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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12037号提案的答复_政协提案_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1203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6-18 16:02 浏览量:1645
陈济斌委员:

《关于提升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编号:2120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农村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高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能力,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放心的水。近年来在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信息调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要求,我局连续多年开展了全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全面调查我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供水量、供水人口、水质状况、环境管理状况等基础信息,摸清我市农村饮用水水源情况,形成水源地名录,建立水源环境信息档案,为提高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能力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截至2021年5月底,我市共摸排核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191个,其中“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36个,“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155个。已完成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定177个,完成率93%,水源地界标设立完成119个,完成率62%根据监测结果,2019年全市36个“千吨万人”农村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是强化水源地环境执法监管。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公安厅《关于联合开展严查“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召开“清水蓝天”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多次开展饮用水水源专项执法,全面排查整治包括农村水源地在内的全市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截至目前,全市水源地专项行动累计投入整治资金1.7亿元,取缔关闭工业企业17家,取缔关闭旅游餐饮11家;发现千人以上农村水源地环境问题7个,完成整治6个,完成率86%新设置标识标牌、地理界标81个;新建保护区隔离设施围网6715米。

三是推进“千吨万人”农村水源地划定和清理整治。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印发了《福州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全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和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在前期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再次对全市36个“千吨万人”水源地开展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共发现环境问题20个。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水源地问题清单,根据实际制定整治措施,加强整治工作跟踪督办,确保快速、有序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36个水源地已全部完成划定,20个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要求,在2019年完成15.5万户村庄三格化粪池建设和165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基础上,2020年,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升级提升工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完成县区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并印发实施。将敏感区域26个村农村生活污水先行列入2020年度省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并配套市级资金,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排,建立黑臭水体动态名单,在福清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典型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进一步巩固提升饮用水源水质保障人民群众饮用安全方面还面临不少困难和压力。就像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农村饮用水源治理和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的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仍未整治到位,部分农村水源地的水质和水量还不稳定,农村饮用水保护长效管理机制还不健全等。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农村水源地建设和保护工作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相关县区的帮扶指导,加快推进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加大水源保护执法力度,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底,巩固提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成效,基本完成千人以上农村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逐步实现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全覆盖。

二是建立健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农村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与水利、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水质监测数据共享,及时掌握农村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建立完善供水水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执法和应急能力建设,实现常态化长效管理,持续改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确保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三是进一步加大项目和资金投入。省、市重点流域补偿资金继续向农村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倾斜,指导相关县区重点围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问题清理整治等工作任务,积极谋划中央和省级污染防治资金储备项目。对成熟规范的项目,优先纳入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库,全力支持各地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源安全

专此

 

 

领导署名:祁明峰

  人:缪辉

联系电话:0591-83349647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618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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