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1209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6-18 16:01
吴宇委员:

《关于饮用水源的污染隐患的解决方案建议》(编号:2120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作,多措并举不断加大饮用水源保护资金投入,持续推进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高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能力,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放心的水。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情况

是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勘界工作。完成全市17个县级以上水源地97个乡镇级水源地勘界立标工作,明确详实精确的水源保护区边界。全面摸排全市农村水源地形成水源地名录,推进 “千吨万人”、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和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工作。

是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环保部门按照规范要求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定期开展人工监测,对市级、县级、千吨万人和乡镇级水源地分别一旬、一月、一季度和半年监测一次。同时全市已建成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18座,实现对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的实时自动在线监测。根据监测情况,我市饮用水源水质优良多年来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常年稳定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3)Ⅰ-III类水质标准,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

是强化水源保护区日常监管。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321”巡查制度(对水源一级、二级、准保护区每月分别巡查3次、2次、1次开展水源地巡查,及时发现、清理环境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设完善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隔离防护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有效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是开展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大饮用水源保护执法力度,结合每年开展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摸清问题底数,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的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存在的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五是完善水源保护区应急机制。针对县级以上水源的特点和风险隐患,逐一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水质安全的影响。

六是加强水源保护宣传教育。结合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活动,在“福州生态环境”微博、微信上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关注、保护饮用水源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进一步巩固提升饮用水源水质保障人民群众饮用安全方面还面临不少困难和压力。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和日常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水源地生活污水、垃圾和农业面源污染仍未整治到位,饮用水保护长效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

、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和饮用水源水质,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健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指导督促属地政府加水源保护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农村水源地“划、立、治”工作。不断推进水环境监测、执法和应急能力建设,实现常态化长效管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强化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在巩固乡镇级以上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和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饮用水源定期监测及信息公开加大饮用水源保护执法力度,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定期向社会公开突出违法案件和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不断提升环境监测能力,结合人工监测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密切关注饮用水源水质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分析研判原因并处置。在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开展进行《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饮用水源保护意识,同时充分发挥1234512369热线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保护饮用水源,形成全民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遏制和消除人为因素对饮用水源地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领导署名:祁明峰

  人:缪辉

联系电话:0591-83349647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18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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