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0-01-20 10:56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19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月20日-2020年1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罗源闽光220kV输变电工程

榕环保评〔2020〕2号

2020-1-19

来源: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