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工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城市化建设中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建议》(1720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源头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中严格把关,积极落实“总量控制”和“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做到“六个一律不批”,严防“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消耗型”项目落地,减少城市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破坏,降低城市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确保城市化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
2、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限制开发。2014年,我局提请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福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4〕281号),开展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将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水源保护区、环境质量红线等纳入保护范围,严格限制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3、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确保环境安全。为加强环境监管,福州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开展“清水蓝天利剑行动”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县(市)区对各类专项执法行动(环保大检查、“清水蓝天”专项行动、重点行业专项行动、“十小”企业排查取缔工作、工业园区专项执法检查等)中查处案件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案件查处落实到位,进一步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
4、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号召市民共同参与。市、县两级结合每年“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纪念活动,利用广播、媒体、报刊、宣传栏等进行环境保护知识普及,提高全市人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下一步
福州市环保部门将根据自身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市园林部门等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
1、继续严把环评审查关。对城市建设项目加强环评审查环节,要求相关方认真落实项目审批的有关要求,同时,根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环境保护。
2、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同时,继续开展“清水蓝天利剑行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110社会联动,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环保“12369”热线的作用,确保环境安全。
3、加大环境保护宣传。配合园林部门等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利用广播、媒体、报刊、宣传栏等进行生物多样性环境保护知识普及,结合“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赵炳荣
联 系 人:陈奇亮
联系电话:8336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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