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20日我局对福建省宏源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公告如下:
1、 企业名称:福建省宏源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段盛满
3、 住所:福清市城头镇梁厝山下村福建省宏源环境资源有限公司3号厂房
4、 处理设施地址:福清市城头镇元洪投资区
5、 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及处理能力:
电视机36万台(7747.2吨)/年;
电冰箱10万台(4500吨)/年;
洗衣机30万台(7200吨)/年;
房间空调器9万台(4050吨)/年;
微型计算机15万台(2700吨)/年;
以上合计100万台(26197.2吨)/年。
6、 有效期:自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11月2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福建省宏源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350001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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