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3-2709-2011-0004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1-03-30
  • 标    题: 关于开展2011年福州市“绿色社区”复检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2011]192号
  • 发布日期:2011-03-3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11年福州市“绿色社区”复检工作的通知
榕环保[2011]192号
来源: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社区办 时间:2011-03-30 00:00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社区办

关于开展2011年福州市“绿色社区”复检工作的通知

 

榕环保[2011]192

 

各县(市)区环保局、文明办、社区办,各有关社区:

为进一步巩固“绿色社区”创建成果,提高我市“绿色社区”环境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福州市“绿色社区”复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613-6月30(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复检考核组成员:市环保局、市委文明办、市社区办、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保协会等有关人员组成。

三、复检考核依据:福州市“绿色社区” 考核指标与评估标准。

四、复检对象:对已命名的市级以上“绿色社区” 按15%的比例进行复检,鼓楼区8个,台江区3个,仓山区2个,晋安区4个,马尾区1个(具体复检名单详见附件2)。

五、复检考核方法:

采取听、查、看、访、议等形式进行。

听:听取社区负责人关于“绿色社区持续创建的工作汇报;

查:查阅社区开展“绿色社区持续创建的软件资料;

看:查看社区环保氛围、社区环境管理;

访:随机访问居民,广泛征求意见;

议:复检考核组将复检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附件:12011年福州市“绿色社区”检工作安排表

22011年市级以上“绿色社区”复检名单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社区办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2011年福州市“绿色社区”检工作安排表

序号

时间

检单位

1

613-17

鼓楼区8个社区

2

621-22

台江区3个社区

3

623-24

仓山区2个社区

4

628-29

晋安区4

5

630

马尾区1

 

附件2

2011年市级以上“绿色社区”复检名单

1、鼓楼区(8个)

中山社区、公益社区、后县社区、树兜社区、军门社区、梦山社区、琼河社区、九彩社区

2、晋安区(4个)

民安社区、新店社区、环南社区、新厦社区

3、台江区(3个)

两街社区、宁化社区、光明社区

4、仓山区(2个)

万升社区、鑫龙社区

5、马尾区(1个)

培英社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