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705-2013-0001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3-05-27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转发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重点监控污染源名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2013〕271号
- 发布日期:2013-05-27
- 有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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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环保〔2013〕271号 |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转发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重点监控
污染源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市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境监测站:
现将《福建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重点监控污染源名单的通知》(闽环保总量[2013]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工作。
一、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加强对辖区国家、省重点监控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国家、省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和比对监测工作。
二、市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组织做好国家、省重点监控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工作,并牵头组织实施国家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有效性审核等工作。
三、市环境监测站要组织制定监测方案,做好国家、省重点监控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等工作,并及时上报监督监测情况。
四、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要做好国家、省重点风险源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2012年环境统计重点调查污染源中,除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外,其余均作为2013年全市重点监控污染源落实监管,各县(市)区环保局、市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境监测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日常监管、监测。
联 系 人:祁明峰
联系电话:83349647
附件:福建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重点监控污染源名单的通知(闽环保总量〔2013〕12号)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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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3年5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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