社会生活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新形势下我市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服务环保工作大局的原则,密切关注和把握国家、省、市关于“十二五”宣教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与时俱进,立足地方实际,不断创新形式和手段,认真落实好年度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二、持续抓好环境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1、完善机制,畅通渠道,充分发挥环境新闻宣传的主渠道作用。着力抓好环保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重要节日的环境宣传报道;及时、准确收集环境舆情动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互动机制,及时向媒体通报我市的环保新决策、新举措以及各项工作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效,引导公众客观地看待我市当前的环境形势,理解、支持、有序参与环境保护。
2、充分发挥环境新闻宣传开路、舆论监督、热点引导、政策疏导的作用。捕捉环保工作亮点,及时挖掘和宣传环保工作先进典型、好经验好做法。结合中华环保世纪行、环保专项行动,引导媒体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例适当曝光,促进一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3、加强策划和组织,增强新闻宣传报道的主动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新闻宣传工作纳入环保各项工作中,通盘考虑,整体策划,采取多元化的宣传形式,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促进环境新闻向深层报道和舆论监督与引导转变,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4、加强与国家、省、市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协作,不断扩大重要媒体、重要栏目、重要时段的宣传影响力。充分利用《中环报》、《环发报》两个环保系统的宣传主阵地,大力宣传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与进展。
三、加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污染减排等环保中心工作的宣传力度
1、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宣传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迎检工作部署,以新闻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为主线,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环境满意率,为迎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着力抓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污染减排等环保中心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我市环保中心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提高公众对环保的认知程度,理解、支持环保。
3、加大环保政策法规宣传。结合“环保执法监管年”工作,加强与其密切相关的环境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做好《福州市贯彻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的宣传,增强企业、群众的环境守法意识,有效推进环保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环保年度中心工作相关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收集管理。密切关注各项中心工作进展情况,对相关文字、图片以及媒体宣传报道等材料及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四、精心策划,统筹开展各类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1、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等重大环境纪念日和重大环境事件为宣传契机,开展创意新、影响大、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部门之间的联合协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有效提升环境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我市环保中心工作开展“环保宣传月”、环保世纪行等活动;配合省厅开展“环保执法监管年”专题宣教活动、全省首届十大“绿色人物”和环保形象大使评选等活动。加强统筹策划,重视公众参与,突出地方特色,凝聚保护环境的社会共识。
3、注重生态文明、低碳经济等环保理念的渗透宣传。结合各类宣传活动,通过文艺表演、科普画板展示、发放相关主题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推动全社会逐步树立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理念。
4、强化企业和农村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开展的“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环保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环境守法意识。结合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百姓喜闻乐见的基层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环境忧患意识。
5、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民参与的环境宣教工作格局。加强与其他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发挥环保非政府组织在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正确引导环保志愿者依法、有序开展环境宣教活动。推进福州市环保协会和各区级环保协会的体系建设,2010年底前推动60%以上的县(市)区成立环保协会。
五、深化绿色创建,切实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
1、继续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以“绿色学校”创建为载体,开展环境渗透教育。开展2010年度市级绿色学校评选,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已创建的市级绿色学校进行复检。加强创建业务指导,确保顺利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连续两届省级“绿色学校”复查。积极做好国家级“绿色学校”的推荐上报工作,提高创建质量。
2、巩固、提高“绿色社区”创建成果。开展2010年度市级绿色社区评选,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已创建的市级绿色社区进行复检。针对今年省环保厅组织的新一届省级“绿色社区”考核评选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创建业务指导,做好申报、迎检工作。
3、加强绿色创建业务培训。举办“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提升我市绿色创建工作水平。
4、加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力度。在抓好各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具有环境教育代表性的工厂、学校、公园、生态旅游景区和优美乡镇等场所,建设特色鲜明的多功能环境教育基地,使之成为面向社会开展环境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
六、推进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试点工作
1、继续推进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试点。以“全系统、全社会、全渗透”为基本思路,遵循“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分步推进”的基本原则,继续推进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试点工作。
2、积极探索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有效形式。重点从学校、企业、农村、生态旅游等方面入手,继续探索在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进行全民环境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探索生态环境道德观和价值观教育工作的有效方式,努力扩大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覆盖面,逐步建立全民环境教育工作机制。
3、抓好环境教育培训工作。探索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领导干部环境教育长效机制,推进干部环境教育工作正常化。有针对性地在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开展生态文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和环保法制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环境素养和环保决策水平。
七、加强环境宣教队伍和能力建设
1、加强宣教队伍建设,提高宣教工作水平。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人员的技能培训,积极“走出去”参加交流研讨,吸收先进宣教理念,学习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策划活动的能力;增强宣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认真探索适应宣教新形势新要求的思路和办法,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正、业务能力强、工作有激情的环境宣传教育队伍。
2、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加大环境宣传教育经费投入,积极争取条件,开展宣教机构标准化建设,多渠道争取环境宣教资金,提高宣教设施、设备水平,努力改善环保宣教工作基础条件。
3、建立健全环境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注重左右联动,上下沟通,全市宣教工作一盘棋,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各方配合、运转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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