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3-2705-2003-0001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3-12-01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03]308号
  • 发布日期:2003-12-0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
榕环保综[2003]308号
来源: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03-12-01 00:00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
《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

 

榕环保综[2003]308

 

各县(市)区环保局、省固废处置公司、兴榕环卫公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分类目录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工作。

 

 

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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