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3-2709-2017-0000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7-04-11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中共福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福州市教育局、共青团福州市委、福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福州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2017〕132号
  • 发布日期:2017-04-1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中共福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福州市教育局、共青团福州市委、福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福州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
榕环保〔2017〕132号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17-04-11 00:00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福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福州市教育局

共青团福州市委

福州市妇女联合会

文件

榕环保〔2017〕132号

 

关于印发《福州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2016—2020)》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宣传部、文明办、文广新局、教育局、团委、妇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福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共青团福州市委、市妇联等六部门联合编制了《福州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相互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打造绿色清新城市品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宜居宜业美丽福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福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福州市教育局

 

 

 

 

共青团福州市委 福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州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的新要求和“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部署,依据《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福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特编制《福州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一、背景和意义

“十二五”期间,福州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引导更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为目标,为福州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社会环境,同时也为“十三五”环境宣教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与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在环境宣传方面的联系与合作不断深化。“十二五”以来,制定了《福州市环境保护局新闻发布工作规定》,开设《守护蓝天》、《守护母亲河》等专栏,利用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市环境新闻工作者联谊会等互动机制,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深入宣传报道福州环保工作进展和成效3000多条,制作环保公益广告10多条、口播带6条,制作环保专题访谈节目近10期;二是积极构建“一网两微”环境宣教媒体平台,同时做好环境舆情收集、回应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保持了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字,网络有内容和广播有声音的主体宣传格局;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环境宣教活动。联合宣传、教育、学校、企业、社区、环保社会组织等,开展“六·五”环境日系列宣教活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环境意识;四是组织开展环保宣教进高校主题活动。编制发放生态文明环保宣传资料(品)等80多万份,依托环保部、省环保宣教中心开展的宣教活动平台,积极组织环保新闻小记者比赛活动在内的20多项环境宣教活动,有效推进了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和生态文明、环保理念的树立;五是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庭、家庭带动社区、社区聚合公众,通过环境教育提升公众环境素养,使更多的人更加积极自觉广泛地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六是充分发挥环保协会等17个民 间环保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绿色青运、人人环保”等环保公益活动10多项,环保志愿者参加人数达3000多人次,有效推动我市全民环境教育行动计划和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的构建;七是发挥市环保展厅环境宣教功能,五年共接待来自社区、学校等社会各界人士及市委党校领导干部学员1200多人参观培训。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福州生态市建设面临严峻的形势,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与之伴随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同样面临诸多挑战与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社会公众对环境质量认知度的增高,对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的增强。因此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社会舆论,化解社会舆论危机,争取各方支持参与环境保护迫在眉睫;二是公众环保意识虽有提高,但“有环保意识、缺环保行为”,只对关系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表示关切,不能从宏观长远的角度重视环境问题,这在客观上要求环境宣教必须有广泛的覆盖面、知晓率;三是以互联网、手机微传播为主的新兴科技带来了信息传播方式的根本变革,新媒体日渐取代传统媒体成为社会舆论的主要发酵场,传统的环境宣传教育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升级新媒体宣教平台,增强关注度和互动功能刻不容缓;四是针对农村和城市居民不同的生活方式,环保宣传的内容也应有所区别。要摒弃照本宣科式的环境宣传教育方式,把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经济、政治、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融入人们工作、生活的全过程,用共同理想去召唤人。

“十三五”时期是福州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肩负先行先试、引领示范的历史使命。建设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先行。面对新时期新形势,作为先行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转变工作模式,从侧重营造声势向运用舆论解决环境问题转变,从部门主导向发动全民有序参与、社会共治转变,从侧重单向传导向与公众互动体验转变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及“将生态优势转为发展优势”的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面引导、主动作为、统筹推进、形成合力、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提高环境舆论引导能力,加强面向社会的环境宣传教育,推进公众理性有序参与环境事务,汇聚社会环保正能量,推动实现“全民环保、人人环保”,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全民环境意识显著提高,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对我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支撑力度显著提升,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不断健全,工作成绩取得突破性进展,走在全省前列。

——全媒体环境宣教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全媒体、大数据的互联网成为公众环境交流体验的重要平台。

——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环境共治局面。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深入人心,公众对环境保护参与度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形成“人人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重要任务

根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十三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围绕我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环保重点任务,增强环境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效应

任务:

——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大政方针,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加大对我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其他环保重点任务的宣传力度,增强环保任务的宣传效应。

——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先进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和环保新技术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环境法制观念。

措施:

1、持续开展我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系列宣传活动。按照省、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在市级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我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主题宣传,每年定期系统宣传我市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所承担的任务和开展的各项体制机制创新成果,加强对生态文明各项制度内涵和改革方向的解读和宣传,普及培育生态文化。通过有奖知识竞赛、演讲、宣讲、互动游戏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充分调动公众积极了解、关心和参与我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并依托环保部、省环保宣教中心开展的宣教活动平台,与省级新闻媒体和国家有关媒体构建有效的联络和新闻报送机制,报送有关我市重大环保工作进展和重要环保举措的新闻通讯,立足全省视角和全国视野,为我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宣传舆论支持。

2、做好重点环保任务的宣传工作。紧密围绕我市和市环保局的中心工作,聚焦百姓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围绕打好大气、水、土三大污染防治战役等环保工作任务,每年选择若干个重点主题,组织有关媒体积极深入环保工作一线,深度挖掘典型素材,在福建电视台、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主流媒体系统进行宣传,并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开辟环保政策任务问答板块,解答百姓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和工作。

3、打造重要事件节点的社会宣传品牌。以环保重大工程、重要活动和“六·五”环境日等重要事件、纪念日、节点为契机,加强横向联系,加强与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联动与合作,在社区、学校、公园等重点场所,策划开展具有福州环保特色、内容丰富、新鲜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全民环保知识竞赛、生态骑行等宣教活动,打造“清新福州”品牌,倡导低碳、绿色、环保行为方式,形成宣传冲击力和广泛的宣传覆盖面。

4、深入开展环保普法系列活动。围绕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急等方面的环保法规,针对不同人群,通过法律讲座,曝光环境违法和犯罪案例等方式,运用图片展示、资料发放、张贴宣传画报、LED屏公益广告、投放视频等手段,全方位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重点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以及青少年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二)针对各类环境风险和环境动态,健全环境舆情监控机制

任务:

——加强环境舆论正面引导,完善各类环境风险和环境动态的舆情处置机制。

——规范负面环境舆情处理工作流程,有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福州市环保形象。

——提高环境舆情的监控、研判、引导和处置工作能力,优化舆情管理。

措施:

1、加强环境舆情收集、预警、回应工作。建立舆情管理机制,成立环境舆情应对小组,规范负面环境舆情处理工作流程,做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有效发声。定期与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主流媒体的跑口记者保持联络、沟通与合作,运用大数据技术,及时采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环境热点信息,准确掌握、分析各种信息和网络动向,落实环境舆情报送工作制度,及时编制环境舆情速递,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建立健全环保“邻避效应”的舆论应对机制。将舆情管理关口前置,坚持项目舆评与环评同时开展的原则。针对石化、冶金、核电产业和垃圾处理等易引发群众聚集事件和负面信息的项目,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项目责任人,针对不同人不同地点,制定从项目论证到项目运营的全过程舆论引导和民意沟通工作方案,及时向有关部门传递民众意见,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和有关政策解读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针对涉及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邻避事件信息进行及时管控,防止恶意信息传播。

3、运用环境舆情监控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省级环境舆情信息监控和分析环境舆情监测服务系统,提升我市环境宣教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环境宣教部门信息采集和后期制作能力。

4、探索建立互联网环境信息分析机制。探索从污染源在线监测和大气、水自动监测数据中分析当前重点的环境污染问题;从重大敏感性项目立项和行政许可情况,预警环境群体性事件;从百度等搜索排名中了解公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制定相应的传播策略和应对措施,不断提高环境宣教工作的针对性。

5、建设网评人才库。定期参加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开展环境舆情管理培训,提高环境舆情管理人员综合能力,建设网评人才库。

6、建立与党政机关协同,与宣传、公安、安全等部门信息共享的舆情监控机制。在市环保局建立全市环境舆情处置协调中心,形成环境舆情信息共享平台,分析公众意见、媒体舆情、政府决策对环境公共关系的影响,及时处置负面舆情。

(三)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全媒体宣教工作体系

任务:

——运用新媒体扩大环境信息传播范围,构建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环境质量发布系统等全媒体联动宣传平台。

——加强环境宣教的信息化建设,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实现环保宣教的集群效应。

——完善环境宣教平台,使之亲民、便民。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舆论引导主动性。

措施:

1、完善环境新闻发布制度和采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利用各县(市)区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等新闻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环境信息;通过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会、座谈会等形式,通报环保重点工作进展和成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环保难点、热点问题主动设置议题,及时组织发布,形成良好的新闻发布和快速反应协调机制。同时,规范新闻采访工作,完善新闻采访制度,明确程序,统一口径,归口管理。

2、确立正确、积极的环境舆论导向。新闻媒体要加大环境新闻报道力度。主要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新闻网站应积极开设环保专栏,加强环境形势的宣传和政策解读,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报道先进典型,积极曝光违法案例。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及时与主要新闻媒体记者沟通交流,提供新闻素材和典型案例。

3、完善“一网两微一系统”。即改造升级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完善 “福州环保”官方微信、“福州环保”官方微博和环境质量发布系统等常态化互联网环境宣教新平台,及时准确传递我市环境资讯,加强与公众互动。

4、建立环保微博、微信的有效管理制度。制定《福州市环保局环保政务微博管理办法》、《福州市环保局环保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办法》,建立微博、微信发布和反馈机制。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应开通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互动交流平台,完善联动机制,形成福州环保官方微博群和微信公众号宣传矩阵。

5、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逐步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健全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督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推动“互联网+”与“大数据”等在生态环境信息方面的应用,逐步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加大对环保举报热线“12369”和“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的宣传力度,维护公众的环保监督权和参与权。

(四)以系统化建设为抓手,建立全方位的环境教育平台

任务:

——深入开展全民环境教育活动,推进将环境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的进程。

——推进学校环境教育,培育青少年生态意识。

——推进构建系统化的环境教育平台。

措施:

1、深化环境基础教育。根据《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和《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在中小学相关课程中加强环境教育内容要求,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对中小学开展环保理念普及教育。加强环境教育师资培训,提高环境教育的实效。

2、深入开展不同人群的环保培训工作。一是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环保培训,宣传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重要内容,提高“关键少数”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二是抓好公众的培训,积极探索网络教育培训途径,围绕公众关心的环保热点话题,面向妇女、青少年组织开展科普宣讲培训。根据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镇等重点人群的特点和需求,组织编写针对性的生态环保系列教材。

3、促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创建我市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组织开展环境教育课外实践活动,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在实践中培育中小学生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探索与植物园、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生态公园、生态农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图书馆等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环境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与教育宣传辐射作用,深入开展互动性、体验式环境教育。

(五)立足群众实际需求,推动生态文化建设品牌化、体系化

任务: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努力满足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文化需求,营造浓厚的环境保护社会氛围。

——围绕我市特色,持续开展一系列生态文化活动,打造环保公益活动品牌。

措施:

1、深入开展各类环境文化活动。会同宣传、文化等部门以环保为主题,策划开展如环保摄影大赛,环保歌曲征集活动,环保征文、书法和绘画比赛,环保创意大赛,环保主题公益广告创意大赛等环境文化活动进行宣传,通过开展环保知识猜谜、有奖抢答等群众乐于参与的活动传授环保知识,强化环保意识。

2、提高环保宣传品的艺术感染力。围绕环保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结合重点环境纪念日主题,紧扣人民群众广为关注的雾霾、核电、化工、垃圾、辐射、水污染、土壤污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热点、焦点问题,编写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策划制作宣传短片、公益广告等,不断提升各类环保宣传品的质量,增强艺术性,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

(六)充分运用环境宣教手段,广泛推动公众理性有效地参与环保工作

任务:

——加强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工作,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形成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风尚。

——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推动公众参与环保任务。

——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积极作用,壮大环保社会力量。

措施:

1、提升环境信息和数据的通俗性、便民度。在市级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市内重要环保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环境信息和数据解读,帮助公众及时获取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状况、重要政策措施、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信息、企业环境风险及相关应急预案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等。加强环境信息库建设。推进企业发布环境社会责任报告。

2、逐步健全公众参与环保机制。根据环保部出台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支持各单位、媒体、组织多形式开展环保活动。通过开展福州环保世纪行活动、举办“我为环保做件事”和“环保志愿者”等征聘活动,建立“福州环保宣教媒体公益联盟” 和“福州环保公益大联盟”。建立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招募社会组织、公众代表、志愿者、基层环保协管员,组成环境监督员队伍,参与信访处理、环境执法、案件审议等环节。充分推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让每一部手机都成为移动监控点,让每一名公众都成为环保监督员。

3、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活动有序发展。继续以环保部《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1号文件)为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鼓励开展向环保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维权、环境污染监督和改善环境质量等社会公益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4、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六进”活动。加强横向联系与部门联动,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六进”活动,通过开展环保主题活动、环境教育基地建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环保下乡等,推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厂矿)、进景区,形成全市联动、规模效应,不断拓展环境宣教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环保局,对全市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和推进,构建环境宣教工作大格局。

建立健全与环境保护形势相适应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统筹谋划,定期研究分析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

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制度。在方案实施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各县(市)区环保部门每年定期就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与宣传、文明办、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进行协商。宣传、教育、文明办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及环保社会组织等环保公益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构建政府主导、各方配合、运转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环境宣教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长效机制

1、建立环保系统环境宣教工作整体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环保局统一领导,各县(市)区环保部门齐抓共管,市环保局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环保系统全员参与的环境宣教工作机制。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将环境宣教工作列入环保工作全局任务部署,定期专题研究环境宣教工作,形成环保系统齐抓共管环境宣教工作的大格局。

2、建设环境宣教评价机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宣教工作人财物投入,环境公益活动项目库,环保社会组织信息库,环保志愿者分布,环境舆情事件分布等,为提升宣教工作绩效、建立良好的环境公共关系提供基础的参考数据。进而开展环境宣教绩效评估机制研究,将环境舆情处置、公众参与能力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实施量化考核。

3、健全环境宣教工作激励考核机制。将市环保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开展环境宣教工作情况纳入有关考核内容,并在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加入环境宣教工作有关考核内容,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律责任。探索建立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和激励考核体系,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激发潜力,狠抓落实,保障行动方案顺利实施。

4、健全与媒体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主流媒体、新媒体的通气会、座谈会等形式,健全与媒体的对接机制,通报环保重点和中心工作的成效和举措。建立环境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应急预案,积极引导媒体,准确应对。

(三)保障条件

1、组织和人员保障。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应完成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宣教机构、队伍建设,从机构编制、设备配置和业务用房等方面强化能力建设,加强环保宣教工作。

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交流,强化宣教队伍的专业素质,提高宣传教育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经费保障。环境宣教机构经费以定额补助与定项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纳入同级财政经费。通过加大能力建设力度、加大运转经费投入,以“资金带项目,项目带工作”的方式,全面加强宣教投入,对其开展专项活动所需经费,根据具体工作内容给予定项补助,并逐年有所增加。同时,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目前宣教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

(四)进度安排

1、启动实施阶段(2017.3—2017.5):推动和指导各县(市)区启动《福州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工作,做好方案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

2、攻坚显效阶段(2017.6—2018.6):完善政策措施,构建全市环境宣教平台,建立环保舆情监控机制,推动公众参与的环保宣教活动,探索建立各项环境宣教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全市环境宣教平台和格局。

3、持续发展阶段(2018.7—2019.7):全市各县(市)区环保宣教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明显增强,全市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建成较为完善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和体系,环境宣教工作更加顺畅,效果更加明显。

4、长效常态和总结评估阶段(2019.82020.12:全市环境宣教平台、格局作用效果显著,全媒体宣教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完成市、县(市)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全市各县(市)区环境宣教机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明显增强,环境宣教工作创新发展,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晓度、参与度、支持度和满意率显著提升,形成良好的环保社会舆论氛围,“人人环保”局面初步形成。

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福州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

 


 

 

 

 

 

 

 

 

 

 

 

 

 

 

 

 

 

 

抄送:

省环保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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