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福州市河长制从
一、河长制落实情况
(一)支持河长办日常运作。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抽调市生态环境局长期从事水生态环境管理的分管领导担任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并按规定抽调业务骨干到市河长办挂职,实施集中办公,共同承担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推动福州市河长制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全力保障市级河长履行河长职责,领导推动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重要工作。
(二)畅通部门协同配合。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市生态环境局与水利、建设、农业等河长制成员单位密切协作。近年来,会同市河长办、建设局开展了碧水攻坚
(三)推动落实水污染防治。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编制碧水保卫战
(四)探索信息化技术运用。积极探索创新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水污染防治领域的运用,依托生态云平台,综合采用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水质自动监测、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服务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日常管理,定期通过生态云平台开展水环境质量会商会,与相关县区和部门共同会商破解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
(五)总结提升治水成功经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协调会同市建设局积极总结提炼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先进经验,主动向中央督察组报告西湖和内河水系综合治理成效和治水理念,得到中央督察组的高度认可并作为正面典型写入督察报告。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建设、水利、生态环境等市直部门主动帮扶指导福清龙江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作,将城区内河水系治理的成功经验推广运用于龙江流域整治,力争通过科学、精准治理,不断提升福清市的水生态环境质量。
(六)引导公众参与监督治水。结合
二、下一步工作
1.切实履行职责。继续履行好作为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职责,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会同水利、建设等河长办成员单位,指导、督促并会同各县(市)区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优美水生态环境的期待。
2.补齐工作短板。会同市河长办不断总结分析河长制工作机制实施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强化沟通、密切协作,合力破解当前河长制运行过程中仍存在的组织体系运行、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问题,全力补齐工作短板,推动福州市河长制
3.强化污染防治。全面推动落实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碧水保卫战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部署,做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加强涉水工业企业环境监管。重点抓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主动向水利部门学习入河排污口整治管理经验,不断探索优化现代信息技术和传统人工排查在排污口排查、监测、整治、管理方面的运用,不断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4.注重总结提升。会同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不断总结提升推行河长制工作先进经验,善于发现和挖掘福清等县(市)区河长制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总结提升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水管水新模式,不断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专此
附件:市政协提案建议采纳情况及实施安排表
领导署名:祁明峰
联 系 人:缪 辉
联系电话: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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