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福州市委会:
《关于进一步提升福州城区扬尘管控成效的建议》
一、空气质量状况
2019年,福州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三,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8.6%,同比提升6.3个百分点,6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
二、扬尘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合职能部门力量
我市成立提升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政府互相配合,按照职责推进我市扬尘污染管控工作。同时,提升办制定《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各责任部门、属地政府的监督监管职责,并建立挂黄牌红牌的督办考核机制。考核对象涵盖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镇、政府,进一步压实了责任。对部门县区,做得好的由指挥部通报表扬,空气质量恶化的通报批评并予以问责。此外,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督办考核办法。
(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中规定,针对建设工地,同一工地被通报两次的,项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同时挂一张黄牌,项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每被挂两张黄牌,则挂一张红牌。红牌警告后,工程项目不得参与涉及环境方面的创先评优、表彰先进、荣誉称号等激励性活动评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不良信息被记入诚信
(三)开展日巡查
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由市直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开展日常巡查,由我局组织开展扬尘污染监督性巡查,对扬尘污染严重项目进行通报。今年,市提升空气办共发出扬尘污染整改通知
(四)开展餐饮油烟整治
近年来,我局多次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
在日常监管方面,一是推行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制度,要求餐饮企业建立运行管理和清洗维护保养档案;二是推行测管联动执法,执法人员与监测技术人员现场抽测餐饮业油烟排放情况,解决群众诉求;三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出台营业执照申领环保预先告知单制度,向餐饮业主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四是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对流动摊点、占到摆摊进行劝阻、取缔等。通过一系列措施,逐步规范餐饮行业油烟排放行为,做到达标排放。
(五)落实轻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我局制定《福州市轻度污染天气应对办法》,明确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同时要求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根据不同响应等级落实响应的响应措施。当启动应急响应时,通过福州市生态云平台、微信群等方式发布响应通知,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第一时间进行部署调度,加强道路洒水降尘,对重点污染企业、工地等开展巡查,强化应急响应时的部门协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落实工作职责。我局将落实监管职责,强化日常巡查制度,发现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立整立改,从源头上控制住扬尘污染现象。
二是强化日常通报。定期通报发布各县(市)区空气质量。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通报,对各部门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移交,提高部门沟通效率。通过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等手段,强化部门协作;同时,加强考核问责,形成部门合力,共同做好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
领导署名:汪家升
联 系 人:余飞鸿
联系电话: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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