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查封延期决定书
闽榕生态强查(扣)延〔2026〕00001号
福建省连江县集富牲畜定点屠宰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2064133814W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阳岐村
法定代表人:汤绍杰
我局于2026年8月5日依法对你厂利用潜水泵和私自设置的埋地黑色PE管道将收集池内未经处理屠宰废水排入闽江水域的违法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闽榕生态强查(扣)〔2026〕00001号),因你厂污水处理设施还在改造中,恢复生产存在造成环境污染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依法延长查封期限,延长时间从2026年9月4日起至2026年10月3日止。
如你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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