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19年1月2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久策气体集团有限公司配套气体项目二期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2日-2019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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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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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久策气体集团有限公司配套气体项目二期 |
闽侯县 |
福建久策气体集团有限公司 |
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项目拟取消原项目二期未建工程建设,并在已建成工程的基础上实施扩建,扩建规模为生产超纯氨10200吨/年、高纯三氯化硼900吨/年、瓶装氩气40万瓶/年、液氩0.08万瓶/年、瓶装工业级CO218万瓶/年、CO2与Ar混合气5万瓶/年、硅烷与氮气混合气1.6万瓶/年、二氧化碳(干冰)4000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厂区排水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加强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监测达标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循环冷却水依托一期沉淀池处理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2、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取净化处理,保证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满足需要,确保各类废气处理达标高空排放,同时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超纯氨精馏提纯装置以及液氨储罐装卸不凝氨气依托一期工程氨吸附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三氯化硼精馏提纯尾气经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硅烷尾气经燃烧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规范化建设,预留废气监测采样口。3、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护措施,分区采取防渗措施,做好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治区的地下水防渗。认真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4、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要求,《报告书》确定的氨储罐区边界外50m和三氯化硼车间边界外50m的包络线范围,作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5、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场所,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置和利用。废机油、三氯化硼四氯化硅残渣、废盐酸硼酸混合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移工作,杜绝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及时清运。6、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配套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并与园区、地方政府及项目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采用张贴公告、信息公示、简本公示、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环评期间共发放个人调查表80份,收回75份,无被调查者表示不支持。项目公众参与专题报告对公众意见进行了分析和回应。 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在福州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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