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709-2011-0004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1-03-30
- 标 题: 关于开展2011年福州市“绿色社区”复检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2011]192号
- 发布日期:2011-03-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社区办
关于开展2011年福州市“绿色社区”复检工作的通知
榕环保[2011]192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文明办、社区办,各有关社区:
为进一步巩固“绿色社区”创建成果,提高我市“绿色社区”环境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福州市“绿色社区”复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二、复检考核组成员:市环保局、市委文明办、市社区办、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保协会等有关人员组成。
三、复检考核依据:福州市“绿色社区” 考核指标与评估标准。
四、复检对象:对已命名的市级以上“绿色社区” 按15%的比例进行复检,鼓楼区8个,台江区3个,仓山区2个,晋安区4个,马尾区1个(具体复检名单详见附件2)。
五、复检考核方法:
采取听、查、看、访、议等形式进行。
听:听取社区负责人关于“绿色社区” 持续创建的工作汇报;
查:查阅社区开展“绿色社区” 持续创建的软件资料;
看:查看社区环保氛围、社区环境管理;
访:随机访问居民,广泛征求意见;
议:复检考核组将复检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附件:1、2011年福州市“绿色社区”复检工作安排表
2、2011年市级以上“绿色社区”复检名单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社区办
二○
附件1:
2011年福州市“绿色社区”复检工作安排表
|
序号 |
时间 |
复检单位 |
|
1 |
|
鼓楼区8个社区 |
|
2 |
|
台江区3个社区 |
|
3 |
|
仓山区2个社区 |
|
4 |
|
晋安区4个 |
|
5 |
|
马尾区1个 |
附件2:
2011年市级以上“绿色社区”复检名单
1、鼓楼区(8个)
中山社区、公益社区、后县社区、树兜社区、军门社区、梦山社区、琼河社区、九彩社区
2、晋安区(4个)
民安社区、新店社区、环南社区、新厦社区
3、台江区(3个)
两街社区、宁化社区、光明社区
4、仓山区(2个)
万升社区、鑫龙社区
5、马尾区(1个)
培英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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