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19年8月1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暨三钢集团产能置换(罗源闽光部分)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等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16日-2019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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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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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暨三钢集团产能置换(罗源闽光部分)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 |
罗源县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州市罗源县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规模为年产烧结矿190万t和铁水118万t。根据罗源县工信局出具的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经信备〔2018〕A13001号),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炼铁1280m3高炉系统一座,1×200m2烧结生产线,3×600t/d双膛窑,1×8万转炉煤气柜,5万m3/d净水站,3万m3/d废水处理(中水回用)站,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现有500m3和660m3高炉各一座及现有96m3烧结机生产线一台、117m3烧结机生产线一台、6*180m3石灰窑、1*550m3石灰窑,无新增产能。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废水: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厂区新建1座3万m3/d废水处理(中水回用)站,采用“预处理+二级澄清过滤+深度处理”工艺,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厂区应建设有效容积不小于9753.6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通过提升泵送至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各生产工序。(2)废气:烧结车间的烧结机机头烟气采取“四电场静电除尘+循环流化床脱硫+SCR脱硝”治理措施,烟气经处理后由100米高烟囱排放;烧结机尾废气采用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40米高烟囱排放;燃料破碎、配料系统等废气采用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30米高烟囱排放。炼铁车间的高炉矿槽、出铁场、炉顶上料转运站粉尘经除尘罩捕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0米高排气筒排放;高炉配套的热风炉以净化后的高炉煤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燃烧烟气由80米高烟囱排放;煤粉制备系统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5米高排气筒排放。石灰窑的原料成品除尘、窑尾废气除尘、石灰仓除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35米、50米、40米高排气筒排放。各产尘点和含尘废气均应配备废气捕集装置,并配备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引至引至《报告书》指定的高度排放。(3)噪声:合理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破碎、筛分等设备及各类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在密闭厂房内,采取安装消声器、减震底座等综合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和振动影响。(4)固体废物:按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场所,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采用张贴公告、报纸公示、网络公示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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