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709-2012-0001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2-05-15
- 标 题: 关于开展市级环境教育基地评选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2012]324号
- 发布日期:2012-05-15
- 有 效 性: 有效
榕环保[2012]324号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市级环境教育基地评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开展全民环境教育,普及环境知识,传播环保理念,弘扬生态文明,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环保的自觉性,根据省环境保护厅等六部门联合颁发的《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闽环保〔2011〕13号)的精神和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省级环境教育基地评选的通知》(闽环保宣〔2012〕3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市级环境教育基地评选活动。现将福州市级环境教育基地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按照《标准》,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辖区单位的推荐工作,推荐材料请于2012年5月31日前报到市环保宣教处。我局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2号 市环保宣教处
联系电话:0591-87327912 87327921(传真)
联系人:陈向阳
附件:1.福州市环境教育基地评价标准
2.福州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抄 送:省环保厅、省环保宣教中心,存档(1)。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1:
福州市环境教育基地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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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方式及要求 |
自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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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条 件 (66分) |
管理体系健全程度 (17分) |
1.有健全领导机构,主要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分工明确,并保证人力、物力和资金方面的投入。 |
4 |
查看记录及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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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和实施环境教育过程中有切实可行的规划、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各类工作记录和总结。档案资料完整。 |
5 |
查看记录、档案及相关文件,无工作计划与方案和总结扣3分。工作记录和档案资料不完整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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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创建过程和实施环境教育过程中建立自查、自纠、持续改进的有效机制,定期内部检查、自纠和不断改进。 |
4 |
查看记录、档案,机制不健全不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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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外开放的各类环境教育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主动吸收民间组织和环保志愿者义务参加环境教育基地的接待和讲解工作;培养学生和志愿者作为义务讲解员,锻炼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
4 |
查看记录、图片等资料,根据情况酌情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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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基础设施 (20分) |
1.必须具有为社会公众获取生态保护、环保知识和技能等提供专门服务的环境教育教室、展厅等场所。有专门的电教设备,采用先进的科普手段,向公众演示环境保护的科普知识。 |
8 |
实地巡视,查看记录、档案,视缺项情况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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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图书馆、阅览室有环境教育的报刊、书籍,单位网站有环境保护专栏。有相关的音像片和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并不断更新。 |
3 |
实地巡视,查看记录、档案,视缺项情况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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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一定数量和固定的环境教育宣传橱窗、公益广告牌及标语等。 |
3 |
实地巡视,无宣传橱窗、标志牌和公益宣传广告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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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从事接待、讲解环境教育的内容和组织辅导实践活动。 |
6 |
实地巡视,查看记录、档案,无专人讲解扣3分,未组织和辅导实践活动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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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条 件 (66分) |
环境教育形式与内容(22分) |
1.环境教育的内容尽量与学校有关课程与活动以及环保形势相结合,并主动为学校和社会举办各类公益型环境教育实践活动。活动具有文化特色,并能突出文化与自然的结合。 |
5 |
实地巡视,查看记录、档案,可视活动次数、内容和举办公益型教育实践参与活动的情况及影响酌情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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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教育内容主题突出、科学准确,具有创新性,教育形式参与性强。 |
2 |
实地巡视,查看记录、档案,主题不突出扣1分,参与性不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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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年至少开办一次环保课堂或讲座,对80%以上的员工进行环境教育。 |
4 |
查看记录、档案,现场抽查,未对员工进行培训不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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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职人员(含导游)必须参加一次以上有关环保方面的培训,具有较强的环境意识和一定的环保知识。 |
5 |
查看培训记录及各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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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积极参加环保节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环保宣传以及省市区(县)组织的环保公益活动。 |
4 |
实地巡视,查看资料、图片等,缺一次活动记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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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对外交流活动,实现信息与资源共享。 |
2 |
查看记录、档案,酌情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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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 环境 (7分) |
1.环境教育基地内有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且各功能区布局合理。 |
2 |
实地巡视,查看记录、档案,无规划材料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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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体环境优美,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可绿化地尽可能绿化,区域内道路平整,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有良好的感官和视觉效果。无破坏环境、无随意倾倒废物的行为。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废物有专门收集处。 |
5 |
实地巡视,绿化率不达标扣1分,环境卫生状况不达标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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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条件 (16分) |
学校 社区 乡镇等(16分) |
1.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型(绿色)学校、环境友好型(绿色)社区和优美乡镇的创建活动,并取得成效。乡镇在环保领域有突出的典型。 |
8 |
查各级环境友好型(绿色)学校和环境友好型(绿色)社区和优美乡镇的命名或表彰决定,查看相关记录、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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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教育活动达2年以上,年接待人数达1000人次以上。 |
8 |
查看记录、档案,环境教育活动不足2年扣3分,年接待人数不足1000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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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条件 (16分) |
博物馆、科技馆等 (16分) |
1.有关于环境的展陈或在当地有影响的活动。 |
8 |
查看记录、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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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教育活动达2年以上,年接待人数达5000人次以上。 |
8 |
查看记录、档案,环境教育活动不足2年扣3分,年接待人数不足5000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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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单位 (16分) |
1.已通过清洁生产审计或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8 |
查看各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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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示范推广价值的环保示范工程或范例。 |
8 |
查看相关资料,专家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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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16分) |
1.制定专项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可行。 |
3 |
查看相关规划及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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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滥伐、滥垦、滥采、滥挖、滥捕、滥杀等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
5 |
实地巡视,查看相关文件、证明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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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教育活动达2年以上,年接待人数达2万人次以上。 |
8 |
查看记录、档案,环境教育活动不足2年扣3分,年接待人数不足2万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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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动、植物园 (16分) |
1.有丰富的物种资源,(动、植物园)有物种标牌或说明牌,并尽可能与环保有关的知识相联系。 |
6 |
实地考察、查看记录、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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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保护物种多样性的能力。(动、植物园)环境和设施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公园)。 |
3 |
实地考察、查看记录、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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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教育活动达2年以上,年接待人数达2万人次以上。 |
7 |
查看记录、档案,环境教育活动不足2年扣3分,年接待人数不足2万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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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意识与行为(18分) |
1.全体员工具有一定的环境保护基本知识,了解环境保护与建立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
5 |
测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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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倡导绿色消费,拒绝一次性餐具,白色污染等得到有效控制。 |
6 |
实地巡视、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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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节水、节电宣传活动,提高节水节电意识;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和产品,促进节约用水;推广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灯等节电设备。采取办公自动化(无纸化、双面印等)和垃圾分类收集办法,实施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
7 |
节水、节电查阅水电费收据 未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和办公自动化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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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条件 (20分) |
媒体报道(8分) |
得到社会的良好反映,有市级及其以上报刊、电视电台报道。 |
8 |
查看相关资料及报道内容报道一次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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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奖励(12分) |
1.有县(市)区以上政府(含县(市)区)环保方面的特殊奖励。 |
6 |
查看相关文件及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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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环保领域做出特殊贡献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
6 |
查看相关文件及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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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条例及近二年内发生过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或对公众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环保投诉事件 ,一票否决。
附件2:
福州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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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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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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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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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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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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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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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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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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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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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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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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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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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教育基地基本情况 |
1.占地面积 、员工人数 (兼职人数 、专职人数 )、年经费来源及数量 ; 2、基地投资总额及来源 ; 3.是否有环境教育专职讲解员?有( ) 个,否( ); 4.年接待人数 人次;参观人员比例:学生 %; 5.收费金额:成人 元, 儿童 元; 6.是否有环境教育展室:有( ) 个,面积 ,否( ); 7.环境教育知识警示牌、说明牌、环保标语等 个; 8.本环境教育基地是否与其他部门合办?否( ); 是( ),合办单位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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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教育 基地类型 |
农业生态园、农业示范基地( ) ; 工业生态园( ); 植物园( );野生动物园( );自然保护区( ); 人工湿地( );科技馆( );自然博物馆( );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处理场( )、垃圾填埋场(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 ] 若是其他类型,请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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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获得其他教育基地命名 |
是( ),命名单位 ;命名名称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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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工作 介绍 |
(包括创建市环境教育基地工作总结、有关文件、照片和音像资料及今后发展规划等,可附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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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环保局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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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 境教 育基 地评 审小 组审 批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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