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709-2012-0001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2-08-24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福州市环境友好型社区验收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2012]520号
- 发布日期:2012-08-24
- 有 效 性: 有效
榕环保[2012]520号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福州市环境友好型社区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文明办、社区办:
为进一步推进“环境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9月底至10月中旬开展福州市“环境友好型社区”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9月25日-10月10日
二、验收组成员:市环保局、市委文明办、市社区办、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保协会等有关人员组成。
三、考核验收的依据:福州市“环境友好型社区”考核指标与评估标准。
四、验收的对象:申报市级“环境友好型社区”验收的单位(鼓楼区3个,闽侯县2个,闽清县2个,连江县8个)。
五、考核验收方法:
考核验收采取听、查、看、访、议等形式进行。
听:听取社区负责人“环境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汇报;
查:查阅社区开展“环境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软件资料;
看:查看社区环保氛围、社区环境管理;
访:随机访问居民,广泛征求意见;
议:考核验收组将验收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附件: 福州市环境友好型社区验收日程安排表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社区办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福州市环境友好型社区验收日程安排表
|
时间 |
验收社区 | |
|
9月25日 |
上午 |
(闽侯县)闽兴社区、南通社区 |
|
9月26日 |
上午 |
(闽清县)城北社区、梅城社区 |
|
9月27日 |
上午 |
(连江县)金安社区、百凤社区、北门社区 |
|
下午 |
(连江县)凤园社区、东南街社区 | |
|
9月28日 |
上午 |
(连江县)西南街社区、东北街社区、西北街社区 |
|
10月10日 |
上午 |
(鼓楼区)国光社区、兴园社区、北江社区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