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3-2709-2012-0001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2-08-24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福州市环境友好型社区验收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2012]520号
  • 发布日期:2012-08-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福州市环境友好型社区验收工作的通知
榕环保[2012]520号
来源: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2-08-24 00:00

榕环保[2012]520号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福州市环境友好型社区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文明办、社区办

为进一步推进“环境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9月底至10月中旬开展福州市“环境友好型社区”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9月25日-10月10日

二、验收组成员:市环保局、市委文明办、市社区办、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保协会等有关人员组成。

三、考核验收的依据:福州市“环境友好型社区”考核指标与评估标准。

四、验收的对象:申报市级“环境友好型社区”验收的单位(鼓楼区3个,闽侯县2个,闽清县2个,连江县8个)。

五、考核验收方法: 

考核验收采取听、查、看、访、议等形式进行。

听:听取社区负责人“环境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汇报;

查:查阅社区开展“环境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软件资料;

看:查看社区环保氛围、社区环境管理;

访:随机访问居民,广泛征求意见;

议:考核验收组将验收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附件: 福州市环境友好型社区验收日程安排表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社区办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福州市环境友好型社区验收日程安排表

时间

验收社区

9月25日

上午

(闽侯县)闽兴社区、南通社区

9月26日

上午

闽清县)城北社区、梅城社区

9月27日

上午

连江县)金安社区、百凤社区、北门社区

下午

连江县)凤园社区、东南街社区

9月28日

上午

连江县)西南街社区、东北街社区、西北街社区

10月10日

上午

(鼓楼区)国光社区、兴园社区、北江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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