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福州各水库打造为水库公园的建议》(编号: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各类水库434座,其中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14座、小型水库417座。截至目前共有72座水库被划为水源保护区,占全市水源保护区总数的63%,其中市级1个、县级7个、乡镇级和千吨万人水源地64个,我市水源地特别是乡镇级水源地以湖库型为主。
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根据类型可分为河流型和湖库型两种类型,其中湖库型水源地由于自身特点,易受内源性、外源性污染等因素综合影响,在一定的气温、光照、水文和营养条件下,存在藻类水华爆发的风险隐患。因此,湖库型水源地的水质比河流型水源地更敏感,要求也更高,水质监测指标比河流型水源地多了叶绿素a及透明度2个指标,且总磷指标比河流型严格多倍。根据监测情况,目前我市大部分湖库型水源地富营养化指数为中营养以下,但是部分水源地如东张水库、山仔水库在个别时段富营养化指数偏高,存在爆发藻类水华的风险。
二、湖库型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湖库型水源地保护工作,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放心的水。一是编制实施藻类防控应急预案。制定藻类类防控工作方案及水华应急处置预案,为藻类水华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二是加强水质监测工作。于每年藻类爆发敏感期提前开展库区藻类指标监测,密切关注库区水质变化,确保做到提前预警,提前报告。三是强化库区及上游流域巡查监管。加大巡查范围和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置。四是加强藻类防控科研工作。投资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旅游项目开发中人员活动及配套娱乐、餐饮等设施建设运行时可能对水库水质造成影响,易引起水库水质富营养化,影响水库及下游水质安全。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且禁止从事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活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因此在建设水库公园时应注意避让水源保护区,对于非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库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旅游活动对水库水质安全造成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指导属地政府对湖库型水源地开展生态修复、水体治理、库底清淤等工作,提高水源涵养林覆盖率和水生生物群,建成水质达标、生态多样、管理智慧的水源保护区,确保广大群众饮水安全。同时,我局也将结合打造美丽河湖,积极支持配合自然资源、园林、水利等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保护修复,将符合条件的水库打造为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领导署名:祁明峰
联 系 人:缪辉
联系电话: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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