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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59号提案的答复_政协提案_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5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07-21 17:45 浏览量:
田英委员:

《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水安全的建议》(编号:2020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委员反映问题整治情况

针对提案中指出的闽江上游网箱养殖污染问题,我们已将“清退超规划水产养殖设施”纳入福州市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项目,同时将“开展水口电站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任务,编制实施水口库区(闽清段)养殖发展规划”纳入对闽清县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闽清县政府已制定工作方案并开展水口库区雄江段养殖网箱综合整治;针对闽侯侯官村取水口附近群众洗衣服、乱扔生活垃圾等影响水质的行为,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巡查及时予以制止,同时,督促属地政府通过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等措施,防止问题反弹。

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会同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不断提高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能力,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放心的水。近年来,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水源地日常监管。健全完善水质监测体系,17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均设立了水质自动监测站,24小时实时监控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同时按照规范要求开展人工监测。根据长期监测数据来看,我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水质常年稳定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III类水质标准,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每年开展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成县级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勘界定标工作,明确水源保护区边界。结合生态环境部开展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协调督促属地政府加强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标识标牌、视频监控系统等规范化设施建设,有效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二是加大饮用水源保护资金投入。在省、市两级重点流域补偿资金的使用上重点向饮用水源保护倾斜,近两年先后投入2000多万元,重点补助湖库藻类水华防控项目和市级水源地取水口拦污防护设施等工程建设,从源头保障供水安全。同时,鼓励相关县(市)区政府在统筹安排市级环保生态流域补偿资金时对饮用水源保护项目予以倾斜。福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标志牌设置,保护区标志建设完成率100%,共建成保护区标志牌300多面。全面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开矿、采矿活动和各类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以及一级保护区内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各类经营性活动;完成了城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搬迁、取缔网箱养殖等工作,饮用水源保护区沿岸生活污水全面截污。

三是完善水源保护区应急机制。针对每个水源保护区的特点和风险隐患,逐一制定了县级以上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每隔3年修订一次,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水质安全的影响。

四是加大水源保护宣传力度。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宣传,通过开展纪念“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在水源保护区周边醒目位置设立宣传牌、告示牌等渠道,营造舆论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水源保护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共同维护水源地水生态环境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结合您的建议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明确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路线和尾水排放要求,策划生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清单,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定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制度,确保已建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协调并会同建设部门完善水源地周边城镇生活污水截污接驳,全力降低生活污水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

二是加快水源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省、市重点流域补偿资金继续向水源地保护项目倾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指导属地县(市)区政府不断完善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视频监控、标识标牌和界桩等规范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督促属地政府依法取缔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

三是健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指导督促属地政府加快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方案明确的水源保护工作任务,开展“千吨万人”农村水源地划定工作,推进全市乡镇级水源地勘界定标,精准确定水源保护区边界。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和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取缔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网箱养殖。严厉打击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推进水环境监测、执法和应急能力建设,实现常态化长效管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开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饮用水源保护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局长快线和12345热线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保护饮用水源,形成全民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遏制和消除人为因素对饮用水源地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专此

 

领导署名:祁明峰

  人:缪辉

联系电话:0591-83317756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0日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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