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海滩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建议》(第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海漂垃圾治理
我市高度重视海漂垃圾整治工作,
根据《福州市海漂垃圾整治工作方案》精神,我局今年制定印发《
落实经费保障。沿海县(市)区将辖区内的海漂垃圾日常治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安排海漂垃圾整治专项经费用于海漂垃圾治理工作的奖补、考评及宣传等。今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
(二)入海排口排查
我局根据《福建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印发《福州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排查的范围、对象及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组织各地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调查摸底,对入海排污口进行监测和溯源分析,全面了解污染物排放状况,目前已完成重点区域闽江口的外业调查,年底可完成全市入海排口外业调查,同时按
开展重点海域污染详查科研项目,为近岸海域整治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指导。按照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加快推进‘三湾三口’重点海域的综合整治,力争
(三)开展海洋环保宣传
近年来,我局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广的特点,结合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海漂垃圾治理监管。结合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建设等科技运用,加强对海漂垃圾治理情况的监督考核,将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进一步督促落实属地责任,推动建立健全
(二)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全市入海排污口排查和闽江口污染详查、罗源湾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等项目。指导相关县(市)区分批分类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建立入海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三)加大海洋环保宣传力度。结合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继续加强公益科普宣传,营造人人关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人人参与海洋(海滩)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领导署名:陈烈雄
联 系 人:潘嘉祺
联系电话: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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