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11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12-14 14:56
游昕委员:

《关于提升我市海上垃圾治理能力的建议》(2021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海漂垃圾整治工作,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方案》(榕政办〔2017〕19号),成立了海漂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日常治理运行机制

(一)开展海漂垃圾治理考评。按照《福州市海漂垃圾整治工作方案》精神,我局牵头制定印发了《2020年福州市海漂垃圾治理考评方案》,组织开展海漂垃圾治理考评,考评岸段涵盖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区域,包括三级以上标准渔港、养殖密集区、重点沙滩、滨海旅游度假区、公共浴场、沿海村居、入海河口等海漂垃圾问题突出的岸段。其中外业监测委托第三方单位以无人机航拍方式,全年开展6次抽查工作,对岸段垃圾情况进行识别和记录。将无人机航拍抽查情况通报沿海各(县)市区,督促属地政府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年度考评结果运用到县(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中,对海漂垃圾整治情况实施长效监管。

(二)落实经费保障。沿海县(市)区将辖区内的海漂垃圾日常治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安排海漂垃圾整治专项经费用于海漂垃圾治理工作的奖补、考评等。根据上一年度的考评结果,我局制定2020年福州市海漂垃圾治理奖补资金分配方案,会同财政下达海漂垃圾治理奖补资金500万元至沿海县(市)区。优化奖补资金使用,要求相关县(市)区在资金分配时,应向海水养殖集中区、受洋流影响海漂垃圾容易聚集等问题突出、治理任务重的乡镇予以倾斜。

(三)强化科技支撑运用。根据《福建省近岸海域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发挥生态云平台作用,推广应用先进监视监控技术手段”的要求,开展海漂垃圾视频监控建设,选定10个海漂垃圾重点岸段试点,建成了全国首套海漂垃圾视频监控系统,结合智能识别算法能对漂浮物进行监测、识别、预警及分析,有效加强对重点岸段海漂垃圾综合整治监管的实时性。项目成果在第三届数字峰会上展示,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及福州市政府的高度认可,并提出在全国、全省实现复制推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海漂垃圾治理监管。结合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建设等科技运用,加强对海漂垃圾治理情况的监督考核,进一步督促落实属地责任,推动建立健全“海上环卫”机制,建立完善常态化、网格化、动态化的海漂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推进海漂垃圾视频监控二期项目。在海漂垃圾视频监控一期项目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启动二期项目,做到“面海观海,面陆看陆”,对海漂垃圾、入海排污口、重点企业大气排放进行实时监控,实现陆海统筹、海陆覆盖的生态环境污染源的实时“云”管控。

(三)加强海漂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加强海漂垃圾治理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海漂垃圾治理良好氛围。鼓励公众参与海滩海岸清洁志愿者行动,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海漂垃圾。

 

领导署名:陈烈雄

  人:潘嘉祺

联系电话:83329503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14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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